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我在一个房地产公司工作。今年过年后,单位里发布了新任务,要把原来投资的学区房卖出去,弥补疫情三年来的亏损。当时我一听到这个消息,头就大了。这三年间,由于疫情封城,房地产受到很大打击,单位里一套房子都未出售成功。更何况当时我并未参与销售,而且先前的同事早就使出浑身解数,把各大网站和各大中介公司的销售渠道全部占尽,都没路好走。 我心里一下子就不平衡了,觉着领导故意把难题丢给我。但我静下心来仔细想想,作为修炼人,没有偶然的事情发生,这里肯定有师父的安排。于是,我不再抱怨,自己去跑中介,没想到在一家中介公司居然找到了通道。 这家公司内部网络恰巧没有登记我们的房源信息,登记成功后,很快就有中介销售人员与我联系,很快就有客户看房,并打算购买。我心里特别高兴,觉着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 谁知看起来很顺的事,突然起了波澜:单位另一同事打电话给我,说是这个中介人员年前就和她联系过,这个房子的业绩应该给她。当时我心里有点沉不住气了,明明是我自己辛辛苦苦找来的,房子是我代看的,购买意向也是我定的,只不过曾经和你有过联系,就要算你的,明摆着就是明抢嘛!刚平下的心又起来了。 我还是尽量控制好自己,仔细想想到底该咋办。我想起师父曾讲过:“有的时候你看那东西是你的,人家还告诉你,说这东西是你的,其实它不是你的。你可能就认为是你的了,到最后它不是你的,从中看你对这事能不能放下,放不下就是执著心”[1]。 我想作为一个修炼人,没有偶然的事情,一定是要我放下一切得失。于是我决定放弃,一切顺其自然。当我把这决定告诉那位同事,她很惊讶,以为我会和她争,怎么也没想到我会放弃全部收益。 就这样过了一个月,那个同事又来找我,和我说,她只要一半的收益,无论怎样,大家都是为了公司,每个人都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这套房子的买卖成功也有你的一半。 她把销售提成的50%划给了我,让我真心体会到师父所讲的:“是你的东西不丢,不是你的东西你也争不来。”[1]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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