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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市年78岁老人丛兰英被枉判四年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威海市78岁的法轮功学员丛兰英老人,二零二三年二月一日下午五点多,在家中被威海市环翠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绑架。二月十六日,她被荣成市邪党法院以所谓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诬判四年,并勒索两万元罚款。

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中共才是地地道道、崇洋媚外的邪教。中共将一位年近八旬的无辜老太太投入监狱那种恶劣的环境,其残忍本性可见一斑。目前,丛兰英被非法关押在文登看守所。

丛兰英一九四五年五月出生。修炼前她患有心脏病以及颈椎第五、六节增生,不能动、不能说话。只要说话引起心脏振动就休克,她不知道昏死过去多少回,心脏象被重物压上去一样喘不上气来;颈椎增生躺着不行坐着不行,浑身都动不了,半躺半卧也要用枕头垫起来还要找个合适的位置,左边身体全部麻木,手指甲、脚趾甲、舌头都发黑。她天天吃药,随身装着救心丸。

被病痛折磨的丛兰英天天哭,总想一死了之。一九九七年,老伴扶着她去了炼功点, 第二天她就跟着学炼法轮功。第十八天,老伴才偶然发现她能炼抱轮动作了,丛兰英也很惊奇自己身体的变化,她试试身体哪都好了。丛兰英说:“师父帮我把病都治好了,那是用尽人间任何语言都无法表达我对师父的感谢。”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五日、十六日,丛兰英因坚持在广场炼功,被国保警察劫持到荣成市看守所,后转到文登看守所,同时被非法抄家。非法关押期间,她因警察强行绑架时被戴手铐强拉硬拖,一直处于高血压状态,低压150,高压200多。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在家人缴纳一万元押金后,丛兰英被以取保候审的方式放回家。

此次,为构陷老人,中共邪党公检法部门串通一气,罗织罪名,将她多年来遭受的无理绑架、非法关押,邮寄避疫救命的《天赐洪福》、《金种子》等资料以及广场炼功作为借口,实施迫害。这个判决回避了是哪条法律定性法轮功为×教,丛兰英到底破坏了哪一部法律、破坏到了什么程度,或者说哪一条法律因她的行为得不到实施的问题。

一位老人晨炼,何罪之有?《宪法》不是说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等权利吗?告诉世人躲避灾难的方法也算邪的吗?其实,中共才是真正地利用其邪教组织、操控公检法党徒在破坏法律的实施、践踏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人权。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团伙开始迫害法轮功,至今已有二十四年了,无数法轮功学员因坚持信仰被绑架、关押、酷刑折磨,甚至被活摘器官。丛兰英老人由于坚持修炼多次被绑架:二零零零年,警察4次到她家中骚扰;二零零六年八月,在车上讲真相被构陷,非法关押二十三天;二零零八年六月,因给澡堂看门人一本小册子,遭恶意举报,被绑架及非法抄家;以后,又有三次被绑架。丛兰英的遭遇只是这惨烈迫害下的冰山一角。

在此奉劝那些还在迫害法轮功的人,人在做,天在看,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假借法律之名迫害善良,无法为自己的罪行开脱。为邪党卖命是不会有好下场的,周永康、薄熙来、孙力军、傅政华之流就是前车之鉴。

(责任编辑:李清)

当日前一篇文章: 明慧周报:中国版(第九四六期)
当日后一篇文章: 修炼法轮功获健康 退伍军人被枉判三年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