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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法律讲真相救众生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四月三日】我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大学生,毕业后在大学任教。一天,我遇到了一位中学同学,他毕业于本省的另一所大学,见到我后他高兴的说:我是学法律的,有律师证,以后有什么事需要打官司就找我,我肯定帮忙。我表面上笑答,但是心里却想:我是一个守法公民,我要做个好人,怎么会遇到法律问题呢?我不会用你的。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做好人,按照真、善、忍做更好的人却遭到了中共的残酷打压。这使我这个自认为与法律无缘的人,也不得不学习法律,运用法律反迫害了。

一九九六年五月,我开始修炼法轮功,仅一个多月,就遇到了《光明日报》污蔑法轮功的事件,当时我三十六岁。尽管我炼功时间很短,但是法轮功祛病健身的奇效已经在我身上发生了,就在我找不到人生目标最迷茫、最痛苦的时刻,法轮功给我指明了人生的方向。在气功中寻觅多年的我,正要失去信心的时候遇到法轮功,终于使我梦想成真了,我找到了我想要的人生真谛——返本归真。自己身心发生巨变的事实,不断坚定着我修炼的信心。

炼功点上,经历过中共种种政治运动的老人们,看到中共喉舌媒体《光明日报》发表的评论员文章,有的个别老人就害怕了,不敢炼了,因为他们嗅到了一股政治运动的腥风,他们判断共产党又要搞运动了。我并没有因此受到影响,因为我已经确定法轮功就是真正的佛法修炼,我要一修到底,无论遇到什么魔难,我都勇敢面对。

一九九九年“四二五”万人上访,我也是其中一员,目睹了上万法轮功学员没有阻碍交通,没造成混乱,没有愤怒、喧闹,那种自觉维护秩序、平和理性的等待,让目睹现场的人惊叹赞许:这么多的人,这么安静,整齐,这样的场面从未见过,多高的道德才能有这么好的自觉性?

这次不同寻常的大规模上访,震惊了海内外,也给争取人权的人们开了一个史无前例的和平典范先河,真是让我终生难忘。随后中共便颠倒黑白的把“和平上访”污蔑为“围攻中南海”,这完全违背事实的恶意宣传,这已经暴露了中共江泽民集团决定要向法轮功发难的邪恶动机。不久我地炼功点陆续遭到了警察不同成度的骚扰。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我去北京上访,被校方停课,停发工资,仅给三百元生活费。做好人的人真的被说成是坏人,并遭到铺天盖地的污蔑诽谤和残酷打压。

二零零零年底,我又去天安门证实法,为教人做好人的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让世人知道“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被非法抓捕。在被送到看守所之前,一个警察问我:你申请复议吗?我愣了一下,因为我根本不懂复议是什么意思,心想可能是让我申辩自己无罪,不应该被抓,应该释放我。可是又想,打压法轮功是党魁江泽民定的,那公、检、法都听共产党的,我复议管用吗?他们只不过是走过场,所以我说:不复议。此后被非法劳教。此时我才感到不懂法律也是一大缺陷,就如同在战场上没有武器一样,只能被动挨打。

随着更多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劳教、批捕、庭审、判刑,有的被关押在集中营、黑监狱洗脑班,被惨无人道的酷刑折磨。这让我感到迷茫,后来看到师父的讲法:“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否定它们安排的整个这场迫害。”[1]当时因我学法不深,悟性差,不知道已经发生的这场惨烈的迫害该如何去否定它。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压力,心里很着急,我想起师父说的:“不知道高层次中的法就没有法修”[2]。在这段时间弟子该怎么做,师父都讲了,只是自己人心障碍,使我看不到法的内涵。因此决定踏下心来多学法,做好三件事,多看明慧网上同修的交流文章,尽快提高上来。另外,对中共的全方位邪恶迫害,不懂法律是不行的,还得抽时间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我是学理科的,一直对历史、政治不感兴趣,所以对法律更是知之甚少。仅知道最基本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共违反了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结社自由、游行示威自由和信仰自由,其它的一概不懂。所以当警察说学员违反了“两高的司法解释”、民政部的什么决定、公安部六条等,我就心虚,不能确定他们说的对不对。

后来看了明慧网同修的交流文章,也系统的学习了技术论坛汇编的《反迫害法律手册》后,才基本了解了宪法与法律的相关条款,《宪法》与法律、法规的关系,《公告》、《解释》、《六条》与立法权的关系,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不为罪”,《刑法》三百条不适用法轮功学员,以及如何回答警察的非法询问等等。

明白了这些,心里一下子通了。这证明人间法律,特别是关于人权方面的律条,就是我们大法弟子必须得知道,只有懂法我们才能够指出、揭露、纠正中共公检法司滥用、骗用法律的最无耻、野蛮行径,才能有效制止公检法司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才能挽救这个队伍中的可救之人。

如果我们不懂法律,在遇到骚扰、绑架、非法批捕、非法庭审、诬判时,就不能胸有成竹、正气十足的指出对方的违法行为,自己也可能不知怎么做而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因为在这个过程中有很多的欺诈,公检法人员都在想方设法的要我们签字、认罪,稍一糊涂就配合了邪恶,所以对我们来说,师父讲的法要明白,人间法律也要清楚,这样才能扎扎实实的走好每一步。

师父不承认这场迫害,大法弟子也不承认,否定旧势力的安排,不配合邪恶的要求,我们就是在这样的一种压力下去讲清真相,救度众生。

不配合邪恶的指使,针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做法:一是和善的讲大法真相,能接受真相的善良执法人员会觉醒,从而远离邪恶迫害;二是对还有法律意识的公检法人员讲法律,让他们意识到自己在违法犯罪,将来要受到追究、制裁,从而不再参与迫害,甚至可以暗中保护法轮功学员,给自己赎罪或积累福德;三是对不信天理也不守法律的恶人,必要时就要对他提出举报或控告,或利用功能指挥恶人如何动或不动等,遭受酷刑的同修可以让痛苦返回到行恶者身上去。以威慑其不敢再作恶,这也是对他的警醒和挽救。

个人所悟,层次有限,不在法上之处,望同修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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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后一篇文章: 实修证实法 处处显神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