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八日】(明慧记者王英编译报道)七月十七日,英国上议院议员奥尔顿勋爵(Lord David Alton)在英国议会上议院发表主题演讲“活摘器官与法轮功”,谴责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暴行。他说,如果我们要认识中共对我们民主的威胁和干涉,就必须了解法轮功所遭受的威胁和暴行。 图1:英国上议院议员奥尔顿勋爵 |
以下是英国上议院议员奥尔顿勋爵的演讲全文: 我很早就知道法轮功遭遇到的虐待和暴行,特别是活摘器官暴行。我曾多次在议会就此议题发表演讲。 人们倾向于从阴谋论的角度来看待活摘器官的指控,最困难的事情是因为,活摘器官是一种隐藏的犯罪。通常很难获得证据,因为没有幸存的受害者。 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二零零零年代初,没有一例是依据《巴勒莫议定书》定罪的,该法律将器官贩运和人口贩运定为刑事犯罪。 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所掌握的证据应该让政府猛醒:这确实是一个重大问题——继新疆之后中国的下一个重大人权丑闻。 在《世界人权宣言》和《灭绝种族罪公约》通过七十五周年之际,作为议会宗教或信仰自由问题跨党派副主席,我想强调《世界人权宣言》第18条:相信或不相信,或改变自己的信仰,这些是基本人权。 中国人民没有这样的权利。我特别提请大家注意梵蒂冈和中共之间的秘密协议,该协议对宗教或信仰自由的事业造成了如此严重的损害。这让人想起梵蒂冈可耻地与纳粹德国签订的协约。 无论是否构成群体灭绝罪,中国独立法庭表示,活摘器官“将与二十世纪冲突中犯下的最严重暴行相提并论”。 一九四八年联合国在巴黎通过的《种族灭绝公约》将种族灭绝定义为“意图全部或部份消灭一个民族、族裔、种族或宗教团体而实施的下列任何行为: 杀害团体成员; 对团体成员造成严重的身体或精神伤害; 故意对群体施压改变生活条件,以使他们遭到全部或部份破坏;” 许多法律和学术专家认为,中国正在进行的在全国范围内铲除法轮功的运动构成了现代群族灭绝罪。估计有七千万至一亿人修炼法轮功。 哈德逊研究所高级研究员、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前委员尼娜·谢伊(Nina Shea)表示,“美国国务卿布林肯应立即采取行动,将法轮功纳入该部门的群体灭绝罪认定中,点名中国(中共)为罪犯。”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已故的前中共领导人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时,其意图就已明确。江泽民给“610办公室”的任务是“铲除”法轮功。前“610办公室”头目李岚清宣布了中共对这场运动的新政策,即“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 江泽民为何要铲除法轮功?许多人认为,尽管法轮功完全是和平且非政治性的,但当时中国法轮功修炼者的人数比中共党员还多,法轮功的普及让他感到受到了威胁。 中共是无神论者,并在不同程度上压制所有宗教。基督徒只能获得经过审查的《圣经》版本,宗教领袖经常被监禁,任何获得许可的宗教团体都受到严密的监视和控制。但江泽民认识到法轮功是无法控制的——就连党内官员也开始修炼法轮功。用江泽民自己的话来说,他担心中共的马克思主义会成为“一个巨大的笑话”。 上周,英国议会情报与安全委员会发布了一份针对中国(中共)的重要报告。报告称,中共已经渗透到英国经济的“各个领域”,并在报告中说,中共视法轮功为对其统治的最大的国内威胁之一。 该报告认为,“在间谍活动和干涉方面,英国不太可能成为中国(中共)的首要任务:美国,以及被认为对中共统治构成威胁的国内威胁(台独、藏独、新疆分裂分子、中国的民主运动和法轮功)很可能受到中共情报部门的最多关注。” 最后,让我提及美国内科医生和外科医生协会最近的一份声明。协会谴责因宗教活动、异议和种族背景而将人监禁,并谴责任何形式的强迫摘取器官的行为。 该协会坚持认为:“美国政府和美国医生应该拒绝纵容、支持、促成或参与强制摘取器官,例如:对来自共产主义中国等极权国家,或任何其它国家的人员进行可能在强摘器官中使用的技能进行教育或培训。”我们也应该这样做。 为什么他们觉得有必要这么说?请听七月四日发表的这段引文: “有大量证据表明,中共拥有绝对的权力,中共党员在中国逮捕、监禁法轮功学员、维吾尔族人和基督徒等人士,未经他们的同意就对他们进行医学检测,就是为了将他们的器官与接受器官移植者的器官进行匹配,并摘取他们的器官进行移植,在移植过程中杀害他们,为金钱从事‘移植旅游’。” 如果我们要认识中共对我们民主的威胁和干涉,我们就必须认识到法轮功所遭受的威胁和暴行。 这确实是继新疆之后中国的下一场重大人权危机。我们必须大声而明确地这么说,因为事实就是如此。 现在不是沉默的时候。 (责任编辑: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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