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日】一九九五年,我大学毕业后,進入一个事业单位工作,一直到今天。一九九六年,我有幸走入大法修炼,在我上班的这些年当中,共经历了四任局长,这里以A、B、C、D相称,面对名利、善恶抉择,他们每个人的表现也决定了他们的命运和未来。 一、A局长 一九九六年,单位里一位副局长的妻子,是单位的会计,她是当时法轮功炼功点的辅导员,我是经她介绍得法的。 当时学法的人很多,我们是三十多人的事业单位,当时就有六、七人先后得法,有刚毕业的大学生,也有年龄大的科长、局长家属。当时从城市到农村,炼功点也很多,院落里、街道旁、公园中、广场前,清晨起来,处处都能听到一路传来的炼功音乐声。 单位一位同事的母亲,患腰椎间盘突出多年,行走不便,常年不能干家务活,连洗衣、做饭都困难。在看到和她有同样病的邻居修炼大法身体神奇好转后,在邻居的劝说下,她让儿子用自行车把她驮到炼功点。老人早晨被送去的,下午炼完功,没等家人去接,自己走回家来了。晚上,当老伴下班回来时,她高兴的告诉老伴她的病好了。老伴不相信。她站在厨房正准备着晚饭,说:你看我这不是能下来做饭了?!我今天是自己走回来的。老伴才恍然大悟,连连称奇。 修炼大法后,发生在我身上的神奇的事很多。刚得法不久的一天夜里,狂风大作,我当时住在单位的宿舍楼里。宿舍楼院里有一个塔吊,狂风把塔吊的上端吹断了,折断下来的塔吊的顶升套节正好撞向我住的宿舍,撞碎窗玻璃,后快速下坠。这突如其来的险情就发生在我住的宿舍,但当时从来不起夜的我,却半夜出来,上了洗手间,躲过了这个危险的时刻,当我回来看到碎玻璃满地,寒风从窗户呼呼的刮進来时,我一下子就惊呆了。也因为我的这次经历,父亲也走入了大法修炼之中。 修炼大法后,我按照大法书中修炼人的标准做一个好人。在单位里和同事们和睦相处。有一次,我们科室的洗脸盆堵了,我发现后,把下面的水管弯头拧下来,从其中抠出阻塞的头发和杂物。清理完后,水管畅通了。我也没告诉别人。后来在和科室主任不经意提起时,他说他记得有这么回事,他发现水管不通找人疏通时,却发现好了,他没想到原来是我做的好事啊。 我住的宿舍楼有一家在装修,楼道很脏,物业也不管,走来走去,尘土飞扬。有一天晚上,我从楼上一层一层的打扫。当时是夏天,一会儿就汗流浃背,从外面乘凉回来的邻居走上楼来,看到是我在打扫,惊奇的说:我还以为是物业在打扫呢。等两天,我又打扫了一次,二楼的大姨看见我在她门前拖地时,赞叹的说:谢谢呀!我们得向你学习呀。 修大法后,我也告诉身边的人要按真善忍做事。父母在农村,每年秋收花生后,都有人来收花生,收之前,都要拣一下,把其中的杂物分选出来,一般也都是挑一些比较明显的,如大泥块等,小的泥块或者其它的都视而不见,收花生的也习以为常。学大法后,我在拣花生时,尽量拣的干干净净的,小的泥块和杂物也分出来。母亲说,不用那样仔细。我说:咱是修大法的,不能和别人一样,要做个好人,有时间就挑干净一些。最后来收花生的人看见我们的花生拣的很干净,当听父亲说出原因,他由衷的说:只有学大法的才能这样做啊。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和中共互相利用,对上亿的法轮功学员实施“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搞垮”的群体灭绝式迫害,一时间乌云密布,全国上下乌烟瘴气,大法师父被谣言污蔑,大法弟子经受着精神和肉体的迫害、不明真相的世人被欺世的谎言毒害,并参与其中。 在中共开始打压时,当时的A局长也没有在全域搞什么表态,单位的法轮功修炼者也没有遭遇打压迫害。A局长妻子当时也炼法轮功,A局长可以说没有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结果给自己带来了福报。二零零零年他退休了,现在过的很幸福,儿子多年前就移居美国。 二、B局长 A局长退休后,二零零零年,B局长由当地提拔调到单位来的,当时B局长司机的母亲修炼大法,也是她让我从新走入大法修炼的。后来知道老家在农村的B局长的母亲也修炼大法。 当时迫害法轮功的形势也很严峻,B局长从来没当面跟我提起炼功之事,上面一有什么所谓的敏感日,都是单位的书记找我谈话,书记为人很正直,我也通过他找我谈话之际,给他讲大法真相,讲天安门自焚骗局、讲江氏迫害法轮功、讲藏字石等等,书记后来明白了真相,每每上面来找事,他就当面搪塞应付了事,有时间就告诉我要注意了,又开什么什么会啦。有时我也给B局长和其他领导邮真相信,让他们及时了解形势变化。 二零一四年六月份的一天下午,我学完法后,和其他同修外出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构陷,被当地的派出所绑架,于半夜回到家中。“610”当场抢走我包中的一千元,并要非法拘留七日。可能当时跟局长沟通,没有执行。 第二日下午,局长找到我,他说:你各方面都很好,唯独在这件事上面……我说:局长,我听说大姨(局长母亲)也炼过法轮功,您应该对大法有一定的了解。他说:法轮功祛病健身很神奇,母亲学功后身体确实很好。但你是国家干部,和他们不一样。国家干部是不许炼的,市公安局都备案了,这以后可能对你和家人都有影响,明天“610”的队长来,你跟他说说,写个保证就行。 我说:我现在的一切都源自于大法,大法不仅给我一个健康的身体,而且大法师父叫我们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真、善、忍是宇宙特性,如果每个人都这样做,那人类的道德就会回升。您也知道,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天安门自焚”是江氏集团一手导演的骗局,目地是栽赃嫁祸法轮功的。“610”是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非法组织,他执行的是江泽民的迫害法轮功政策,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所以真正违法的是他们。大法弟子讲真相是在救人,是大善之举,您让我放弃修炼,让我转化,难道要从真、善、忍变成假、恶、斗吗?我想这也不是您希望的结局,我也不会这样的。 本来“610”的队长次日要来我单位,让我写保证,但局长看我的态度不可能,所以到时他没有叫我,自己和他们私了了这事。事后听单位的副局长说起此事,他说当时B局长到处去找关系,去找公安局长说情,为了我的事中午都没吃饭。 B局长保护、善待大法弟子的举动也为自己带来了福报。第二年,他因为经济问题被人举报,被市纪委带走调查,最后也没查出问题来,只给个很轻微的处分。 二零一五年最高法院提出: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在诉江大潮中,我也向最高法院递交了控告江泽民的起诉书。事后我们单位的书记找到我说:听说你还举报江泽民了?我说:对,我举报了,你也应该举报他,有良知的中国人都应该举报他。他祸国殃民,出卖国土、迫害法轮功……最后书记说:就你们胆子大,我可不敢。 三、C局长 C局长是二零一七年经过考试选拔的外地局长,之前他没来我市任职、还是个科长的时候,在一次出差时我已经送他翻墙软件,他就知道了我的身份。所以他从外地来我们这之前就对这事很担心,到我们这上任后有时间我就跟他讲大法真相,他说他的邮箱也经常收到法轮功的信息,他还保留着我当年送他的翻墙软件。 二零二一年的春天,当地的国安队长伙同政法委人员和派出所警察以我给公安局长邮贺年卡为由,强行非法抄家,并绑架,在派出所待了一天后,被单位接回。 C局长在我被绑架的当日就急忙找关系说情,避免他们对我的進一步迫害。同时第二天他就亲自到省里去汇报此事。二零二一年,省内其它单位出了两件全国轰动的安全事件,有关领导都受了处分。所以省里领导听了C局长的汇报后,为了自保,当场就说,那就开除吧!C局长又极力的说我的好话:人很善良,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能独当一面,缺少我不行等等。最后省领导说那就尽力保她吧。 C局长把省领导的决定告诉我,同时说:“省里保你,不给你处分,但出了这事,单位里要给你个不重的处分,放心,对你没啥影响。”我当时就答应了,后来想一下也不对劲,于是晚上我给他发了短信:“局长您好!非常感谢您下午和我推心置腹的谈话。关于处分之事,我想您也有难处,但您再三思一下,是非善恶,神目如电,您的善念和正义之举必将会给您带来福报。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为我所做的一切!不要急躁,心平气和。您宰相肚里能撑船哪。”后来这个所谓的处分也不了了之了。 C局长来我们单位任职不到四年,二零二一年五月份,他又以所谓的干部交流到另一城市任职,虽然是平调,但那个单位在省里排前三名,比我们发展的好,而且是国家级文明单位,原来的局长因为工作突出上调到省里任职,单位的一切都井然有序,C局长去那可以说坐享其成,这应该是他保护大法弟子带来的福份! 四、D局长 D局长是外市调到我市来的,四十多岁,比前几任都年轻。C局长和D局长是互相调换的,D局长原来是副局长。调来之后,新官上任三把火,通过搞各种形式活动,积极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因为全省十多个地级市只有包括我们单位在内的三个单位还不是。C局长在任时也创建过,但当时可能有一条是单位有炼法轮功的就要扣分,不太容易成功,所以他也就没有积极去争取,可能也是不想给我找麻烦。 在最后环节,文明办有所谓的负面清单,其中有一条就是单位不能有炼法轮功的。D局长很是为难,因为创省级文明单位关系到职工的利益,而且这也是他上任的第一把火,所以他找我谈话。我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你们尽管往前走。他说:现在已经无路可走了,只有两条路,要不你签个字,要不。我说:我要是签字,让我放弃修炼,对你们不好,有句话说,给僧人一口饭吃,都是功德无量的事情,如果你们对大法有个正确的认识,能够保护善良,那自然是有福份的,该我们创上就一定能行。 他看说不通就召开全体科长会,让所有人表态要么是让我签字写不炼了,要么将我开除,所有的科长都不同意将我开除,所以D局长让他们挨个给我做工作,让我写“不炼功的保证”。 面对来势汹汹的压力,我最后选择了辞职,并提交了辞职报告。在领导班子的会上,我说:法轮大法是佛法,大法弟子讲真相是为了救人。大法师父告诉我们做事首先为别人考虑,我做出如此的决定全是出于无奈,疫情当前,只有保持善念才能躲过这场大灾难,请各位在危难前记住救命的九个字,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在座的副局长有的偷偷在抹眼泪,惋惜我这个有高级职称,并且只有三两年快退休的人能做出如此的决定。 提交辞职报告后,很多女同事和我抱头痛哭,挽留我,劝导我。我回家后,在师父的点化下,我明白了,我做的决定其实对他们来说也是害了他们,如果真是他们把一个修佛法,要救度他们的修炼人失去工作,他们就犯了罪了。一切都是有安排的,都是大法师父有序的安排,我不能害了他们,所以我决定取消辞职,我要堂堂正正的上班,因为大法弟子修炼是合法的。 所以我马上给D局长发了信息:D局长您好!我郑重宣布我写的辞职报告作废!我不应该和不能离开我热爱的工作和事业!我所做的一切是在捍卫我的公民合法权利,维护普世价值,没有触犯任何国家法律。所以我不能不明不白的离开。当时想辞职是在被逼无奈的下下之举。你们举全局之力来做我的工作,实际是打击善良,助纣为虐。说严重一点是违反了《宪法》的第35条和36条。当然你们是违心的。最后说一点至关重要的,善待大法弟子得福报,迫害大法弟子遭恶报。您是这件事的关键,我相信您! 后来我当面去跟局长说了这事。局长说:我都跟省里汇报了,还怕省里不同意,说了好多好话,你决定不辞职了,定下来了?我说:“是的。”D局长低着头说:那是。 后来听副局长说,他们在山穷水尽时,又有一线生机,最后找关系,几番曲折之后,还创上了省级文明单位,也就是说我也没签什么字,他们照样成功了,这也可能是D局长还有善念的缘故,局里上下一片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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