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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真相信 善良妇女赵力在重庆遭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陕西省西安市法轮功学员赵力女士因邮寄一封真相信,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日在重庆被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分局国保大队、新牌坊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晚被 “取保候审”。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赵力被重庆市江北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十个月,后被非法关押在重庆渝北区看守所。

赵力今年65岁,年轻时丧夫,身边只有一独生女,母女俩相依为命。女儿大学毕业后,在远离西安的外省工作,赵力在私人厂矿打工。修炼法轮大法后,赵力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这几年,赵力在重庆帮女儿带孩子。

二零二二年六月,赵力给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法院女法官刘丽鹏写了一封真相信,此信被对方转到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分局新牌坊派出所。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日,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分局国保大队王某、新牌坊派出所的陶敬林等五个警察闯到赵力的女儿家,将赵力绑架,并抢走她的电脑、打印机等一些私人物品。当晚赵力被“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三年五月,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王某、陆某找到赵力,对她非法审讯,并将这封真相信作为证据,将赵力构陷到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

二零二三年六月八日,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通知赵力去做笔录,检察官刘捷在陈述所谓案件时,含糊其辞。赵力连问两遍:我违反了哪条法律?刘捷说:大街上有的是,你上大街上找。赵力说:法轮大法是正法,是来救人的,人类现在处于劫难时期,谁给你们下的命令,阻碍法轮功学员救人,拿出文件来。刘捷没有回答,也未拿出任何法律依据。最后赵力拒绝在笔录上签字。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赵力被重庆市江北区法院非法庭审。法官黄亚询问姓名时,赵力问:你以什么名义构陷我开庭?法官黄亚没有回答。公诉人刘捷在陈述中,不断地重复“某教”,赵力拒绝回答所有问题。刘捷当即恼羞成怒,说:没想到你还这么顽固,并当场提出要加刑。赵力拿出自己写的辩护词准备念,被法官黄亚强行阻止。

在非法庭审的过程中,赵力说:法轮大法是正法,是来救人的,你们拿出法律文件来。法官黄亚说,过一会儿会拿出法律文件,结果直到庭审最后也没拿出来。

当赵力再次质问:我破坏哪条法律实施了?公诉人刘捷两手一摊,与法官面面相觑。法官黄亚低下头,只是小声重复赵力的话。

在最后的陈述阶段,赵力说:法轮大法是正法,是来救人的,现在人类有劫难了,真正珍惜你们生命的是大法师父和大法弟子,希望你们别迫害法轮功了,希望你们珍惜自己的生命。非法庭审结束时,当庭没有宣判,说是择日宣判。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赵力被重庆市江北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十个月,后被非法关押在重庆市渝北区看守所。

此前,赵力曾两次被中共邪党绑架、非法关押,一次被非法劳教一年半,一次被非法判两年半。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赵力来到北京天安门广场为法轮功鸣冤,被西安市警察劫回当地,被非法劳教一年半,非法关押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遭受酷刑折磨。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早晨,赵力深夜下班后,在回家的路上,被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西安市雁塔区看守所迫害。二零一八年二月初,赵力被西安市雁塔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半。二零一八年十月,赵力从西安市雁塔区看守所被放回家。

重庆市江北区法院
案件承办人:蒋纯赤
书记员:郭俊伟法官:黄亚 023-67701792
书记员:汪琳琳023-67564035
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
检察官:刘捷 023-67722000
检察官助理:蒋明桎
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分局国保大队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110号
电话:023-67821891 60355606 17338668260
新牌坊派出所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顶路9号
电话:023-67624119 1782339680
办案警察;陶敬林(现已调离)警号307922
苏州市吴江区法院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788号(邮编:215200)
刘丽鹏(女)0512-63983975 0512-65362718

(责任编辑: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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