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那年从冤狱出来,发现工资卡上的退休工资停发了。我想:这也是我修炼的路,不能让不明真相的相关的人对大法犯罪。从此我走上了信访之路,讲真相要求解决我的生活来源,往返走遍了相关政府部门。 由于我的讲真相惹怒了邪恶,邪恶为此又对我取保候审,把我起诉到检察院。有一天来了两个警察说要我到检察院去签个字。我问:签个字?警察回答:到那儿就知道了。到了检察院下午上班时间还没到,就坐在大厅等。 不一会,检察官来了,看我的神态泰然自若,就用诧异的目光问我:是你吗?我答:是!他说跟我来吧。進了审讯室,屋里还有一个女书记员,坐下后检察官对我说:“现在全程录像,我问你什么,你就实事求是的回答。”我没有直接回答他,当时我想起师父的法:“修炼人没有敌人”[1]。我们的使命是救度众生。 我首先问他:派出所以什么名义又起诉我?检察官回答:“《刑法 》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我笑着说:“你也是学法律的,我一个退休公民,有什么公权力破坏法律实施?破坏了哪一条法律?这不是一句空话吗?迫害法轮功是江××的个人意志,以权代法,没有法律依据的政治运动。”他不语。然后接着问我:”他们把你带到派出所对你怎么样没有?“我答:“他们犯了《公务员》法第九章54条。”他说:“我不是问你这个。”接着又问:“给你做的笔录你为什么都不签字?”我答:“我要保护他们。”他听后用惊奇的眼神看着我没说话。接着又问:“你在外边都跟人家说了什么?”我答:“人家跟我说话,我能不理人家吗?就像你现在问我,我能不理吗?再说《宪法》35条规定:公民言论自由。”他失语,接着又问:“你会做犯法的事吗?”我说:“我是修真、善、忍的,怎么会做犯法的事?我做好事还来不及呢!”我接着向他提出:我要求撤诉。他回答:知道了。接着又问我以前被判刑的事。我反问:“以前的事不是了结了吗?现在再提是什么意思?”他无语。他问我:“要给你请援助律师吗?”我答:“我又没犯法,请律师干吗?不用!”接着我对他说:“国际法庭最高审判原则:当法律与良知冲突时,以良知为最高准则。”接着他就把做好的笔录叫我签字,我看后觉的有很多上指下派的内容。我指出有很多内容与事实不符,他递给一支笔说:“你觉的不符合的内容就划掉吧。”我就把所有不符的内容全划掉了,只剩下我刚才回答的几个问题,没签字。 然后,他就给了我一份《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力义务告知书》,并对我说:“十五天后听通知。”我出门时对二位经办人说:“希望你们有个美好的未来。”检察官听后露出一副惊愕表情,书记员听后对我说:“也希望你也有个美好未来。” 从检察院出来,我对为我开车的两位讲了真相,帮他们做了三退,他们很高兴。我从检察院回家后,过了十五天也没有听到检察院的通知,也没有人来找我。 回家后,有知情人告诉我:派出所说这次把你送進去就不让你出来了,成天在外面讲真相。我听后也没放心上,一切师父说了算!既然事情发生了,肯定是我修炼有漏,向内找:不知哪个执着心给旧势力盯上了,师父说:“了却人心恶自败”[2]。我和同修交流,同修鼓励说:“多学法,向内找,你提高上来了,邪恶就够不着你了。”我就静下心来多学法,多发正念。 面对检察官、警察我能坦然不动心,可一个人在家时无形中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感觉到一种不好的物质包围着我,一刻都静不下来,成天睡不着觉,简直要崩溃,我就多发正念,多学法,既紧张又累。这种状态持续很长时间。 有一天在明慧网上看到一篇同修关于证实自己的文章,我一看就象说的我:平时显示心很强,已习惯成自然了,根本意识不到修炼的严肃性。天天学法,怎么就意识不到呢。根本原因是学法没得法。证实自我是常人,证实法才是修炼人。我想:这是同修悟到的,又不是我悟到的,怎么办呢?我就把证实自我具体的事一条一条列出来,写给同修看,把这不好的心曝光出来,这种做法还真灵,很快不好的物质消失了,人也跟着轻松了。 这样过了三个月左右,警察又来抄家,把我外面讲真相时穿的衣服抄走了,说取保候审的人要每三个月到派出所做一次笔录,我到派出所发了个正念:“师父,我来救他们来了。”然后把我带到一个屋里录口供,由该所教导员亲自负责问我,由书记员负责录音,我就给他们讲真相,整整讲了两个多小时,讲到最后我说这是一个政治运动,政治运动总是要结束的,这么大的事,你儿子那时问你:“爸爸,你那时是帮坏人还是保护好人?”你怎么回答,我希望你儿子有一个值得骄傲的爸爸。他听了气急败坏的说:“你给我来这一套,我也是派出所的二把手,本来我还想尽量判轻些,现在不管了,该怎么判就怎么判!”(此人刚调到当地派出所,想迎合上面迫害者的胃口,搞出点名堂来)对此,我根本不动心,心想:我不归三界管,一切都是我师父说了算! 然后叫警察给我做笔录,警察问:“你上次为什么進去的?”我回答:“我是做好人進去的。”警察张大嘴看着我,我说:“我怎么说你就怎么记。”尔后,警察问我什么问题我一概回答:“法轮大法好。”笔录做完后由两个警察送我回家,回家路上我又继续给他们讲真相,他们自动把肩上的执法仪关掉,认真听我讲,他们真的听進去了。最后我说:“我要求撤诉。”他们说:”阿姨,你的起诉已到检察院去了,我们会帮你到领导前去说的。”在以后候审期间,派出所和检察院都没人来找过我,派出所辅警跟踪我,我把他也给退了。 到取保候审的最后一天,我就到检察院去问我的情况,检察官问我候审期结束是哪一天,我说就是今天。他告诉我:你的材料几个月前就拿回去了,是派出所自己来拿的,继续收集证据。我推算了一下就是那次指导员亲自审讯、录音的一回,被我否定了,他没戏唱了。 这次来势汹汹的迫害在我正念正行中被彻底解体了。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精進要旨三》〈向世间转轮〉 [2]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二》〈别哀〉 (责任编辑:林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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