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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信师信法 就没有过不了的关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四月三十日】我把我修炼中的几个片段写下来,与同修交流,不在法上之处,敬请同修慈悲指正。

一、过家庭关

记得二零零八年第一次被迫害回家时,妻子儿子对我冷眼相对,吃饭时妻子只准我吃饭不许我夹菜,我一夹菜妻子就用筷子阻挡,说:你不要工作了,今后只有当叫花子了,要遭饿死。我就只吃饭不夹菜。她还三番五次的提出离婚。我说:我不会跟你离婚的,我若与你离婚,你这个生命就没有未来了。她气的大叫:你也太霸道了!法,你是要学的;婚,你又不离。你究竟要怎样?你是不是存心要把我气死?!儿子也觉的前途无望了,认为是我影响了他的前途,恨不得拿菜刀杀了我,对着我胸膛连击几掌。

我知道他们受中共的毒害太深了,我应该给他们讲真相救度他们。于是,我时时处处尽到一个丈夫、一个父亲的责任——去挣钱养家,让他们母子俩看到修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我被迫害以前,在人中从事的是一个受人尊重的职业;被迫害后,工作没有了,找原单位,原单位的领导避而不见。没有工作怎么养家糊口呢?没办法,我先后当过私营企业的制鞋厂工人、酒店保安、洗车工、搬运工(当时一个月的工资也只有850元—1000元)。同时,加强了学法炼功,连续八天高密度清理家庭这个空间场中的邪恶因素,再对着他俩发正念。八天以后,妻子儿子的态度开始变好了,家庭关系融洽多了。

后来,我与同修一道来到了大都市,找了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可是当时的收入每个月只有280元,后来才560元,这点工资收入在一个大都市里完全是不能生存的。随着学法的不断深入,与同修的交流,也看了一些同修们写的明慧交流文章。我明白了,大法是美好的,修大法是最有福分的,一个月560元的工资又怎么能体现出大法的美好呢?又怎么能去救人呢?这是旧势力对我的经济迫害,我绝不承认。于是我就求师父帮助,把有缘人安排到我身边来,让他们明白真相,得救度。这样,收入就由每月1000多元,到2000多元,再到5000多元,甚至更多,得救的生命相应的也就越来越多了。

随着心性的逐步提高,收入的逐渐增加,家庭关系越来越溶洽了。一年四季也常带妻子到商场去买一两件她称心如意的衣服鞋子手提包,平时多关心她的身体状况,对她以往某些方面的过错绝口不提,但是对师父对大法做的错事,就因势利导的让她自己写下“严正声明”,经她同意后,替她发表在明慧网上,解体她身后的邪恶因素。有时也带着妻子儿子到餐厅去吃一顿,让他们感受到大法的美好,大法弟子是真正的好人。这样,久违的笑声终于多起来了。这时,我就抓紧时机给妻子、儿子讲大法的真相,中共的邪恶,为什么要三退,他们就愿意接受了。

特别是,当妻子看了一系列真相视频节目后,才恍然大悟,真正明白了法轮功是教人修心向善的,共产党完全是在造谣污蔑,还责怪我为什么不早点拿真相视频给她看。后来,他俩也相继的走入大法修炼,当然,我做三件事他们也支持,只是为我的安全担心。

二、去怕心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司法新政实施以来,身边的同修陆陆续续的都开始诉江了。而我却迟迟未动。因为我知道以前大陆和香港的同修参与实名制诉江,不是被酷刑折磨,就是被迫害致死。我非常的害怕。后来在同修的帮助下,看了大量关于诉江的明慧交流文章,反复学习了师父关于诉江的法,明白了是天象变化下正法的進程推到这一步来了。

特别是在学到《论语》中“人类要想了解宇宙、时空、人体之谜,唯有在正法中修炼,得正觉、提高生命层次。”[1]时,心中不觉一震,“得正觉、提高生命层次”[1],是呀,我不能老是呆在这个层次上,该提高上去了。就是一个普通人受到了冤屈都要找相关部门申诉冤屈,还自己一个公道,更何况作为一个大法弟子在师父蒙冤大法遭难,大法弟子惨遭江氏邪恶流氓集团残酷迫害的情况下,更应该理直气壮的运用法律手段去申诉冤屈,要求高法、高检惩治迫害元凶,还师父清白,还大法公道。于是,决定诉江。

写好诉状后,我到邮局去投递,可是,到了邮局大门口,心里不稳,害怕起来了。想到万一又遭到迫害,以前家庭和自己的惨景又历历在目了。就在邮局门口走过来走过去的,想来想去。一个人做事情怎么变的这么虎头蛇尾、停步不前了,莫非想半途而废吗?这是大法弟子的风范吗?不是。我们在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吗?不是。我们做的是宇宙中最正的事,是师父认可的,符合大法的要求,既然这样,那还犹豫什么呢?!于是在邮局门口反复小声背诵师父讲的关于去怕心的法:“一正压百邪,你不追求的时候,谁也不敢动你。你要是产生邪念,追求不好的东西,它就来帮你,你就修到魔道上去了,会出现这个问题。”[2]一直背了五遍,觉的怕心没有了,正念出来了,就堂堂正正的走進邮局,问保安交信件在哪层楼,说交信件在二楼。

到了二楼,只见一个女领导(后来她自己说的)站在柜台前笑嘻嘻的对我说:你现在才来。我一听,心里一惊,心想:怎么,你认识我呀?我可不认识你吔。见她笑容满面,才明白了,是师父通过她的嘴点化我这件事做对了。办好业务后,临走时她还意味深长的对我说:像这类信件我们邮局全部受理,越多越好。后来,我给几个同修说了此事,她们也到这个邮局投递了诉江状。

三、坚信师父坚信大法,没有过不了的关

有一个下午,我在广场上走着,突然来了一个人,紧挨着我,渐渐把我挤到了广场的墙角,突然扭住我的胳膊说,他在执行公务并亮出了证件。我一下子意识到被绑架了,挣扎了几下无济于事,便大声喊:师父救我!那个警察一听,就对着两个协警喊:快点。临时招来一辆网约车,把我推了進去。警察坐在前面,打开摄像头对着我,后排座位上一边一个协警,扭住我的胳膊和手腕把我夹在中间,向我户籍所在地驰去。

坐在车上,我随即发出强大的一念:我的身体、思想、灵魂从现在开始都交给师父了,一切师父说了算,谁说了都不算。放下生死放下一切执著,堂堂正正讲真相,坦坦荡荡救世人,我要回家。

发完一会儿正念后,我开始问:你们是哪儿的,那个警察说是××区公安局的。我又问他的名字,他沉默不语。于是我给他们讲真相,我说:“法轮功洪传至今已有二十多年了,在这么多年全球大法弟子讲真相中你们也应该知道法轮功是怎么回事了吧。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教人真、善、忍,重德行善,做一个真正的好人,不吃喝嫖赌不坑蒙拐骗不打砸抢烧,无任何不良习性,更不用说违法犯罪了,这些与法轮功修炼者根本就沾不上边,在祛病健身方面更有奇效,祛病健身率达97·9%,一九九八年前人大委员长乔石带领调查组经过半年的实地调查,得出一个结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现在法轮功已洪传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主要著作《转法轮》被翻译成40多种语言,受到世界各国政府机构的褒奖达3000多项。在迫害法轮功这个问题上,谁跑得特别快谁就栽得越快。你看,周永康、李东生、薄熙来、王立军等人迫害法轮功最积极,跑得特别快,结果,栽得就越快,现在栽到秦城监狱里去了。论官职,你们没有他们的官职大吧,而你们现在却在助纣为虐,为了一点点蝇头小利迫害佛法修炼者,你说你们是不是世界上最可怜最可悲的人哪?!”一席话说完,他们都静静的听着……

到了当地派出所,那个警察简单的向派出所一个警察(后来猜测可能是教导员)说了几句。我一下车,教导员就说:“某某某,你还认得到我不?”我一看,说:“我还认不得。”教导员就说:“我以前在××X看守所,那时你也在那儿,我当狱警还看管过你哪。”“喔,我想起来了,我俩有缘。”于是我俩一边走一边聊,不觉到了2楼的监管室门口,我说:“嗯,这儿我不進去,我又不是犯人。”教导员说:“走嘛,進去嘛。”我说:“嗯,我还是不進去哟。”教导员又说:“進去嘛。”我说:“不進去哟。”几番僵持不下,我想:进去就進去嘛,大法弟子讲真相来了,平时没有时间给你们讲真相,今天既然把我请来了,我就要让这儿的众生明白真相得救。

進了监管室,在沙发上坐下后,看到桌上有两个摄像头正对着我,对着摄像头发出一念:我就是要让你们知道真相,而且知道的人越多越好,都明白真相都得救。于是我对派出所的教导员、警察、协警们开门见山的说:“首先,我拒绝回答你们的任何提问,这不是对你们人格的顶撞和尊严的冒犯,相反,对警察这一职业我是非常尊重敬佩的。我之所以拒绝回答你们的问题,是对你们生命的尊重和爱护。因为法轮大法是佛法,参与迫害佛法,会给你们带来深重的灾难,甚至祸及子孙后代。你看,现在的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孙力军、何挺他们积极迫害法轮功,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多大的灾难。中国历史上的三武一宗迫害佛法修炼者都遭到了恶报,身强力壮的,本该大展宏图,但30—40岁就死了。衷心希望你们不要参与迫害法轮佛法,给自己和家人留下一个美好的未来,否则,将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深重的灾难,这是我们大家都不愿看到的。”

这时,有个警察问:你吃饭没有?我说:我还没有吃饭呢。那个女警察说:你都要吃饭啦?我说:我怎么又不吃饭呢?我吃饱了饭才好给你们讲真相呢。于是片警叫协勤下去给我买来了20元的牛奶、蛋糕和面包。我接过牛奶、蛋糕和面包,对着协警和为我付钱的片警说:谢谢你们,善待佛法一念,天赐洪福平安。于是边吃边给他们讲真相。

这时,進来一位50来岁的人,他一進来,教导员和所有的警察、协警全部起立,毕恭毕敬,鸦雀无声。我一看这阵势,就笑着对来人说:一看你就是个当领导的,领导来了,他们都起立,我还坐着就不对了,我还是起立,表示对领导的尊敬。说完我就要起立,教导员一看,笑嘻嘻的对我说:你就不用起立了嘛。

等领导坐下后(后来猜测可能是区公安局副局长),我又接着说: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法律只惩治行为,不惩治思想。思想不构成犯罪。所以,信仰法轮功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条法律是司法的铁定原则。你比如说,杀人有个杀人罪,抢劫有个抢劫罪,盗窃有关盗窃罪。那么,翻遍中国现行的所有法律,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不准修炼法轮功。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嘛。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五年、二零一四年中办、国办、公安部认定的14个邪教组织里没有法轮功。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国家新闻总署颁布的《50号令》,早已废止了第五批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第99项和第100项。这就说明在中国出版、印刷法轮功书籍完全是合法的。而《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则是对法轮功学员的蓄意错用滥用,制造了大批的冤假错案。比如说,现行的中国法律没有哪一条法律认定法轮功是X教。法轮功学员信仰自由,比如说,说了一句“法轮大法好”,这句话又破坏了哪一条法律不能实施了,导致农民不能种地?工人不能上班?学生不能上学?商店不能经营?科研部门不能搞科研了?哪儿又在发生抢劫杀人了?答案是:没有!而司法解释一、司法解释二里没有提到法轮功三个字。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视为无效。

《公安部的六条禁令》、《民政部的通知》、再加上二零一七年出台的所谓司法解释,因与《宪法》第35条、36条相违背,本身就是违法的、无效的。

这时,那个女警察又趁机开始询问我的个人信息: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儿,干什么工作的?我又耐心的对她讲:我拒绝回答你的提问,这并非是对你人格的顶撞和尊严的冒犯,而是对你生命的尊重和爱护。因为我若配合了你的提问,在这件事情上你就参与了迫害法轮功,那将会给你和你的家人带来深重的灾难。这是我不愿看到的。听我这么一说,女警察不再询问了。

于是我又接着讲:修炼前,我脾气暴躁,暴打儿子与学生,又吸烟、又喝酒、又赌博,体弱多病,一到季节转换的时候就得重感冒,一感冒就是10多天,药都吃够了,苦不堪言。工作就是混日子。修炼后,我脾气变好了,对儿子对学生从来不打骂不发脾气,一概的耐心的跟他们讲道理。吸烟、喝酒、赌博等恶习全无,二十多年来没有吃过一粒药、输过一次液,住过一次院,无病一身轻,连医院里的那些手续程序我是一点都不知道。

在学校,每一年开学的时候,我班都有几个学生流失辍学,我经常利用空余时间,放学后、周末或者节假日到学生家里家访,动员学生到校读书,多学点知识,掌握一技之长,将来在社会激烈的竞争中才有立足之地。很多学生在我诚心的劝说下大都返校学习。记得有一天中午,班长忽然跑来告诉我,说,老师,某某某,因为家里穷不来读书了。我一听,当即同几个女同学一起到那个女同学家里去,动员她来读书,当得知确实是家里贫穷无钱读书时,我当即对这个女同学和她家长表示:你整个初中的一切学杂费用全部由我一个人负责,你就只管把书念好就行了。后来校长知道这件事,说:如果我们学校的老师都象某某某一样就好了。

由于我修炼大法后,严格按照真、善、忍做人,工作兢兢业业,对学生耐心教育辅导,因此赢得了学生家长老师们的敬重,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在教师、学生、家长们和周围群众中口碑极好。现在你们都可以去我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去访一访,看看我说的是不是真话。

暂告一段落后,我出去解个手。看见副局长站在大厅里,国保大队长在他旁边毕恭毕敬的站着。于是我走过去,看着副局长的肚子,十分关切的说:你看你的肚子都这么大了,也许有脂肪肝了,对身体健康有影响哟。看见他眼袋也大,又说:你看你的眼袋这么大了,你太操心劳累了,注意保养身体,不要经常的过度熬夜,那样身体透支会很大,对身体可不好。副局长说:就是啊,干到这个差事我也没有办法呀。我说:多多保重,身体才是本钱哟。

后来,他们又搞了个非法审讯。到了审讯室,我对教导员说:这是犯罪嫌疑人坐的凳子,我不适合。几经僵持我坐上去了,我一概拒绝回答他们的有关个人信息的任何提问,只是反复讲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大法对人身心带来的美好,对国家的贡献,迫害法轮佛法会遭恶报。二零一九年以来,美国、加拿大、英国及澳大利亚的法轮功学员将迫害法轮功的恶人名单递交给本国政府,要求对这些恶人及家属依法拒发签证、甚至冻结资产。同时,对已经来到海外(如美国)的恶人,法轮功学员也会将其向移民局举报、要求将其驱逐出境。刘云山,黄洁夫,前重庆市政法委书记刘学普等首当其冲。

副局长见我一律拒绝回答他们需要的信息,就对旁边的警察说,这条写:拒绝回答;这条也写:拒绝回答;这条也写:拒绝回答;全部都写:拒绝回答。

坐上那张特制的椅子一会儿后,忽然我感觉全身温度有点慢慢升高,眼前人物有点迷蒙,恍恍惚惚的,正纳闷这张椅子是怎么回事时,只听那个非法审讯的警察说:你现在是不是感到有点神志不清啊?听到这话,我明白了:喔,原来这是来套取口供让人神志不清的。立即长时间高密度发正念,解体了背后的邪恶因素。

期间,警察反复强调权利与义务是一致的,既要行使公民的权利,同时又要行使公民的义务。我一概否定,表明自己是修炼真善忍的好人,不是犯罪嫌疑人。当警察又在强调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时,我两次严厉的对着他说:你有什么资格来询问我。那警察一听泄气了。过了一会儿,副局长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的说道:就知道大法好,大法好,大法好。非法审讯结束。

来到了大厅,教导员对我说:要是你没有什么的话就好。若有什么的话,可能今晚要把你送到拘留所。我说:你放心,没有任何反党反社会的言论。教导员说:那就好。随即我发一念:你说了不算,一切都是我师父说了算,这是宇宙中最大最大的真相。一切都是瞎折腾,今晚就要平安回家。

后来,他们把我安排在休息室,我就默默的背法发正念,给警察们讲真相,大约过了1个多小时,在师父的慈悲保护加持下,当晚回到了家。

大法弟子是这台历史大戏的主角,整个过程,几乎连续讲了4—5小时的真相,我与他们就好象是多年未见面的亲朋好友一样,一点也没有把他们看作是迫害法轮功的恶人,而我就是救度他们的神。

我知道与那些真正修的很好的同修相比,差距还很大。在余下不多的修炼时间里,我会更加珍惜修炼的机缘,扎扎实实做好三件事,实修多救人,跟师父回家。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论语〉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当日前一篇文章: 对“坚持炼功”的感悟
当日后一篇文章: 我真正明白为什么是我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