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报道)二零二三年三月,中共司法界又有直辖市、省、市、区的法院院长四人遭恶报。这些人的过往经历,都曾参与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被迫害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他们被中共卸磨杀驴,遭了恶报。 法轮功学员信仰并坚守真、善、忍,在家庭和社会中,做好人、更好的人,给中国社会带来一股清流,是社会道德回升的希望。可是,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三年中,各地的法院未履行其法律责任,维护正义,而是在中共政法委、六一零的指使下,伙同犯罪的公安警察,构陷、判刑好人,使他们被枉法枉判,甚至刑期长至二十年,让法轮功学员及家人遭受了巨大苦难。 法院的人员他们不但自己触犯了人的法律,更犯下了迫害佛法修炼人的大罪。他们被公诉、被查、被开除公职,这只是报应的开始,实际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 原江西省鹰潭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王建东被查 王建东 |
王建东,男,汉族,一九六一年一月出生,吉林省大安市人。其主要履历: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一年七月,任贵溪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零一一年七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任鹰潭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九年四月,任鹰潭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三日消息,原江西省鹰潭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王建东被审查调查。 在王建东担任贵溪市法院和鹰潭市中级法院的主要领导职务期间,对这两地的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判刑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遭非法庭审、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九人,包括王兴、黄红强、艾国祥、曹伟红、彭瑛、黄兰晴、刘宝珍、刘嫦娥和胡德元。。 ◎二零零七年十月八日凌晨,鹰潭市、贵溪市法轮功学员王兴、黄红强、艾国祥、曹伟红、彭瑛、黄兰晴同时被鹰潭市国安非法抓捕,并且遭非法刑讯逼供。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六名法轮功学员遭贵溪市法院非法庭审。五月二十二日,六人被贵溪市法院非法判刑。 ◎法轮功学员刘嫦娥、胡德元遭非法庭审、判刑。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鹰潭市法轮功学员刘嫦娥被鹰潭市月湖区白露乡法庭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鹰潭市法轮功学员刘宝珍讲真相时,被鹰潭市四青乡派出所绑架,后被鹰潭市月湖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刘宝珍上诉到鹰潭市中级法院。鹰潭市中级法院罔顾事实,非法维持冤判,刘宝珍被劫持到省女子监狱遭受非法关押和酷刑折磨。 ◎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鹰潭市老年法轮功学员胡德元被鹰潭市月湖区法院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勒索罚金一万元。 王建东作为贵溪市法院和鹰潭市中级法院的主要领导,对上述迫害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和间接责任。 原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法院院长罗俊被查 罗俊,男,彝族,一九七零年五月出生,四川省昭觉县人。其主要履历:一九九四年九月至二零一四年一月,历任凉山州中级法院民庭书记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二零一四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历任越西县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院长;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至今,历任西昌市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零二三年三月消息,原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法院院长罗俊被查。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凉山州越西县法轮功学员吴世莲去板桥乡讲真相被绑架,二零一三年一月被越西县法院秘密非法判刑四年。 吴世莲不服违法判决,向凉山州中级法院上诉,凉山州法院却采取欺骗和回避的态度阻碍律师介入,律师依法对越西县法院非法秘密开庭、中院二审不公开审理等诸多违法行为向相关部门进行控告。 原广东省清远英德市法院副院长黄炳金被查 黄炳金 |
黄炳金,男,汉族,一九六三年一月出生,广东省英德市人。历任清远英德市法院执行庭庭长;英德市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英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英德市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 二零二三年三月消息,原广东省清远英德市法院副院长黄炳金被查。 ◎二零一六年十月六日,英德市法轮功学员邹小跑、罗小文、蔡文锋、陈小明、王粤湘、徐春荣被绑架。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中旬,被英德市法院非法判刑:罗小文、邹小跑十年;蔡文锋五年;王粤湘、徐春荣四年;陈小明三年。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一日,清远连州市法轮功学员邵艳芳、赖成妹被连州市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邵艳芳被英德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勒索罚金三万元;赖成妹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一万元。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一日,清远连州市时年七十三的法轮功学员成梅花,晚上被连州市公安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连山拘留所;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被英德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勒索罚金三万元。 原云南省丽江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和木生被查 二零二三年三月消息,云南省丽江市中级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和木生(已退休)被审查调查。 和木生 |
和木生,男,纳西族,一九六二年出生。曾任云南省丽江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丽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责任编辑: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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