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法轮功学员李文才和李素娟夫妇于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八日在北京市被房山区琉璃河派出所警方非法抓捕并抄家。二零二三年三月初获悉,他们被房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分别被判四年和三年监禁,上诉后依然被维持冤判。 家住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东瓜地村的李文才夫妇自从修炼法轮大法后,始终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但是,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起,中共邪党开始对法轮功进行疯狂迫害,李文才先生多次遭受迫害。 二零零二年三月一日,李文才被非法劳教迫害了一年半。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他在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举报,被房山分局石楼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之后被非法关押在房山区看守所遭受迫害,并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八日,李文才夫妇在房山区琉璃河镇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但由于被人恶意举报,他们被房山分局琉璃河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抄家,抢走了他们的私人物品,包括大法书、电脑和打印机等。次日晚上,他们被劫往看守所,由于体检不合格,他们被看守所拒收,后被“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李文才夫妇被房山区检察院构陷到房山区法院,但由于疫情的缘故,案件被中止。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房山区法院法官前往李文才家,要求在家中进行视频开庭,并要求李文才夫妇签字,否则将被带到看守所进行身体检查。 二零二三年三月上旬获悉:李文才、李素娟夫妇已被房山区法院分别非法判刑四年、三年;他们上诉后又被枉法裁决:维持冤判。 北京市房山区法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政通路10号 邮编:102488 传真:010-89366877 总机:010-89366877 院长:娄宇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