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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清原县张传文再次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清原县南口前法轮功学员张传文,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四日给村民赠送法轮功真相台历,被警察绑架、非法拘留、构陷,近日获悉已被秘密非法判刑。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四日中午十二点左右,张传文与法轮功学员刘振清、都青华三人,去耿家堡村给村民送台历,被不明真相的村民诬告,被南口前派出所警察绑架,下午三点多,警察开车去了都青华、刘振清家非法抄家,张传文拒绝警察带她去抄家,喊“法轮大法好”,晚上七点半左右,对都青华、刘振清非法决定行政拘留五天,因疫情暂不执行,釋放回家;八点多钟,张传文被送清原县公安局非法关押。

张传文十二月九日被非法刑拘,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南沟看守所。后张传文被构陷到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日,张传文家属给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打电话问张传文的案情,检察院的人说案子三月一日已经送到法院了。张传文家属又给法院打电话,法院说三月二十四日已经开完庭了,律师是法院给指派的。张传文家属说开庭应该通知家属啊,张传文上不上诉啊。法院人说,不用通知家属,明天就过了上诉期,那再给你们两天时间过来吧。

四月十二日,张传文家属与请的律师到南沟看守所,律师见到了张传文,张传文状态非常不好,说看守所监室里天天逼她站着打更,困得她睁不开眼睛,说两腿中间被犯人掐紫了。张传文告诉律师要求上诉。

张传文一九六八年出生,她修炼法轮功之前身体患有很严重关节炎、肠炎、皮肤病满头流黄水等,真是疾病缠身,痛苦万分,常年就是治病、吃药。她修炼法轮功以后改掉了不良习性,身体疾病也不翼而飞了,道德提升了,做一个真正的好人。邻居们都看到了张传文修炼前后的巨大变化,都知道法轮功是教人做好人的。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张传文多次被绑架,两次被非法劳教,她丈夫多次被南口前政府、铁矿找其签字再加上警察多次绑架,承受不住这巨大的压力,离家而去。好端端的一个家庭就这样被中共拆散了。张传文在抚顺武家堡教养院和马三家劳教所,曾遭受酷刑折磨:不让睡觉;被迫长时间做有毒的奴工劳动;戴上黑头套,绑在铁凳子上,两根电棍电击,几个警察同时殴打,当时被电得脖子肿的和脸一样粗,都电糊了,头肿胀得象个大头人。

示意图:中共监狱中的奴工迫害
示意图:中共监狱中的奴工迫害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张传文、丁国柱、徐俊英等法轮功学员在清原县敖家堡乡给村民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村民恶告,被敖家堡乡派出所警察绑架,随即清原县国保大队长郑志文警察、敖家堡派出所和南口前派出所警察到张传文、徐俊英的家里非法抄家。当时丁国柱的妻子王海超(又名王艳)到张传文家串门,王海超因劝警察不要抄走法轮功书籍,也被警察绑架。警察离开张传文家后又到丁国柱家非法抄家,抢走家中二台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

张传文、丁国柱等五人被非法刑事拘留,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被清原县法院在抚顺市南沟非法开庭,当庭没有宣布结果。过一段时间,律师得知:五名法轮功学员分别被非法判刑并以罚金为名勒索现金:丁国柱三年三个月,罚金五千元,丁国柱的妻子王海超三年,罚金三千元,张传文一年半,罚金二千元;徐俊英一年半,罚金二千元,杨秀芳一年零三个月,罚金一千元。

随后清原县检察院(公诉人是吕欢欢、王宗扬)对此判决提出所谓“抗诉”,图谋加重迫害。抚顺市检察院接收了此所谓“抗诉”。二零一九年六月四日下午一点,抚顺市中级法院在抚顺南沟法庭对丁国柱等五人非法开庭,公诉人是抚顺市检察院的任学庆、兰学志;抚顺市中级法院审判长是邱忠翠、审判员是沈忠、书记员是方令花。当天审判长邱忠翠宣布下次开庭需要择日另行通知。二零一九年八月下旬,律师告诉家属:抚顺市中级法院对丁国柱、王海超维持原判;张传文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二千元、徐俊英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二千元、杨秀芳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一千元,比一审分别增加了一年半和一年九个月。抚顺市中级法院不主持公道,反而对合法公民加重迫害。

张传文当时在抚顺市看守所被迫害出严重病状,一只眼睛睁不开,体重减少二十多斤,身心在痛苦中煎熬。看守所用家属给存的钱给开大量药,让她服用,并抽张传文两大管血。就这样张传文每天还要被迫做奴工,完不成定额经常遭受惩罚。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日王海超、张传文、徐俊英、杨秀芳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马三家监区。

抚顺望花区检察院电话:024-56809932
抚顺望花区法院刑事庭:57567258


南口前派出所电话:53267110
南口前派出所所长董黎明,电话:13704132966

(责任编辑: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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