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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法律反迫害 警察终于承认违法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这是二零二二年九月发生的事。警察一度想强行破门闯入我家,还扬言要将我带到派出所。我正念反迫害,通过善用法律,最终没让他们的恶行得逞,并让他们自己承认违法。

九月的一天,我因在商店买东西时讲真相,被店员恶告,之后警察通过商店的录像排查,最后找到我家。

那天上午,居住地派出所来了三个警察,其中一个警察说要带我去派出所,只需要十分钟。我说不去,就关上了门。当晚八点左右,又有三个自称是派出所的人过来,要我开门进屋检查。我只开了一道门和他们说话,另一道门没开。

我问:“什么事?”
警察C:“你不让我们进去吗?”
我说:“又不是见不得人的事,有什么事就这样说吧。”
警察C手里拿着一张我的照片,问:“你是不是与某某人在商店讲了什么?”
我说:“言论自由。你叫什么名字?”

然后我马上回屋拿MP3录音,并拿上纸和笔,递给他们说:“写上你们的名字、电话号码及警号。”
警察C:“你开门让我们进来再跟你说。”
我说:“先写上你们的名字,电话号码及警号,亮出你的证件来看,如果你是合法的,就不要怕写上电话和名字,三个人都要写!”

之后,警察C气急败坏的一直不停大声叫开门,并说:“你知道我们来检查,你就要给我们开门检查!”并直接威胁:“你不配合,我们要用我们的方法。”

当天晚上十一点半,他们又来了一次,叫嚷着开门。这次我没有开门。同时,我马上联系国外的朋友打电话给这个派出所,叫警察不要来骚扰我。当晚电话打通后,派出所接电话的人员只是应付了事。

我意识到,面对这帮知法犯法的派出所警察,必须要明确指出他们违反了具体的哪些法律条例才行。我与国外的朋友商量,要朋友当晚再次打电话到派出所,指出派出所警察如下的违法事实:

1、违反《刑法》245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2、违反《宪法》第三十六条,信仰自由的规定;
3、违反《宪法》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同时,朋友还表示要打投诉电话12389(公安部)、12388(纪检监察)举报,并要求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

第二天,国外朋友再次给派出所打电话,这次接电话的人员承认派出所警察的行为是违法的,并说以后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打110报警。就这样,原本来势汹汹的警察,再也没有来我家了。

面对中共人员的威胁、恐吓、骚扰、绑架,如果我们能从法律角度来应对,利用法律来讲真相、反迫害,一针见血的指出违法行为,让作恶者知道他们的行为是违法的,触犯了法律会受法律制裁,会遭报的,从而促使他们及时醒悟,停止作恶,达到救度的目地。

我们要懂得充分利用法律反迫害。比如,我们可以打投诉电话到公安部或纪检监察或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经办者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的具体办案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讲法律能让违法的警察或办事人员心虚,害怕被投诉,因为这些与他们的利益息息相关。

我们可以了解一些法律知识,比如制止不法人员的骚扰常用的《宪法》、《刑法》条文:

《宪法》第33条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集会自由。
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第37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第38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第39条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
第239条:绑架罪
第245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第251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第399条:徇私枉法罪
第397条:滥用职权罪

打投诉电话有:12389(公安部)、12388(纪检监察),在通过输入号码(12377)在网页上搜索,就会看到网页平台了。出于安全考虑,最好是网上匿名投诉。也可以用第三方匿名投诉。推荐看一看这类交流文章,如《警察你违法了》、《通过举报平台运用法律反迫害》、《利用举报平台窒息邪恶》、《讲法律 中共公检法人员也心虚》、《警察怕督查 官员怕监察》、《了解点法律知识抵制“清零”骚扰》及明慧文章汇编《运用法律救众生》等。

个人认识,不足的地方请同修予以更正。

(责任编辑:文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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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后一篇文章: 去掉固执自我的一层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