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佳木斯市现年五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杨新秋,二零一五年五月被当地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他先后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看守所、佳木斯监狱、泰来监狱,期间遭到暴力“转化”迫害,并被强制做奴工。 杨新秋,男,一九六七年十二月出生在佳木斯市,他是佳木斯市丽莉中学(原松江中学)的优秀化学教师。杨新秋于二零零一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他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他善良朴实,从来不与谁争名夺利,也不计较个人得失,他是亲友、同事、学生眼中难得的好人。同时杨新秋业务能力突出,是学校的化学权威,多次获得优秀教师的称号,深得领导和老师的赞扬,是教师中的楷模。 遭绑架、抄家、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九日下午四点多,杨新秋在下班时被佳木斯公安局警察绑架。之前他因为用手机讲大法真相被佳木斯公安局的网警监听、跟踪。警察闯到杨新秋家抄走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电脑、手机等私人物品,当晚对杨新秋非法拘留十五天。佳木斯东风分局国保大队警察杨海涛和建国路派出所警察耿越作为所谓办案人,对杨新秋非法提审了三次,以他家人的安危恐吓他。杨新秋没有配合,零口供。十四天后,杨新秋被劫持到佳木斯看守所,并被东风检察院非法批捕。 杨新秋遭绑架后,家中失去了顶梁柱,他的妻子没有工作,两个孩子都在上学,家人遭受了前所未有的经济上和精神上的伤害,警察还经常骚扰他的家人,去学校骚扰还未成年的孩子,让孩子遭受了很大的精神压力。 示意图:中共监狱中的奴工迫害 |
在佳木斯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杨新秋被逼迫做奴工——给一次性筷子穿纸袋。狱方还强迫他买“爱所菜”,所谓的“爱所菜”就是佳木斯看守所组织犯人种菜,然后高价强制卖给在押人员,并美其名曰“爱所菜”。一百元只能买到很少的几样小菜。外面的一百元在那里只能当五十元用。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杨新秋被东风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五年十月,他被劫持到佳木斯监狱集训队,遭到狱警“转化”迫害,他没有配合。二零一六年一月,杨新秋被转关到泰来监狱。 在泰来监狱,杨新秋再次遭到“转化”迫害:狱警指使四个犯人两班倒轮流折磨他,三天不让他睡觉,只要他闭上眼睛就被犯人戳醒,在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狱警孔某某指使两个犯人拽着他的手在早已准备好的“三书”上按手印。他清醒时问犯人为什么这样做,犯人说是上边(狱警)让做的。 在泰来监狱,杨新秋还被逼迫在车间做奴工,做服装,车间粉尘很大,干活环境很差。监狱里派杀人犯,吸毒犯监视他。一次,狱警在他的床铺上搜到了大法经文,将他关禁闭半天。还有一次,狱警李世龙发现杨新秋传递大法经文,向他脸部喷辣椒水,令他双眼灼伤,两个犯人把他架到水龙头下用冷水冲洗了一个多小时,才勉强缓解一点。 无论狱中环境多么险恶,迫害多么严重,杨新秋也没有放弃法轮大法信仰,仍然做一个坚持真、善、忍的好人,处处体现大法弟子的平和、宽容,为别人着想的道德风范,很多人由此明白真相。很多人经常把购物卡交给他让他代为购物,体现了对大法弟子的认可和信任。 下面是杨新秋在狱中写的一首明志小诗: 心境 天地苍茫世人懵, 苍穹近毀众神惶。 师尊慈悲传天法, 历尽艰难救大穹。 弟子守约来助师, 唤醒众生把家还。 正法洪势一扫过, 回首笑谈宇宙明。 (责任编辑:田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