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邪党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已经二十几年了,许多被非法关在监狱迫害的同修,在经历邪恶残酷迫害后,即使在结束冤狱回家时,还是要面对当地“610”及国保特务操控地方司法部门、公安局、派出所及社区不法人员的骚扰迫害。还有一些家属被欺骗,在接家人同修回家时,配合了这些人的要求,使出监的同修继续承受迫害,给同修造成很大压力,令人痛心! 同修鼓励我,将我去接家人同修回家的过程写出来,与被迫害的同修家属交流。不足之处,望指正。 今年春季,家人同修(我丈夫)结束冤狱,即将回家。因家人同修在被非法关押期间一直拒绝邪恶的所谓“转化”,到出监狱的前一天,狱方才停止对我丈夫的体罚与洗脑迫害。 作为家属同修,我在外面一直反迫害,对涉案的公检法及监狱里直接参与迫害家人同修的狱警、检察官、法官以及监区长進行控告,要求信息公开及邮寄劝善信等。在这过程中,自身存在的很多人心,特别是怕心、记恨心、仇恨心、争斗心、不善等执着心都不同程度的修去很多。 以下是在家人同修出狱前后的经历。 在家人同修出狱前的一段时间,我就开始对当地相关部门参与迫害的市、区司法局、派出所、社区等参与人员发正念,清除其背后操控他们的邪恶生命与因素,不允许邪恶利用众生对大法与大法弟子犯罪,从而毁掉众生,让被利用的众生都动善念,善待大法弟子等。 在此期间,离家人同修还有一个多月即将出狱的时候,本市区司法所一人就给我打电话说(大意):你丈夫快回来了,他们上级部门有规定,必须出人去接,监狱才能放人。我问:“你们去几个人?”他说:“就我一个人去。”我问:“您贵姓?”他就告诉了我他的姓名(本文用L来替代),我说:“好吧,到那天咱们再见。” 到了家人同修出来的前几日,那个区司法所的人L又给我打电话,我问他:“你们去接我丈夫,有什么法律规定吗?我丈夫本来就是被冤枉的,对这个冤案我一直在控告和申诉,怎么现在要回家了,还得你们去接呢?”L有些不高兴了说:“我们有规定,是从二零一三年省司法局规定的凡是法轮功的人出监,都得我们去监狱交接,才放人的。我也不愿意去,你要是不愿意,我就不去了。”我听他说话不高兴,还想调调我、摆摆架子,我就和善的对他说:“是你误会了,我没有不让你去的意思,就是想了解一下。”他听我这么说,态度就缓和了,我们约好那天谁先到,就给对方打电话。 家人同修出监狱那天早上,我和孩子及两名同修就先到了。我事先就准备好了几份真相信、申诉状及39号文件、50号令等法律文书,准备给去监狱交接的当地司法所、派出所及社区人员的。 等到上午快九点钟,司法所的L才到,派出所及社区人员都没来。L给我打电话,我主动迎上前与他打招呼,并热情的将一份早餐递给他,他推脱不要,我说:“孩子,你这么年轻呀,我以为你是四、五十岁的人呢。”我看到他车里还有一人,就问他来几个人?他说就他一个人。我看着车里,他说,那是他的女朋友,因道远,怕开车睡着有危险,才让她陪着来的。我说:“辛苦了,这份早餐是姨在家自己做的,很好吃的,外面是买不到的,这不算什么吧。”他感谢的接过去,送给坐在车里的人,说这是姨给的。他的朋友也对我友好的说谢谢大姨! 然后,我就指着他胸前戴着的邪党党徽说:“你是党员吗?”他说:“是的。”我就开始给他讲大法真相,并让他退出邪党组织,他很高兴的退出了。我把事先准备好的真相信、申诉状及39号文件、50号令等法律文书递给他,叮嘱他一定要好好看看,他收下了。 这时,家人同修也出来了,送他出来的狱警还告诉L说:“这个人,我们已经做了很长时间的‘转化’工作了,也没‘转化’,你们回去继续做。” 由于L做了三退后,表现很正,就敷衍那个狱警,接过放票,就与家人同修出来了。出来后,他说填一下家庭住址就行。我告诉他:“我不能告诉你住址。”L说:“就是大概一个范围就行。”我就看着他说:“大概范围也不行,你听明白没?”他想了一下说:“好、好,我明白了。”就把放票给了我们,并说我们保持联系,就各自开车回家了。 第二天,可能L回到所里无法“交差”(因没有我们的任何信息,如签字、住址等),又给我打电话,说让家人同修去社区的法律办事处签字,并要我们的现住址,我拒绝了,并再次给他讲了真相,不要参与此事,给自己留条光明的路。为了不让他为难,我让他把办事处的负责人的姓名和电话给我,我直接与她们沟通。 就这样,我又与办事处的负责人讲了大法真相及我们家所遭遇的迫害。随后,我把真相信及控告状、申诉状、39号文件、50号令等法律文书用快递方式邮寄给了她们。 第二天,我上网查询,全部签收。之后,他们就再也没有找过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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