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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阳泉市善良妇女张瑞萍被枉判三年半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山西报道)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初获悉,山西省阳泉市法轮功学员张瑞萍女士被阳泉市平定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她已上诉。

张瑞萍一九六八年二月出生,今年55岁。修炼法轮大法之前,她脾气暴躁,身体也不好,患有胃病、肠炎等疾病,而且两侧腋下、大腿根部疼痛,吃了很多中药、西药也不管用。一九九九年四月,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她脾气变好了,无病一身轻,与后婆婆相处的非常融洽,二十多年,都没红过脸。

被蹲坑警察绑架 遭公检法构陷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九日,张瑞萍的孩子出门上班时,早已蹲守在她家门口的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国保大队长吴国光等警察夺门而入,将张瑞萍绑架,并非法抄家。张瑞萍被劫持到阳泉市洗脑班,由邪悟者乔金花、高丽芳对她“转化”迫害。

二零二三年五月五日,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分局“610”、伙同城区政法委及南山路派出所,将张瑞萍从阳泉市洗脑班劫入阳泉市看守所,继续关押迫害。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九日,张瑞萍被阳泉市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三年八月中旬,张瑞萍被阳泉市公、检、法合谋迫害,构陷到阳泉市法院。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张瑞萍被阳泉市平定县法院非法庭审。北京正义律师当庭为她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针对公诉人的诬陷证据,律师说:“就这些所谓的证据及所谓的犯罪事实,对我的当事人而言,根本就不成立,所以我想问公诉人,我的当事人究竟触犯了哪条法律?破坏了哪条法律实施了?公诉人仅凭所谓在洗脑班的证人说的话,就给我的当事人定罪?简直太荒唐了吧!”

律师说:“(你们)不懂法律,怎么能办案?!我的当事人张瑞萍在做好人,她是守法公民,没有犯罪,应当无罪当庭释放。”

家属及民众十几人旁听了律师的无罪辩护,全程一个多小时。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初获悉,张瑞萍被阳泉市平定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此前张瑞萍多次被中共骚扰和绑架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日,张瑞萍去农村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遭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当地“610”等抄家,并将她非法关押到当地看守所,她身上带的二百元钱也被犯人掏走。

在看守所,张瑞萍被奴役、强迫做奴工等,她被迫害了二十一天。之后,张瑞萍被迫流离失所,期间单位、社区不法人员经常骚扰她的家人。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张瑞萍被非法闯入家中的警察绑架。所谓的绑架理由是:二零一五年七月初,她向高检投递了起诉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的控告书,此控告书在太原被截留。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南山路派出所警察窜到张瑞萍家敲门、骚扰;八月二十九日晚,南山路派出所警察又窜到张瑞萍家敲门、骚扰。

二零一八年六月五日晚,南山派出所警察到张瑞萍家敲门、骚扰;七月二十七日早八点,南山路派出所副所长翟建彬、片警强栋、警察张某、史某,还有一女性身份不明,上门骚扰张瑞萍,并扬言不开门就要找开锁公司。这帮人进门后,张姓警察对张瑞萍录像、骚扰。从七月十七日至七月二十七日,警察上门骚扰张瑞萍至少五次。

从二零二零年至二零二二年三年间,张瑞萍和家人以及亲戚也经常被不法人员骚扰,给他们造成很大伤害。

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使张瑞萍成为一位健康的、善良的、乐于助人的好人,如今,却被阳泉市公、检、法人员司法陷害,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目前,张瑞萍已经上诉至阳泉市中级法院。

相关信息:
阳泉市平定县法院
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东大街31号(邮编:045200)
电话:0353-6618302
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城区德胜东街346号(邮编045008)
电话:0353-2598400
国保大队长吴国光13935351022
国保警察孙某19103532770
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南山路派出所(邮编:045000)
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南新华路6号
所长:电话0353-219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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