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网发表了《下水救人》的故事,讲述了我从湖水中救了一位绝望的轻生女子,当时,社区书记和警察都来了。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三日上午,我正在家学法,突然有人敲门。我问谁呀?我姐开了门。开门一看,有个中等身材的男子,比较清瘦,戴个眼镜,手拿一束鲜花,旁边是社区书记。 社区书记说:这位是你去年救的那个人的丈夫,在外地上班,才回来,为此事,特意来感谢你。 中年男子把鲜花双手递到我手里,我推辞不过,就接过来了。我说:这都是应该的,不能见死不救啊!我是学法轮功的,我才这样做的。法轮功讲真、善、忍,师父告诉我们:“你看到杀人放火那要不管就是心性问题,要不怎么体现出好人来?”[1]别人遇到危险了,尽自己所能,都应该帮。 我说:那天,在窗前看到她往水里走时,我就对着窗外围观人喊:谁把她拽上来!不能再往前走了!危险!可是没有人下去,我就走出家门,下水拽她上来。当时,拽她,她不跟我走。石子很滑,再拉拉扯扯的,我俩都得倒水里,这时我想起师父,我喊:“师父救救她!”对她大声念九字真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念几遍,很神奇,她不哭了,理智了。她说:你快上去,水太凉了,腿受不了,你快上去。我说:你不上去,我怎么上去?!我一拽,她跟我走了。 我说:这是法轮大法的威德,是师父在救人。 中年男子静静的听着,社区书记微笑看着我。中年男子要我给他留微信,我说:我没有微信。电话号码也没有给他。我也没让他俩進屋,他俩就走了。 他俩走后,我把鲜花摆在了师父的法像前,给师父跪下磕头,泪流满面,哭了起来。我知道都是慈悲伟大的师父在帮弟子救人,却把威德和荣耀给了弟子。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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