【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八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葫芦岛市法轮功学员李桂华女士因传播法轮功真相,于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一日被葫芦岛市警察入室绑架、构陷;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被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非法判三年零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二零二三年八月初,她被劫入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 李桂华女士,今年58岁,家住葫芦岛市连山区,一九九二年她得了场怪病,满身浮肿,肚子肿大,进食不消化得靠重体力劳动促进胃肠蠕动,排便靠喝香油来解决,中西医加偏方治疗没有任何疗效。李桂华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不久怪病就消失了,她无比感恩法轮大法,家中上下皆大欢喜。 自从修炼法轮大法后,李桂华与父母的恩怨也得到善结,婆婆患脑血栓瘫痪在床,一日三餐她主动喂食,定期给婆婆洗澡擦洗身体,打扫屎尿,直到婆婆去世。公公看到儿媳对老伴照顾的非常周到,称赞她:这真、善、忍没白信。公公在农村时给驴铡草铡去一手臂,成了残疾人,还患有脑血栓、高血压、前列腺炎、便秘等老年病,都是李桂华在家照顾。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七日,李桂华去葫芦岛市连山区蜂蜜沟村附近给村民送法轮功的真相资料,遭不明真相的村民恶意举报,被中共警察绑架,因疫情原因被绑架放回。 二零二二年十月,中共警察又把李桂华列为所谓“网逃”。 因李桂华用女儿手机给妹妹打电话被定位。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一日十一点,葫芦岛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白琨、张超等三人身穿便衣冒充社区人员窜到李桂华的女儿家,将李桂华绑架到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寺儿堡镇派出所,后被寺儿堡镇派出所所长李晓飞、副所长刘佳铭劫持到葫芦岛看守所关押迫害。 此前,二零二一年六月三日,李桂华在葫芦岛市连山区兴工路东伟超市讲真相,被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兴工派出所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 公检法相互勾结、构陷。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李桂华被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非法判三年零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李桂华上诉到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又被枉法裁决:维持冤判。 二零二三年八月初,李桂华被劫入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 相关责任人: 葫芦岛中级法院 审判长:张鹏程18342371777、0429-8580260 审判员:刘丹红13358809110、0429-8580275;朱丹18009899756、0429-8580261 法官助理:申械希0429-8580277 书记员:勾希鹏0429-8580756 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 法官:张亮0429-2164505 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 检察官:龙胆13942924343、0429-2659789 葫芦岛市连山区寺儿堡镇派出所 所长:李晓飞13898781111;0429-4502025 副所长:刘佳铭(办案人) 13091485777 葫芦岛市公安局网安支队 警察:白琨、张超 (责任编辑:林一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