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报道)近两年,自中共政法系统开始所谓“整顿”以来,官场“倒查三十年”,诸多中共各级政府部门、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官员被查。除遭“整顿”外,染疫死亡的也很多。这些还只是遭报人员数量的冰山一角。 近日又得知,近年来山西省七名公检法司官员以违法罪行被查等。这些人均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而被查等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 一、原阳泉市中级法院院长陈明华被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大陆媒体报道,阳泉市中级法院原院长陈明华被双开。 陈明华,男,山西柳林人,一九六五年七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一二年十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任阳泉市中级法院书记、院长;二零二零年九月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任山西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阳泉市中级法院院长。陈明华任阳泉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司法迫害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下面是部分案例: ◎二零一二年,平定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耿建昕、戎益华夫妇分别非法判刑四年、三年。负责监督辖区内基层法院的阳泉市中级法院对此非法判决不作为。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平定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巧兰非法判刑四年。王巧兰提出上诉。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四日被阳泉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平定法院再次对王巧兰非法判刑六年,再次将她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五年二月四日,平定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继贵非法判刑三年。王继贵遂上诉,阳泉市中级法院于五月六日非法维持原判。王继贵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二日在山西省祁县监狱被迫害致死,终年五十九岁。 ◎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盂县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法轮功学员王志辉秘密非法判刑两年。负责监督辖区内基层法院的阳泉市中级法院对此非法判决不作为。 ◎二零一七年八月中旬,盂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白志英、侯彦云、刘文书分别非法判刑三年半、三年半、一年半。三人上诉,五个月后遭阳泉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上旬,平定县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对法轮功学员田润华、张爱梅非法判刑两年半及一年。负责监督辖区内基层法院的阳泉市中级法院对此非法判决不作为。 ◎二零一九年十月,平定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贾宝玲、杨二变分别非法判刑两年、一年半。负责监督辖区内基层法院的阳泉市中级法院对此非法判决不作为。 ◎二零二零年八月,阳泉市郊区法院对八十岁的法轮功学员高宝云老太太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负责监督辖区内基层法院的阳泉市中级法院对此非法判决不作为。老人被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原山西运城市中级法院院长何振科被查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七日大陆媒体报道,山西省高级法院原副巡视员、原山西运城市中级法院院长何振科接受审查调查。 何振科,男,山西翼城人,一九五五年十二月出生。何振科在二零零九年五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任运城市中级法院书记、院长期间,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司法迫害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下面是部分案例: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四日,闻喜县七旬法轮功学员翟月仙在家中被闻喜县警察抄家、绑架,约于二零一三年六月遭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榆次女子监狱。负责监督辖区内基层法院的运城市中级法院对此非法判决不作为。 ◎二零一三年六月,运城市垣曲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吉风华、李成龙各非法判刑十三年。两人上诉,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遭运城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一三年九月,运城市临猗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六年。王士敏上诉,遭运城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运城市垣曲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秀芳、安小润、尉引弟分别非法判刑五年、四年半、三年半。三人上诉,均遭运城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三、原运城市中级法院院长高文君被查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九日大陆媒体报道,原运城市中级法院院长、原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高文君被所谓“双开”。 高文君,男,山西临县人,一九六四年四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一六年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高文君继何振科任运城市中级法院书记、院长;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四月任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高文君任阳泉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司法迫害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下面是部分案例: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运城市稷山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贾国杰非法判刑三年。负责监督辖区内基层法院的运城市中级法院对此非法判决不作为。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运城市新绛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丽萍非法判刑三年。负责监督辖区内基层法院的运城市中级法院对此非法判决不作为。王丽萍被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九年四月,运城市万荣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赵文轩非法判刑四年。负责监督辖区内基层法院的运城市中级法院对此非法判决不作为。赵文轩被劫持到晋中监狱迫害。 ◎二零一九年,运城市万荣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文彬非法判刑三年。负责监督辖区内基层法院的运城市中级法院对此非法判决不作为。张文斌被劫持到晋中监狱迫害。 ◎二零一九年,运城市万荣县法院对永济市法轮功学员王丽英非法判刑两年。负责监督辖区内基层法院的运城市中级法院对此非法判决不作为。王丽英被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四、山西省吕梁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杜晓凤被查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大陆媒体报道,吕梁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杜晓凤被所谓“双开”。 杜晓凤,女,山西兴县人,一九六三年十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任吕梁市中级法院副县级干部;二零一三年六月至二零一七年十月任吕梁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零一七年十月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任吕梁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杜晓凤在吕梁市中级法院任重要职务,对此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司法迫害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分案例: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吕梁市文水县法院对青岛市法轮功学员乔建军非法判刑三年半。文水县检察院上诉到吕梁市中级法院对乔建军求刑七年,吕梁市中级法院放任不管退回重审,二零一四年文水县法院对乔建军改判四年非法刑期,乔建军被劫持到晋中监狱迫害。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吕梁市交城县法院在经过四次非法庭审后对法轮功学员游丽琴非法判刑三年。负责监督辖区内基层法院的吕梁市中级法院对此非法判决不作为。游丽琴被劫持到山西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九日,吕梁市文水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牧俊莲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牧俊莲上诉。吕梁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五年九月初非法维护原判。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吕梁市文水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成卫平、樊梅香夫妇分别非法判刑一年半。负责监督辖区内基层法院的吕梁市中级法院对此非法判决不作为。 ◎二零一八年三月,吕梁市交城县法院对文水县法轮功学员成浩非法判刑三年半。成浩提起上诉,遭吕梁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护原判。 五、原朔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乔康利退休九年后被查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大陆媒体报道,原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乔康利在退休九年后被查。 乔康利,男,一九五一年八月生,山西平遥人,主要履历:二零零二年十月至二零零九年一月任朔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乔康利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乔康利任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当地发生的部分迫害案例: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四日上午九点,到山西省政府张贴真相资料的朔州市怀仁县法轮功学员杨艳英、张爱花、李美兰、邢引弟、史素萍、王明霞、王英香被警察绑架,杨艳英、张爱花、李美兰、邢引弟四人当天下午就被警察用电棍折磨致死。史素萍、王明霞、王英香三人后被非法判刑十五年。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朔州市怀仁县法轮功学员刘敏被朔州市和怀仁县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朔城区看守所,二零零八年一月中旬被劫持至山西省新店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五日,朔州市山阴县法轮功学员李果善被朔州市和朔城区公安局国安警察绑架,被劫持到朔城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三个多月后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被劫持到山西省新店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因体检不合格劳教所拒收,得以当天回家。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朔州市朔城区法轮功学员朱翠英、马瑞珍被朔州市和朔城区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朔城区看守所,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被劫持至山西省新店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六、原定襄县政法委书记安书田被提起公诉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大陆媒体报道,原忻州市副市长安书田被提起公诉。 安书田,男,山西原平人,一九六二年十二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零三年六月至二零零六年八月任定襄县政法委书记;二零一六年十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任忻州市政府副市长。安书田任定襄县政法委书记期间,主导当地迫害法轮功的一切行动,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下面是部分事实: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定襄县法轮功学员张存娥被警察绑架,于二零零三年被定襄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四年五月,忻州市定襄县王进村法轮功学员王耀文因起草揭露定襄县公安局、“610”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公开信,被忻州市、定襄县警察绑架,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一年多,期间遭殴打、吊銬、灌食、暴晒等折磨。王耀文后被非法判刑,于二零零五年五月被劫持到祁县监狱迫害四年。 ◎二零零四年,忻州市定襄县、五台县多位法轮功学员因向附近村民揭露迫害真相,于五月中旬在家中被定襄县公安局、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有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有的被非法劳教。 七、原五寨县政法委书记白效文被查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大陆媒体报道,忻州市五寨县政协书记、主席、原五寨县政法委书记白效文接受审查调查。 白效文,男,山西五寨人,一九六四年七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一一年六月至二零一六年八月任五寨县政法委书记;二零一六年八月任五寨县政协书记、主席。白效文作为五寨县政法委书记,主导当地对法轮功的迫害,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关押及司法迫害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下面是部分事实: ◎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五寨县政法委在太原新店街连续三年办洗脑班,将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洗脑班,以恐吓、欺骗、精神折磨等手段逼迫放弃真、善、忍信仰,给法轮功学员身心及家庭造成重大伤害。 ◎二零一二年七月四日,忻州市城区法轮功学员白瑞芳、齐贵兰、葛利萍(仝桃)在五寨县城给民众讲真相、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五寨县国保警察绑架、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同年九月四日,白瑞芳在回家的路上被三名警察绑架,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日被五寨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六年三月前后,白瑞芳被五寨县公安局警察非法拘留十五天,回家没几天又被警察绑架。 ◎二零一五年八月份,忻州市五寨县多名法轮功学员因为诉江遭警察骚扰。 (责任编辑:章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