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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张高丽迫害法轮功的罪行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中国大陆来稿〗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以来,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张高丽紧跟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性迫害政策,在广东、深圳、山东、天津等地任职期间,竭力推行迫害法轮功的政策,致使这些地区数以千计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关押、判刑,大量法轮功学员遭酷刑导致伤残、死亡,涉嫌触犯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

张高丽,Gaoli Zhang,男,一九四六年生,广东省晋江市人。张高丽历任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一九九八~二零零一),山东省省长(二零零一~二零零三)、省委书记(二零零二~二零零七),天津市委书记(二零零七~二零一二),中共中央常委(二零一二~二零一七)、国务院副总理(二零一三~二零一八)。

以下为张高丽任职期间迫害法轮功的部分罪证:

(一)在深圳任职期间所犯罪行

一九九八年至二零零一年迫害初期,张高丽任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市委书记、深圳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积极推行迫害政策。二零零一年三月,张高丽在深圳部署集中兵力开展为期九十天的“严打”行动,强调在严打中要抓好重点,“坚决打击法轮功”。

据不完全统计,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及江泽民集团公开迫害法轮功开始,至二零零零年底,深圳市被绑架的有名有姓的法轮功学员共计152人,二零零一年度,深圳市被绑架的有名有姓的法轮功学员共计60人,其他被绑架的不知姓名的法轮功学员则无法计数。

在张高丽的操控下,深圳市的公检法联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枉法判决。二零零零年三月,法轮功学员李建辉被深圳市福田区法院诬判四年,成为广东省第一个遭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其妻戴英则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零年十月,深圳市法轮功学员周磊、庄文舒、李震民、晁昊、黎富林等人因在深圳市深南大道、华强路等主干道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事后被非法判七至十二年的重刑。

此外,另有大量的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深圳市法制教育学校”(实为“洗脑班”)遭强制“洗脑”迫害,还有大量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男性法轮功学员一般被劫持在深圳市第二劳教所迫害,女性法轮功学员一般被劫持在广东省女子劳教所迫害,甚至数十名港台与海外法轮功学员也遭深圳当局野蛮迫害。

(二)山东省任职期间所犯罪行

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七年迫害高峰期,张高丽任山东省省长、省委副书记、书记。他多次在公开场合和内部讲话中攻击和布置迫害法轮功,使山东省成为迫害法轮功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一日,张高丽以省长名义在山东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打击和防范法轮功,以巩固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局面。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八日张高丽到山东省公安厅、省信访局等部门调研时强调:要坚决打击法轮功,保持高压态势,决不松懈,决不手软。二零零三年一月八日,张高丽出席山东省政法工作会议,该会议强调要“深化与‘法轮功’的斗争”,继续保持严打态势。二零零三年六月四日,张高丽在山东省委工作会议上讲话,把“坚决打击法轮功”作为“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的工作重心。二零零四年一月山东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建设“平安山东”的决定》,法轮功被列为严打的对象。二零零四年一年中,张高丽以省长名义对“平安山东”批示了45次。

截至二零零四年,山东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人数在全国第三。以山东省的一个地级市—潍坊市为例,从一九九九年底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潍坊市至少有111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判刑。其中921人被非法劳教,158人被非法判刑,35人既遭非法劳教又被判刑迫害。从张高丽二零零一年底任职山东算起,到其二零零七年离开山东到天津上任的五年多时间里,潍坊市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67人(二零零二年17人,二零零三年19人,二零零四年16人,二零零五年3人,二零零六年33人,二零零七年9人),被非法劳教的人数355人(二零零二年74人,二零零三年28人,二零零四年44人,二零零五年64人,二零零六年44人,二零零七年101人)。截至二零一四年五月的报导,潍坊市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人数高达109人,其中有59人是在张高丽任职期间被迫害致死。潍坊市成为当时全国迫害致死人数最多的地级市,张高丽作为山东省长、省委书记,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另以山东胜利油田和东营市为例,根据明慧网《胜利油田大法学员受迫害不完全统计》,截至二零零三年三月,胜利油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1人,被非法判刑3人,被非法劳教57人,被非法拘留142人,被强迫送精神病院5人,被抄家67人,流离失所77人,被非法抓捕、监控(包括强制“洗脑”)383人,罚款2,927,423元。在二零零三年三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一月的后续统计中,胜利油田及东营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2人,非法判刑、劳教71人,被非法拘留、羁押、“洗脑”198人,共计迫害人数271人。

以上所列只是根据明慧网上报导的有名有姓且有据可查的被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统计数据,而其他未经报导和不为外界所知的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人数,则难以考证和计数。而这些案例大部分是在张高丽在山东任职期间发生的,他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在天津任职期间所犯罪行

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二年,张高丽调任天津市委书记后继续迫害法轮功。二零零八年奥运前,张高丽要求“加大打击法轮功的力度”,奥运前“消灭法轮功”,并指示各区、县、乡镇派出所,对被抓捕过记录在案的法轮功学员逐个逐户抄查。张还亲自到大港区指挥对法轮功学员的骚扰和抓捕,强制法轮功学员及单位和家庭做出保证不去上访等等。天津市“610办公室”借奥运之名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以天津市武清区部份统计数据为例,截至二零一七年八月的部份统计数据显示,天津市武清区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事件1252起,其中被关押迫害致死及高压迫害中离世的27人,被非法判刑66人次,被非法劳教93人次,被绑架拘留818人次,被关进“洗脑班”强制“洗脑”97人次,被骚扰104人次,被非法开除公职或被迫离职11人,失踪1人。其中在张高丽执政的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二年间,武清区至少有9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有18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5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

截止二零零九年七月的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天津市大港区被非法拘捕者已超过400人,被非法劳教者已超过200人,被开除公职者将近20人,被拆散的家庭有10多家。大港区内法轮功学员被大港区610、派出所警察、街道居委会人员、单位党务人员,无休止的不定期骚扰、恐吓次数达588人次,被绑架次数达236人次,被非法抄家次数达67人次,被非法停发工资金额达1,473,200元,抄家掠走钱数及罚款金额达133,400元,掠走电脑、电视、打印机、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无数。

虽然天津市其它区县被骚扰、绑架、关押、劳教、判刑、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人数至今尚无确切的统计数据,但窥一斑而知全豹,从武清和大港两区的迫害的情况,就可以推断出发生在天津市其它区县的迫害的惨烈程度。而这些迫害大都发生在张高丽任内,因此他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此外,张高丽还涉嫌参与纵容、支持活摘器官用于移植牟取暴利。在张高丽任职在山东和天津任职期间,国际上曝光的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中,山东省的多个器官移植机构如千佛山医院肝脏移植中心,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器官移植中心是涉嫌大量活摘器官的单位。二零一零年七月,张高丽视察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器官移植中心并鼓励该中心“继续发挥器官移植优势”,当年该中心肝移植总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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