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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周华建遭枉判九年后上诉 律师指法庭违法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茂名市72岁的法轮功学员周华建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因使用真相基站发送法轮大法真相信息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七月十日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九年,勒索罚金两万元。周华建立即表示要上诉。家属聘请的律师当庭将上诉状交给法官,要求二审公开审理。律师并指出茂南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二零二三年七月下旬,家属聘请的律师向茂南区法院邮寄了《二审公开开庭申请书》。法律申请书中,律师指出了茂南法院开庭的违法之处:结合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认为该判决不单认定事实错误,庭审程序也是非法的。本申请人全程经历本案一审程序,有资格提出这个指控:本案本次一审开庭时,公诉人未出示证据,更未让被告人辨认、质证。同时,申请人在庭前向法院申请了鉴定人员出庭作证,提出书面申请,但一审法院至今没有任何回复,开庭时也未通知鉴定人员出庭。

以下是周华建遭三次非法开庭及被枉判的经过简述:

二零二一年四月六日,在茂名市茂南区法院三楼第一审判法庭,以远程视频方式,对周华建公开开庭审理。但法院主审法官周晋锋非法要求两位律师取出手机和电脑,不准带入法庭,声称可用法院提供的电脑代替,被两位律师拒绝。后周晋锋口头宣布:取消本次开庭,再次开庭时间另定。

二零二二年一月五日上午九点半,茂南区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再次开庭非法庭审周华建。这次法庭虽然允许律师携带电脑出庭,但要求必须有法院专业人员关闭电脑的音响、视频功能,要用胶带贴住摄像头和喇叭。律师指出,法庭此举没有法律依据,涉嫌违法和歧视,仍然遭卢廷阁律师拒绝。最后,茂南区法院副院长谭卫、刑事庭庭长柯学军、主审法官周晋锋及他人一通密商请示后,将卢廷阁律师逐出法庭,法院强行开庭。法院强行取消了卢廷阁律师的辩护资格,理由是不配合法庭,并限当事人十五天内另行聘请律师,被家属拒绝。法官问周华建:“你们现在只有一位律师为你做辩护,你是否同意开庭?”周华建说:“我聘请的是两位律师,一位律师出庭,我不同意。”法官对家属说:“你们在十五天之内要另找一个律师。”开庭约二十分钟结束。家属对卢律师的做法不理解,卢律师对家属说:“茂南区法院的限制,律师不仅不能配合,配合就是配合违法,而且还要积极地去举报控告,监督纠正,并要求赔偿,只有这样,法制才能真正建立。”家属这才明白。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下午三点过,周华建家属聘请的维权律师卢廷阁来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在办理会见周华建的手续的时候,办公人员电脑里边出现了弹窗,说该律师已经不是周华建的辩护律师。有事情,联系办案单位茂南区法院。卢律师打电话给看守所和茂南区法院多次沟通。在法律面前,卢律师给不懂法律的人上了一堂课,最终,获得会见周华建。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半,茂南区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第三次非法庭审周华建。两位家属参加了旁听,其他十几个座位则坐满了居委会、政法委等人员。家属聘请的两位律师只有一位到庭,原因是卢廷阁律师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接到法院开庭通知。法律规定,法院开庭或开庭前会议,必须提前四天律师接到开庭通知书,否则法院违法,律师有权抗议拒绝到庭。法官问律师是否同意开庭,律师不说话。家属因在开庭前就受到威胁恐吓后,同意开庭。当事人周华建根本不知道当日要开庭,加上身体状况非常差,没有对答。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强行开庭。

一位律师为周华建做了无罪辩护,而遭到公诉人茂南区检察院邓进礼的刁难。法院没有举证程序,只是宣读证据,而没有举证,让当事人看,这是违法的。

七旬的周华建由于三年多被非法关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身体被迫害出现严重问题:面部浮肿、经常头昏、思维糊涂、视力模糊、走路蹒跚,整个人都变得非常衰老,开庭前,他女儿距他一米处喊他,他都没有听到,也看不清,他的身体状态和三年多前完全判若两人。那时的周华建,已近二十年没有吃药打针,身体健壮、满面红光、声音洪亮、中气十足。

由于周华建长达三年多被非法关押迫害,致身体健康严重受损,因此,在法庭上,他无法清晰的为自己辩护。
就是这样一位老人,二零二三年年七月十日,被茂名市茂南区法院非法宣判九年冤狱,勒索罚金两万元。周华建当庭表示要上诉。家属聘请律师上诉,并要求二审法院茂名市中级法院重新公开开庭审理。目前,周华建仍然被非法关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家属为他的身体十分担忧。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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