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大庆市74岁的法轮功学员石建华女士五月二十四日遭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非法庭审,五月三十一日被非法判刑六年十个月,勒索罚金三万。石建华已提出上诉,目前人在家中。 石建华是大庆石油管理局井下准备公司退休职工,家住让胡路区,一九九七年四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身体健康。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遭到残酷迫害,多次遭绑架、抄家、关押,曾被非法劳教、非法判刑八年,饱受酷刑折磨。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份,石建华为法轮功鸣冤,依法去北京信访办上访,被绑架后劫持回本地,在大庆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又转到让胡路区独立屯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石建华到北京天安门广场打“法轮大法好”的条幅,被天安门派出所警察绑架,劫持到天津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被大庆警察从天津直接送进黑龙江省哈尔滨女子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在劳教所,石建华遭受人格侮辱,被非法搜身、剪发;天天坐小塑料凳上不让动,还得保持狱警“要求”的姿势坐着:双腿并拢、双手分别放在膝盖上、直腰抬头不准动;整天被灌输歪理邪说的谬论,逼看诬蔑法轮功的录像,逼唱邪歌;被奴工,糊纸盒、做盗版书。石建华从劳教所回家后,还经常遭到让胡路分局和片警的骚扰及蹲坑迫害。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三日晚,石建华在家中被大庆国保警察绑架,家中的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打印机、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等私人物品被警察抄走。二零一二年一月十日,让胡路法院非法庭审当时六十二岁的石建华,将她依法进京上访而被非法劳教当作所谓证据,对她非法判八年重刑。石建华依法上诉,被同样亵渎法律、混淆是非的大庆中级法院驳回上诉。二零一二年六月六日,六十三岁的石建华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在雨中她被逼迫转化、逼坐小塑料凳,晚上被熬鹰,剥夺正常睡眠、遭殴打、被迫做奴工等。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已经七十岁的石建华八年结束八年冤刑。 酷刑演示:罚坐小板凳 |
二零二二年六月六日晚,大庆东风新村高新公安分局警察上门绑架石建华,称石建华发真相资料被人告发。警察虽然很快释放石建华,但之后对她进行司法迫害。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非法庭审石建华,五月三十一日对她非法判刑六年十个月,罚金三万。石建华目前已上诉。 (石建华女士遭迫害更多事实请见明慧网报道《坚持信仰真善忍 大庆石建华遭中共八年冤狱迫害》) (责任编辑:田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