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法轮功学员庄淑花因给顾客讲法轮功真相,二零一九年遭当地公检法的司法迫害,被迫离家出走。龙口市法院遂对她进行非法通缉,并逐年加码,日前更将所谓赏金加到四万,用纳税人的钱迫害讲真话的好人。 庄淑花女士,今年约68岁,家住龙口市东江街道徐家村。她曾患有血小板异常、眼底出血、尿毒症、多发性囊肿等疾病,久治不愈。庄淑花修炼法轮功后,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不久一身的疾病全好了。中共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轮功后,庄淑花因坚定的修炼法轮大法,多次遭到中共迫害。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九日,庄淑花在自己经营的手工水饺店给一个年轻人讲法轮功真相,讲自己曾患尿毒症,访遍中国名医都束手无策,幸遇法轮大法才活到今天的经历,并好心送给他护身符,祝愿他平平安安,不料遭其恶告。当天下午一点左右,龙口市东江派出所警察赵明带领一帮人,闯进水饺店,绑架了庄淑花、刁春凤、林秋香、王玉珍等四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抄家。庄淑花因查体不合格被取保候审,另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五天。 二零一九年五月九日,龙口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将庄淑花构陷到龙口检察院。龙口市法院欲于同年七月十九日对庄淑花进行非法庭审。为免遭司法迫害,庄淑花被迫离家出走。 为了绑架这位善良朴实的老年妇女,龙口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撒下人马,耗时一年多未能得逞。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龙口市法院在“掌上龙口”APP上悬赏一万元非法通缉庄淑花,并把非法通缉令张贴在其家门口及附近街道。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一日,龙口市法院在网上再次发布对庄淑花的非法通缉通告,悬赏金额由一万元增加到三万元,企图用金钱诱惑民众犯罪。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日,龙口市法院再次加码,将赏金增加到四万。龙口市公检法人员不惜重金、不遗余力地对付一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善良老年妇女,仅仅是因为她说了真话: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庄淑花女士遭迫害更多信息请见明慧网文章《山东龙口65岁庄淑花面临非法庭审》、《面临非法庭审 庄淑花写给龙口乡亲的心里话》) 相关责任机构及人员信息: 龙口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原来的国保大队于2022年底改名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大队长吕兵18660067166、13375359806 教导员徐文业18660067115、13375359805(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 副中队长郭福兑18596118718办05358788746(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 警察王某18766552757 龙口法市法院: 刑庭庭长孟庆成 本案审判员尚玲18653518918 本案书记员孙承祎 龙口市检察院: 公诉人王菲 东江派出所: 警察赵明 (以下2018年信息) 所长孙居田18660067481、05358788891(13708916226) 教导员王刚18660066925、05358788894 指导员吴建本18660067462、05358788892、13001600052 副所长王俊君18660067469、05358789022、13356902886 警察李祥勇05358788893、15315151928 警察凌仁卫05358788894、13906456910 警察杜文海05358788894、05358709262 警察王浩良18660067969 警察姜超18660067470、05358788893 职工田恩庆18660064826、05358788894、13805450375 职工梁健18660067470、05358788894、13863820728 职工王波18660064827、05358788894、13573511018 龙口市公安局: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港城大道699号,邮编265700 局长邢斌18660066055 政委石建强18660064807 05358788101 13705451369(分管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副局长王秉青13963861666 副局长吕晓东18660066898、13645456767 副局长刘明友18660067275 龙口市政法委书记孙少君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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