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儿子匆忙的吃了一点饭,就出去办事了。几分钟后,他来电话告诉我,他撞车了。在红绿灯路口,一辆摩托车撞到他的电动汽车上了,对方受伤了。 闻讯后,我和妻子马上赶到出事现场,当得知伤者是左小腿断裂,已被儿子叫120救护车送医院去了,他在守护现场等候处理。我认为他做的非常对、非常好,关键时,救人要紧。我就立刻去了医院。 到医院后,看到伤者是个三十多岁的小伙子,姓陈,左小腿部位断了。有法轮功学员得知消息后,来不及吃午饭,就赶到了医院,和我们一起带小陈挂号、消炎、拍片、交押金、到病房住院等,跑里跑外。 我看到小陈左小腿断裂的部位,筋皮连接着骨头耷拉着,看得出他很痛苦。每到一个诊室,就要遭受一次痛苦的折磨。我心里特别难受,有一种说不来的滋味,就感觉人是那么的脆弱,那么的无助。同时从内心对受伤者有一种无言的怜悯。 小陈是佳木斯人,是专做模型工种的,来当地打工,本打算在单位结算后,回家过年,不料却摊上这种不幸的事。他又是远离家乡,身边没有一个亲人,这对一个受伤者来说,不仅是身体上的痛苦,更是内心的煎熬,我们完全能够体会到这一切。怎么办呢? 当今社会,遇到这样的事情,人们通常都是交完当时住院做手术所需要的费用和押金后,就完事了,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需要由交通肇事部门在受伤者出院以后再做处理。特别是当今社会世风日下,人人为钱,人人都怕被对方讹诈。所以,为了不招惹是非,人们遇到这种事情,往往为避免麻烦,就一走了之,等候最后处理。甚至交警都主张这么做,不然的话,没完没了。 亲人们也不断告诫、劝阻我们,不要总是掏钱,要慎重,不要轻易相信别人,一旦被讹上,就毁了,就摆脱不了了,就麻烦大了等等。一致主张就让肇事股处理,以免惹祸上身。 但是,我和妻子是修炼法轮大法的,师尊教导我们要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做更好的人。所以我们做事不能混同于常人,要按大法标准去做。不管主要责任是谁,作为受伤者现在是最痛苦的,我们有责任善心的去看护他、照顾他,特别是在他身边没有任何亲人的情况下,更应该这么做。无论医院治疗需要多少钱,眼下我们都应该想法解决,其它的什么都不想,用纯净的心态面对这一切。 我们不推脱责任,不找客观理由,不回避事实,放下所有的心,处理好眼前所发生的事,尽量减少小陈的思想压力和精神负担,真心希望他有一个好的心情,安心养伤,早日康复。 其实当时我们的条件,很难承受这么大的经济负担,因为我与妻子结束冤狱迫害回来才几年的时间。 那是二零零三年,我们向世人讲清法轮功真相,被当地公安绑架、非法抓捕,妻子被冤判十年,我被冤判八年。结束冤狱迫害后,家中已经被洗劫一空,我们全家只能靠做馒头的一点微薄收入维持生活。直到妻子经过三年的艰辛,要回了退休工资,才有所好转。 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当主治医师告诉我们预计要八到十万的治疗费用,而且必须先交三万,才能做第一次手术时,我们并没有动心。我们相信有伟大师父慈悲保护,一定有我们能走的路。 事实上,真的是这样,有的法轮功学员得知这一消息后,热心的给我们送来了钱:有三万的、有二万的、一万的、五千的、三千的等等,并安慰说:不用担心的,需要多少钱大家都能凑。多么无私和可贵的同修!他们真的把我们遇到的困难当成自己的事,尽心尽力。修炼法轮大法,师尊教我们按“真、善、忍”的要求做好人,做真诚、善良、宽容他人的好人,在世风日下的当今社会,这里真的是一片净土。困境中,同修们的真心付出给了我们很大的鼓励,心中对师尊有说不尽的感激,让我更懂得珍惜修炼的无价,写到这,我不禁又一次感动落泪。 师父告诉我们:“在各种环境中都得对别人好,与人为善”[1]。所以我们就最大可能的尽到我们的责任,我和儿子轮班住在医院里,看护小陈。妻子每天按时送饭,并尽量做他爱吃的、可口的饭菜。大风大雪也不间断,还及时的买一些营养品补养身体,把他的脏衣服洗干净,又买了新的内衣内裤,把住院时需要的棉被及所有的生活用品都买好了,使他能有一个好的心情安心养伤。 同时,我们更不忘告诉他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能减轻疼痛,能使伤口愈合的好、愈合的快。给他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他表示信仰自由,不反对。他的亲人来到医院后,就由他们护理,我们经常去探望,医疗需要钱,我们就及时送去。 通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在二次手术中,及整个下钢板的过程,都特别的顺利,骨头接合的非常好,没有变形,没有发炎。主治医师都感到手术很成功,完全出乎他的预料。 小陈的家人到了医院后,看到我们发自内心的对小陈好,感受到我们的诚实善良。他的家人没有埋怨,没有戒心,对我们非常感激。小陈的妻子亲眼见证了修炼法轮功的美好,当有法轮功学员向她讲真相时,她非常愉快的退出邪党的团、队组织。 小陈的朋友们也深有感触的说:在处理交通事故中,还没见到这么做的,这么好的人。当然,我儿子事先就告诉过他们,自己的父母是修炼法轮功的,他们非常赞佩。我们用大法赋予的诚实善良证实了大法。结果,治疗过程只用四十多天的时间,小陈身体完全康复,于腊月二十一日出院,腊月二十四日回家。 儿子通过这一次经历之后,亲眼看到法轮功学员帮助我们克服各种困难,切身体会到了大法弟子的善良、无私,发自内心的知道“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在处理这次交通事故中,其实受伤者和他的亲人还是想多要一部份钱,也委托了他们当地朋友,我们觉的这也在情理之中,毕竟受到这么大的伤害,需要多一点补偿,也是可以理解的,那我们就放下心来,坦然的去面对这些事,等待最后的处理。 结果是恰恰相反,肇事股要我们两方面协商处理,而对方的委托人也看到我们的真诚和善良,对受伤者及家属的诚挚和关怀,在事情处理上,总是为我们着想,并且一再降低对方的要求,甚至直接拍板。 最后,由肇事股裁定:责任在两方面,受伤方作为弱者,从发生事故到出院,包括所有费用,我们应该补偿对方八万五千元(医疗费用共计不到六万元)。此为终审裁决,今后不担当任何责任。 在这一次交通事故中,我切身体悟到,是我们的心摆放正了,把自己当作一个真正的修炼人,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无私为他的好人,是慈悲的师父帮助弟子化解了更大的魔难,是同修们的帮助让我们渡过难关。我们对师父无尽的感恩难以言表:师恩浩荡!弟子叩谢师尊!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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