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寿光市法轮功学员袁俊花被寿光市国保警察张春生等恐吓、诱供,进而司法构陷,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她面临寿光市法院非法开庭审理。 袁俊花一九六五年八月十三日生,今年59岁,家住山东省寿光市教授新村。一九九八年,袁俊花走入大法修炼,她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和更好的人,她身体原有的多种疾病不治而愈,无病一身轻。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寿光市国保警察张春生及寿光市古城街道派出所的警察共四人,闯入袁俊花的家,绑架了她。 袁俊花被这伙人绑架到古城街道派出所。在那里,警察对她恐吓和诱供。警察说,在二零二三年二月份时,在一小区内的楼道里,发现了十几份法轮功真相资料,让袁俊花承认是她发放的。不承认,就不放她回家,并拿出一份要关押她的材料,说是要拘留她,还要把她关押到潍坊看守所。国保警察张春生也诱骗袁俊花说:你只要配合我们,承认是你发的,就放你回家。 当时,袁俊花的老家正在盖房子,孩子们都上班,一岁多的小孙子没人照看。从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到第二天七月二十九日下午快二、三点钟了,警察还不放她回家。袁俊花很焦急,急着回家照看孙子,就违心地签了字。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袁俊花被放回。但是,国保警察张春生以此为据,继续司法构陷袁俊花。 几天后,张春生和另一个国保警察又拿着手机到袁俊花家,给她录像,搜罗构陷材料,并说要对袁俊花“监视居住”。 此时,袁俊花义正词严地告诉他俩:那楼道里的真相资料真的不是她发的。是警察违法,在派出所里非法关押她超过二十四小时,还不让她回家,然后对她恐吓和诱供,逼着让她承认了,才放她回家的。 然而,寿光市国保警察张春生并没有停止构陷袁俊花。寿光市国保警察张春生将袁俊花非法起诉到寿光市检察院。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七日,袁俊花又被起诉到寿光市法院,几天前,张春生和另一个警察已把寿光市法院开庭传票送到袁俊花家,非法庭审时间: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十四时。 寿光市国保警察张春生全程参与了对袁俊花的绑架、抄家、恐吓和诱供,再到起诉到检察院。张春生是今次迫害袁俊花的主要责任人。 相关信息: 国保警察:张春生 13853681678 主审法官:李永惠 13863669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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