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明慧网

首页
按栏目浏览
按日浏览
山东龙口市于小梅遭绑架 警察不许家人探视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法轮功学员于小梅五月九日被警察绑架后,十几天音讯全无。七十多岁的老父亲因担忧和焦虑,身体一度出现严重症状,现在每天揣着速效救心丸艰难度日。

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在龙口市公安局有预谋的大面积绑架当地法轮功学员的事件中,龙口开发区派出所警察以楼下漏水为由,骗开任涛、于小梅夫妇的家门,将两人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电脑和大法书等私人物品。之后任涛被非法关押在龙口张家沟看守所,于五月二十四日回家;于小梅被非法关押在烟台福山看守所至今。

五月十二日,家人收到于小梅被烟台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的通知书。“天热了,小梅还穿着厚衣服。”老人控制不住声音哽咽、两眼噙满泪水。

五月二十二日,于小梅的母亲带着两包衣服、随律师到烟台福山女子看守所看望女儿。结果满怀希望而来的老人既没见到女儿,也没送进去衣物。老人骨瘦如柴的背影让人嘘唏不已,天底下还有比这更让人心酸的事吗?

老人当天辗转返回乡下。这样一个将心比心都能理解的事情,龙口国安不法之徒却大发雷霆,拿着打印出来的法轮功学员照片,逼于小梅的父母指认:谁来了?谁给请的律师?开什么车?停在哪个位置?

请律师是法律赋予每个人的权利。即使死刑犯也有请律师辩护的权利!为什么法轮功学员请律师,龙口国安不法之徒那么害怕?既然是“执行任务”,怎么就不能理直气壮地说:我是警察!为什么要撒谎称“是楼下住户,你家漏水了”,用骗术敲门?如果有证据在握、底气十足,为何就不能告诉当事人:你有请律师的权利,你有控告的权利?为什么躲躲闪闪、甚至阻挠会见?

迫害法轮功犯下的是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和反人类罪。江泽民迫害法轮佛法已将自己送入无生之门,在永罪永刑中分分秒秒煎熬。创世主对众生无量的慈悲,仍然在给人机会明白真相,选择善良。如果真的良知泯灭、善念全无,等待的是,无论天涯海角必将追查到底的人间法律和地狱中永无止境的业力偿还!停止一切迫害,抓紧机会赎罪,才是唯一的希望。

(责任编辑:田园)

当日前一篇文章: 被迫流离失所17年 破世界纪录的残运冠军被绑架
当日后一篇文章: 郑州法轮功学员马鹏飞近期被绑架迫害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