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河南省洛阳市七旬法轮功学员王巧芳女士于二零二三年七月六日下午遭洛阳市涧西区法院非法庭审。据悉,涧西区检察院的所谓公诉人建议对王巧芳老人非法判刑两年半。 王巧芳今年70岁,退休工人,家住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王巧芳因讲真相、发资料被一大学生恶告,被警察非法抄家,后被构陷到涧西区检察院。七月六日,涧西区法院非法庭审王巧芳。据悉,涧西区检察院公诉人许麟坚持要以非法抄家抄走的所有大法书籍、保存多年的《明慧周刊》以及每一张真相护身符小卡片的数量总计249件量刑,即两年半刑期。据悉,因现主审法官程得圆有事外出,最后宣判还没有定。王巧芳目前人在家中。 大法书籍《转法轮》是法轮功修炼人依照的修心向善的最宝贵的书籍,使上亿修炼者身心净化、道德升华,已经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国际公开发行,是中国被翻译成外国语言最多的书籍。现在看神韵、拥有《转法轮》已成国外主流社会的风潮,这是华人的骄傲,绝不是犯罪的证据。 告诫洛阳涧西区法院、检察院、国保人员及洛阳政法系统人员,不要参与对佛法的犯罪。自古打僧骂道,必遭恶报!现在已有成千上万中共政法人员遭恶报的实例,希望你们不要步他们后尘。不管你们曾经冤判了多少法轮功修炼者,但法轮功学员最盼望的仍是你们能得救,在未来的大淘汰中能留下来。 涧西区检察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中州西路216号,邮编471000 电话:0379-12309 检察长石笑飞 检察官许麟0379-64352711 涧西区法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丽春西路20号,邮编471003 电话:0379-63158656、0379-64600195 院长袁宪伟 政治部主任赵志刚13838435555 主审法官程得圆0379-63158593 (责任编辑:田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