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四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西安市新城区66岁的法轮功学员妙忠军,三月二十三日上午被莲湖区法院非法开庭,公诉人赵诗媛威胁说:妙忠军拒不认罪,要严惩。妙忠军坚定地回答:我没有罪,我为什么要认罪!如果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信仰被污蔑为邪教,那么请告诉我,什么是正教? 妙忠军二零二二年五月被警察绑架,同年七月遭非法批捕。家属委托律师维护妙忠军的权利。莲湖区检察院检察员赵诗媛刁难律师,不让律师阅卷,并迅速将妙忠军构陷到莲湖区法院。 妙忠军当庭表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没有罪。律师当庭指出:起诉书中所列的法轮功宣传品及相关的视听资料是本人合法财产,不是犯罪证据。针对公诉人所称×教及宣传品问题,律师做了直接回答:公通字【2000】39号,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十四种,而这十四种邪教里面没有法轮功。十五年后的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报》又公开重申了公安部的这个通知,重申了已认定的十四种邪教。再次明确了法轮功不是×教。 妙忠军先生因给民众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于二零二二年五月十日被新城区公园北路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到新城区看守所;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他被新城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之后新城区检察院将构陷他的所谓“案卷”移交至定点迫害法轮功的莲湖区检察院。 据悉,妙忠军家属委托的律师去莲湖区检察院阅卷时,遭检察院经办人赵诗媛刁难,赵诗媛问律师是否与家属签过协议、律师费有无发票、司法局是否报备等;还说这是涉密案件,需向领导请示方能阅卷,并以座机有故障、手机是私人电话为由,拒绝告知自己办公室座机号码和手机号码,让律师等待通知。赵诗媛还问妙忠军家属委托律师的情况、核实委托人。律师说这完全是违法的,于是向检察机关投诉电话12309反映情况。上级检察机关接到电话后,询问得很详细。紧接着第二天,赵诗媛急不可待地将构陷座机有故障的案卷移交给莲湖区法院,使律师在检察院阶段无法阅卷。 莲湖区检察院经办人赵诗媛,在构陷妙忠军的非法起诉书中,多处污蔑法轮功及法轮功修炼者,采用西安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非法“认定”。赵诗媛还曾参与迫害过肖春红、刘彩贤、宋秋霞等多位法轮功学员。 西安市新城区看守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坡甲子1号,邮编710032 张功武13201630825 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49号,邮编710003 检察官赵诗媛15319702295 西安市莲湖区法院: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柴家十字88号,邮编710002 法官权波蓉17829751505、029-87627637、029-87627639 法官助理李维 19890986745 书记员桑彤15129211170 公园北路派出所: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公园北路97号,邮编710032 所长韩浩 82522110,13636815111 涉案警察:王勇、陈泽13389115186、庞帅13759900758、杨涛13572588338、项雷13259802876 东五路派出所: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五路69号,邮编710004 所长李宇029-87424095、13992877698 西安市新城区公安分局: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后宰门51号,邮编710004 副局长赵军13991975065 西安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63号,邮编710002 所谓认定人:陈卫东13669197336、苏求勇13572079719 (责任编辑:田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