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六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据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一日广东消息,广东揭阳市财政局中共党组书记、局长李春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李春明,男,汉族,一九六三年五月出生,广东揭西人,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加入中共邪党,历任揭阳市卫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党组书记、局长;市卫生学校校长;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揭阳市卫计局党组副书记、书记、局长;揭阳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 李春明二零一七年五月至二零二三年四月担任揭阳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参与迫害法轮功。他属下有一女退休职工王洁纯,于二零二零年四月在市区发放法轮功资料被绑架,随后被非法关押和判刑九个月。王洁纯修炼法轮功,她的为人就像她的名字一样十分单纯简朴老实,退休后因单位一些新手对相关业务还不熟悉,故王洁纯时不时的到单位义务帮忙。 作为单位的一把手,李春明积极配合610迫害这样的好职工王洁纯。明知道停止发放和取消王洁纯的退休金缺乏法律法规依据,但他仍然执行610的迫害政策,取消王洁纯的退休金,致使一个退休的老年妇女没有生活来源。 善恶有报。李春明,一个工作了四十年,今年五月退休之人,遭审查,看来享受不到退休之清福,还要遭牢狱之灾。 李春明的害人害己的事,希望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之人能引以为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