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七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80岁的法轮功学员林春子,二零二一年遭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监外执行。二零二三年二月,老人再被警察绑架、关押、劫持入狱。当时她的体重才70多斤,是坐在轮椅被劫持到黑龙江女子监狱的,目前她身体状况令人担忧。 林春子老人是朝鲜族,曾患淋巴炎、气管炎、肩周炎、胃病、心脏病、肾病、肝病等多种疾病,久治不愈。一九九七年八月,她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个月后,满身疾病一扫而光,她无尽感激法轮大法。然而自中共一九九九年开始迫害法轮大法至今,老人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多次被中共人员绑架、骚扰、关押,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劳教一年(因身体原因劳教所未收),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判刑五年,老人在狱中遭残忍的酷刑折磨。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牡丹江公安局统一行动迫害法轮功学员。当天江南分局国保大队和江滨派出所的三个警察又闯上门对林春子非法抄家。六月十一日,西安分局和火炬派出所的六个警察又上门非法抄家,抄走大法师父法像、二千元真相币、真相二维码和护身符,并把她带到派出所非法关押半天后放回。 大概一个月后,西安分局警察又上门把林春子拉到牡丹江爱民区检察院,把她构陷到检察院,她就给检察院人员讲真相。警察想把老人关押到牡丹江看守所,由于她体检不合格(血压高达230),看守所拒收,警察只好让她回家。 又过了一段时间,警察把林春子绑架到爱民法院非法开庭,法官是该法院刑一庭庭长姜冰冰,开庭前给老人找了法律援助律师,被她拒绝,说:“我不用律师,我没犯罪,我是来救人的。”在场的所有人听后都低着头不说话。最后所谓公诉人竟建议对时年78岁的林春子量刑三至四年,而牡丹江法院采纳非法判刑四年。因她身体原因,监外执行。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一日,林春子老人去邮局寄信后失踪,家人经多方打听,五天后才得知她已被警察劫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迫害。 (林春子老人遭迫害更多事实请见明慧网文章《遭诬判四年 牡丹江市80岁林春子被劫持入狱》、《备受折磨的朝鲜族老太太林春子又被绑架》) (责任编辑:田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