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三日】几年前,我曾在邪党的所谓敏感日被非法拘禁在本公司保卫科,一夜过后,我告诉看管我的警察:“你们这样毫无理由的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到今天下午两点就满二十四小时了,如果还不让我回家,我就会告你们。”这个警察马上出门给他的领导打电话,我听到他说:“怎么办啊,也没个说法,人家可是懂法律的,二十四小时不放人就要告咱们了!”当天午饭后,我顺利回家。 作为一个修炼多年,经历过牢狱迫害,经历过多次营救同修,经历过多次和律师及公检法人员打交道的大法弟子,我对反迫害中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的重要性深有感受。同时,我也很清楚的看到,周围的大部份同修不懂法律,认为那不是修炼,学不会,记不住,也不想学。尽管明慧网上有那么多利用法律反迫害的真实例子,却熟视无睹,毫无借鉴。一旦迫害发生,仍是只会找这方面有能力的同修,我觉得这种状态需要改变。 一、自身反迫害的需要 其实,作为大陆大法弟子,我们处在最邪恶的环境,时时都在被迫害中,旧势力利用中共邪党,时刻对我们虎视眈眈,跟踪、监视、监听、骚扰乃至绑架一直都有发生。当我们直接面对这些人时,自然大多数同修都会讲真相,讲我们信仰“真善忍”的都是好人。可这些被利用来做恶的人,无论他们是警察还是社区、村镇人员,大多数人都认为,不管你法轮功好不好,反正你违反中共的法律了,他在执法,并不觉得自己是在做错事,心理上没什么负担,没有负罪感,也不担心自己会被制裁。 那么这个时候,如果我们能从现行的法律角度告诉他们:大法修炼是合法的,而迫害才是违法的,而他们作为执法人员,参与迫害是在执法犯法,随时可以被追责。这样的对话中或者此时给相关部门拨通电话直接投诉、控告,这些作恶者就会大大收敛。如果是被迫害到拘留所、看守所或监狱,懂些法律的同修更是可以很直观的看到由此带来的对邪恶的震慑。据我个人体会,这些参与作恶者有些是自己确实不明白法律,我们告诉他后就会有所改变;有些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是希望我们不明白,从而肆意迫害我们。跟他们打交道中,我深有体会:他们不怕厉害人,只怕明白人。 二、营救同修的需要 如果同修被迫害到拘留所、看守所或者监狱,我们在营救过程中,自然要依据不同的迫害形式、不同的阶段,以常人法律的形式反迫害、讲真相。了解必要的法律,我们在反迫害中会更符合常人状态,更有针对性,也更有效。从中,那些能帮助我们并愿意帮助我们的各部门的人,也更能很方便的介入。 在营救同修过程中,我们常常涉及聘请律师的问题,需要和律师打交道。如果我们懂些必要的法律知识,就更能够很好的和律师沟通,知道律师想了解什么,想怎么做,同时我们也能很好的表达我们利用法律反迫害的想法,而不至于让律师认为我们只是一帮老好人,什么都不懂,不会认为我们的想法和做法是一厢情愿的,而是切实可行的。我个人体会,和律师打交道中,懂些法律并能准确表达能够赢得律师的重视和尊重。 近期我见过一位同修上诉时中院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本来她已经向中院递交了《辩护意见》,做的是轻罪辩护。而且说同修反正快回来了,不太可能改判,所以认为做不了什么。我告诉她,让同修早些回家不是我们唯一的目地,而是想让更多的人知道是非善恶,不管最后效果如何,都应该尽其所能为正义发声。而从事法律的人不是个普通职业,而是天然具有维护正义的使命。同时,我把自己对该案用以污蔑同修的罪名和自己知道的法律条文逐条说了一下,律师边看我们给的资料边听我说,听的很认真,然后她主动很真诚的说:“我再去做做努力。” 三、讲真相的需要 在讲真相中,听真相的人也会有人提出:你们是好人,可是中共的法律这么定的,你咋办?这时,我们就需要懂些必要的法律,用最简短、最直接的法律规定告诉他:修炼是合法的,信仰是受《宪法》保护的,骚扰和抓捕法轮功学员才是违法的。即使按照邪党制定的现行法律,修炼大法和拥有法轮功书籍都是合法的。这一点,不光是普通民众,就连大多数没为学员做过辩护的律师都是不知道的。 目前,为了支援更多的大法弟子利用法律反迫害,这方面的专家同修不但编辑了《利用法律反迫害手册》,还专门建立了“公义论坛”,为同修反迫害、讲真相提供方方面面的法律援助,近期甚至还推出了《准律师培训教程》,都包含着同修付出的辛苦,真是值得我们珍惜!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并不是要成为律师、成为专家,我们不需要系统的学习很多庞杂、艰深的理论,也不需要记忆很多的法律条文,只是针对邪党对大法的迫害,有针对性的一部份内容。即使这样,对不同的同修,也是能学多少是多少,能记住多少是多少,没有硬性规定,只是我们不要有排斥或忽视的想法,要有一颗重视的心,知道那是反迫害和讲真相中需要的,有这样一个愿望。 个人修炼层次所限,不妥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合十 (责任编辑: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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