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四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法轮功学员吴海波,曾遭非法劳教和两次诬判入狱,累计被非法关押迫害达十一年,遭多种酷刑折磨。二零二二年三月初,他又被霞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和新村派出所警察绑架、构陷,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又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款五千元。 吴海波先生,一九六五年二月出生,大学毕业,原湛江市外加剂制药厂技术员,家住霞山区椹川大道中。修炼法轮功前,他曾患有十二指肠溃疡、鼻炎等疾病,久治不愈,一九九六年初修炼法轮功后疾病不治而愈,无病一身轻,时常以真、善、忍对照自己,工作中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家庭生活和睦祥瑞。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团伙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吴海波屡遭中共迫害。二零零一年四、五月份,警察开两辆车到外加剂制药厂企图绑架吴海波去洗脑班,他在工友们的帮助下走脱,开始了流离失所的生活。二零零一年底,吴海波回湛江时被国保绑架。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日,他被非法劳教两年,被劫持到恶名昭著的三水劳教所,遭牙签插手指盖等酷刑迫害。 酷刑演示:竹签扎手指 |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上午,吴海波被霞山公安分局国保陈日清等绑架。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三日被霞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不法人员包括:检察员罗予还,审判长刘付兰,审判员叶秋波、许河,书记员黎建。吴海波被劫持到广东省阳江监狱迫害,于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六日结束冤狱。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吴海波被霞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陈日清、国保林海、莫海涛及新林派出所黄章成、朱赞辉等绑架,劫持到霞山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霞山区法院对他非法开庭,所谓的证据是控告恶首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控告状上吴海波的亲笔签名及手印。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吴海波被霞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上诉到湛江市中级法院,二零一七年一月被非法维持冤判。吴海波被劫持到广东省四会监狱,遭受了严重的肉体和精神摧残,被强迫蹲军姿、剥夺睡眠、不让上厕所、辱骂等折磨,狱警操控的包夹们叫嚣:“把你打残了再给你治好,治好后再打残。”吴海波拒绝所谓的“转化”,被监狱恶警指使的囚犯人渣折磨,把他的手臂打断,导致手里面要装上钢板固定。吴海波在四会监狱被迫害了整整五年。 二零二二年三月五日,吴海波被霞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和新村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在湛江市遂溪县看守所,后转回到湛江市看守所,被构陷到湛江市赤坎区检察院、法院。湛江市赤坎区法院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对法轮功学员吴海波作出冤判五年、罚款五千元的判决。 相关责任人;审判长莫凯程,13553571788 审判员何清琳,13763033839 审判员杨莹莹,13553597555 书记员:陈莹 法院院长叶辉,13902507248 副院长莫志军,13702733728 (责任编辑: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