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七日凌晨一点多钟,长沙开福区刑警队开着三辆警车,到法轮功学员肖德玉居住的出租房,四个警察下车绑架了她,并把她关押到长沙第四看守所至今。据悉,肖德玉的案子已转到湖南长沙浏阳市公安局,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浏阳市法院将对她非法开庭。 肖德玉(别名肖德英),女,57岁,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欧江岔人。一直在湖南长沙打零工为生。肖德玉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得法前她曾说病得快要死了,修炼法轮功后,她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人,勤俭持家,任劳任怨,处处为他人着想,身体健康了,是个邻里公认的好人、遵纪守法的公民。然而这样的好人却遭到中共邪党人员的多次迫害。 二零零八年三月,肖德玉去湘阴县讲法轮功真相,被湘阴县躲凤乡某村村支书跟踪,抢走她的提包,对她一顿毒打后,绑架到湘阴县岭北派出所。湘阴县“610”、国安的刘策玉(所长)又把她关进湘阴县看守所。期间肖德玉一直气闷、呼吸困难、身体麻木、便秘、昏倒,几次差点憋过去。即使这样仍将她非法劳教一年,劫持到株洲白马垅劳教所,遭受了洗脑、奴工、体罚等各种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因诉江,肖德玉被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公安分局熊建光策划绑架非法关押一个月,在洗脑班精神受到很大伤害,导致心衰、肾衰复发,险些失去生命。回家后通过修炼法轮功身体才康复。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肖德玉和一同修在湖南省益阳市沧水铺镇禾塘村山区边卖鞋袜边讲法轮功真相,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中途被一名不明真相的男青年举报。益阳市赫山公安分局姚辉下令拘留十五天。被迫害十五天后,在第十六天的早晨出拘留所时,就头晕无力,还没走出拘留所的铁门,头晕头胀,心脏突然一疼,呼吸困难,浑身无力坐在地上。拘留所有五、六个人,却视而不见,她拉旁边站着的人帮忙倒杯水,慢慢喝下后,过了好一阵子才缓过气来。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日下午三点多钟,肖德玉在长沙市韭菜园讲真相时,被一个不明真相的大三男学生恶意举报,被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韭菜园派出所中年男警李必生和一个青年男警绑架。被拘留十五天。九月二十六日出拘留所时,肖德玉身体被迫害得十分虚弱,腰痛得直起来都很困难。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肖德玉才知道丈夫在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已悄悄办了离婚手续。在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邪党政府人员判决离婚。三十多年奋斗的财产、房子、金钱一无所有。只因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被搞得妻离子散。 这次,肖德玉被长沙市开福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到医院做核酸体检时,肖德玉没有尿,人很衰竭,不能正常行走,由警察抱着。在这种情况下不但不给她输液,还有人说她装病。为了反对这种无理的迫害,肖德玉绝食抗议了三天。救死扶伤的医院在这时却被裹挟成了帮凶。 该案由伍家岭派出所负责,新河派出所副所长徐俊举报。现由湖南长沙浏阳市公安局接管。 直接参与迫害的不法人员这种恶劣行为,已经超越了职权范围,触犯了法律,严重侵犯人权。依据《宪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违反了中国最新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故意伤害他人。善恶必报是天理,他们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参与迫害的相关责任人: 伍家岭派出所:所长 徐兴宏 电话18073183818 住址: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湖畔小区西湖苑5栋406房 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韭菜园派出所: 李必生,男,49岁,常德人,警号 015387 电话 15874998779 青年男警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欧江岔镇人 警号A010011 现在在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韭菜园派出所工作 举报人是刑侦警察 魏思捷 电话:13723876993 主要迫害人 揭志刚 电话:15211091777
湖南益阳市赫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区号 0737) 邮编 413000 电话 0737-4294000 地址 益阳赫山区平安路80号 颜建波 13607370889 局长 孟 辉 15116703201 办4294035 宅2176282 大队长 刘炳生 15073791508 办4294035 教导员 李 舜 15073701951 办4294035 蒋向东 13973700028 办4294035 龚 皓 13607376666 办4294033 宅6183838 刘向军 18973790769 熊建光 18973790819 姚 辉 18973795197 赫山区610(区号 0737) 4403610 陈小平 15973702188 主任: 肖辉 13511123045 办事员: 刘建中(珍):13007371801 办事员 浏阳市公安局 地址 浏阳市白沙路9号 联系电话 0731-83813001 邮编410300 局长 副市长 刘一斌 政法委书记 周耀辉 公安局政委 罗湘艺 副局长 刘桂贤 雷觉 罗军 喻小武 樊毅 浏阳市法院 地址 浏阳市白沙路5号 联系电话 0731-83609200 邮编410300 院长 伍玉联 副院长 李红兵 陈再光 肖建平 审判委员 周友庚 (责任编辑:林一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