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七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村民高培法、高文龙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在昆明安宁市看守所,被安宁市法院没有通知家属、以视频方式非法开庭,随后均被判刑三年六个月,而且刑期是从判决之日计算,前期看守所拘押的八个月时间,被法院以疫情期为借口不以计算。 高培法,男,一九六三年生,昆明市晋宁区二街顺民村村民。曾于二零二二年十月十日在二街镇450厂上班时被安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和晋宁区辖区派出所警察绑架。随后到家中非法抄家,抄走多本珍贵的大法书、资料。先被非法关押在安宁市拘留所隔离十五天后,转至昆明嵩明县看守所,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五日,转移到安宁看守所非法关押。 高文龙,男,五十九岁,昆明市晋宁区二街镇顺民村村民。二零二二年年十一月一日,在二街镇顺民村家中,被安宁市国保警察及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先被非法关押到昆明市嵩明县看守所,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五日转移到安宁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二三年五月昆明市安宁市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二人家属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视频方式对高培法、高文龙进行非法开庭。判决后家属才接到安宁法院对高培法、高文龙二人三年六个月的判决书。而且判决时间是以判决之日起计算,(按照《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法院以“疫情期间关押不算”为借口,公然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对看守所前期拘押的八个月时间,不予计算刑期。 根据明慧网资料统计,到二零二三年一月底为止,云南仍有5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其中关押在监狱的41名(云南省第一监狱12名,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29名);关押在看守所13名。 迫害机构及相关人员的电话: 13987747799、13908779211、13577720080、13887730310、13577773366、13887355147 15008894602、15008894606、13698764933、18100877878、13708777435、15008894607 17787864440、13700603328、13888258314、13658812838、13700607627、18208879996 18988484525、19988589085、087166165754、087166082259、087168118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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