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一日左右,茂名市73岁的法轮功学员周华建家属聘请二审的律师收到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八日茂名市中级法院对周华建维持一审法院茂南区法院的非法判决:周华建被判九年,勒索罚金二万。茂名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的审判长:张弛,审判员:李锦杰、梁东清;法官助理:林小群;书记员:黄妙。 非法裁定书,是茂名市中级法院委托茂南区法院寄给律师的。茂南区法院连宣判中级法院裁定的形式的省略了、没有了。 周华建,男,一九五一年三月出生,家住茂名市茂南区羊角镇南香大田头村,一直在饭店从事保安工作。他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体一直很健康,满面红光,声音洪亮,中气十足。他人正直善良,因为没有退休金,为减轻家人负担,他被绑架前仍在从事保安工作。 因修炼法轮功获得了健康身体的周华建,不忍心看到民众被中共谎言欺骗,一直采用自己的方式,坚持向民众讲述法轮大法好、法轮功无辜被迫害的真相。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上午,周华建在茂名市茂南区袂花镇袂花圩市场,使用真相基站发送真相信息时,被茂名市公安局国保、茂名市茂南区公共网络安全监察大队、茂名市中国移动公司人员采用内部的工程手机对基站进行定位,警察绑架了周华建。 当日下午两点左右,周华建老人被警察戴上手铐,带回家非法抄家。参与非法抄家的警察及其他人员近三十人,抢走了周华建家里打印机、电脑、大法书、现金九千多元等私人财物。周华建经常骑的电车也被公安非法扣押。 周华建被绑架的第二天,被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区分局非法刑事拘留,他被关押在信宜看守所。一个月之后,周华建被转移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六日,周华建被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二日,他被茂南区公安分局、西粤派出所副所长许愿、民警麦蔓构陷到茂南区检察院;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七日,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检察官邓礼进,把周华建非法起诉到茂南区法院。 二零二一年四月六日,在茂名市茂南区法院三楼第一审判法庭,以远程视频方式,对周华建公开开庭审理。但法院主审法官周晋锋非法要求两位律师取出手机和电脑,不准带入法庭,声称可用法院提供的电脑代替,被两位律师拒绝。后周晋锋口头宣布:取消本次开庭,再次开庭时间另定。 二零二二年一月五日上午九点半,周华建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再次被非法开庭。这次开庭律师虽然可携带电脑出庭,但必须有法院专业人员关闭电脑的音响、视频功能,要用胶带贴住摄像头和喇叭,法院此举没有法律依据,涉嫌违法和歧视,仍然遭卢廷阁律师拒绝。最后,茂南区法院副院长谭卫、刑事庭庭长柯学军、主审法官周晋锋及他人一通密商请示后,将卢廷阁律师逐出法庭,法院强行开庭。 法官问周华建:“你们现在只有一位律师为你做辩护,你是否同意开庭?”周华建说:“我聘请的是两位律师,一位律师出庭,我不同意。”法官说:“你们在十五天之内要另找一个律师。”开庭约二十分钟结束。 茂名市茂南区法院想强行解除卢廷阁律师为周华建维权,可是,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未果。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半,茂南区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对周华建第三次违法开庭。两位家属参加了旁听,其他十几个座位则坐满了居委会、政法委等人员。家属聘请的两位律师只有一位到庭,原因是卢廷阁律师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接到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开庭通知。法律规定,法院开庭或开庭前会议,必须提前四天律师接到开庭通知书,否则法院违法,律师有权抗议拒绝到庭。法官问律师是否同意开庭,律师不说话。家属因在开庭前就受到威胁恐吓后,同意开庭。当事人周华建根本不知道当日要开庭,加上身体状况非常差,没有对答。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强行违法开庭。 一位律师为周华建做了无罪辩护,而遭到公诉人茂南区检察院邓进礼的刁难。法院没有举证程序,只是宣读证据,而没有举证,让当事人看,这是违法的。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日,周华建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九年,勒索罚金两万元。审判长:谭卫;审判员:柯学军、周晋锋;书记员:刘丹。 周华建立即表示不服判决,要上诉。家属聘请的律师当庭将上诉状交给法官,要求二审公开审理。律师拿到判决书后说:茂南区法院造假、撒谎地写着:二律师到庭参加诉讼。卢廷阁律师根本就没有到庭做无罪辩护。 二审法院茂名市中级法院完全不讲法律,在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八日对周华建维持冤判。 周华建被非法关押到非法开庭时已经三年三个多月,身体出现严重问题:面部浮肿、经常头昏、反应迟钝、思维糊涂、视力模糊、走路蹒跚,整个人都变得非常衰老。开庭前,他女儿距他一米处喊他,他都没有听到,也看不清。 目前,周华建被非法关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已经三年八个月,他的身体状态令他的亲人们十分担忧。 涉嫌参与迫害茂名市73岁的法轮功学员周华建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一、直接参与迫害周华建的单位和人员: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公安分局国保: 办案人员1:郑伟岗 13824892988 办案人员2:李浩13809760777 茂名市茂南区西粤派出所所长: 办案人员:1、所长戴清德 13580000007(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办案人员:2、副所长:许愿 (副所长亲自办案构陷周华建)13929757333(女) 办案人员:3、麦蔓 13828679800(直接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周华建) 办案人员:4、蒋耀葵 13929713068(直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周华建) 副所长:农槟玮 出生日期13828699321(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非法起诉周华建的检察官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检察官 邓礼进 13927532053 对周华建非法判刑的茂南区法院法官:审判长,谭卫 审判员:刑事庭长 柯学军 13702860793 周晋锋18806697375 书记员:刘丹 周华建被维持原判的茂名市中级法院法官:审判长:张弛,审判员:李锦杰、梁东清; 法官助理:林小群;书记员:黄妙。 二、茂名市茂南公安分局: 局长叶富山13600397555(已调到电白区任公安分局局长) 政委王标戈13902519698 副局长林志伟,13927577333分管国保卫大队 副局长张良,13809786628 副局长邵卫海13926704444 纪委书记梁政13927533878(监管西粤派出所)(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副局长吕忠13929710678(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副局长朱文,13922031889 柯科(负责大数据信息)(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办案人员:1、郑伟岗13824892988(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办案人员:2、李浩13809760777(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办案人员:3、黎斌,13922057038(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祝川杰:13423501729(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茂南国保大队长:610头目,周文,电话:13702867772(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茂南国保大队指导员:吴楚姬 13929719288电话:0668-2952555(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茂名市茂南区西粤派出所 所长:戴清德13580000007(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副所长:许愿13929757333(女)(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副所长:农槟玮13828699321(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警察:蒋耀葵 13929713068(直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吴志岐) 麦蔓 13828679800(直接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吴志岐) 警察:冯卫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潘概、施兆书、梁子辉。国保:黄海峰 茂南区公安分局地址:双山四路13号大院 邮编:525000 电话:(0668)2952065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地址:茂名市茂南区人民北路5号 电话:0668-3397005 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案管中心:0668-3397052 茂名市政法委员会 0668-2910121 油城五路28号 茂名市茂南区政法委员会 0668-2813529 站南路138号 茂名市公安局 0668-2287123 河东油城九路2号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公安分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指导员:李海燕(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民警:陈彩燕(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茂名市移动公司 职员,专门负责伪基站的工作人员: 1、刘健,男,住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西粤南路138号大院1号701房。电话:13922033198(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2、程允钦,男,住址:广东省茂名市人民北路528号大院17号302房。电话:13592996609(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3、姚智瀚,男,住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沿江南路3号大院1103房。电话:18802514390(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4、梁坤,男,专科肄业,住址:茂名市新坡镇黄塘顺塘村12之一。电话:18200876251(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所谓见证人:1、周超宏,茂南区羊角镇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2、黄海斌,男(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茂名市公安局警察,莫斌(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苏酬(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谭明娟(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现场抄家指挥人:茂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 副中队长:李伟康(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许铭茂(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茂南区公安分局 地址:双山四路13号大院 ,邮编:525000 电话:(0668)2952065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 地址:茂名市茂南区人民北路5号 电话:0668-3397005 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案管中心:0668-3397052 茂名市政法委员会 0668-2910121 油城五路28号 茂名市茂南区政法委员会 0668-2813529 站南路138号 茂名市公安局 0668-2287123 河东油城九路2号 茂名市政法委书记王土瑞 副政法委书记梁永全 18666833888 副政法委书记梁鑫 13926716338 副政法委书记成振江 13580088219 茂南区检察院检察长麦海泓13580089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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