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唐山市71岁的法轮功学员王瑞玲被非法判刑八年,于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被劫持到河北省女子监狱,一直拒绝强制转化,监狱方面不许家属会见,家人很担心她的身体状况,甚至生命。家人找狱方,狱方回答说:不转化不让会见。 家人还是在法庭旁听时看见过王瑞玲。据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八日报道,王瑞玲被劫持到的石家庄女子监狱十四监区,后分到十三监区,天天早、中、晚遭殴打,监室里经常看到血。由于王瑞玲坚持不吃药,牙齿被狱警掰掉。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
七十多岁的老人,哪能受得了那样的长时间残酷迫害!请国际社会关注。 王瑞玲家住遵化市堡子店镇北岭村,二零一九年七月六日早三点多钟,她与老伴马扩从家中被警察非法抓捕,并被非法抄家,警察抢走四本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人民币、保险柜里的钱也被拿走(金额不详),还有法轮大法书、A4纸等,家中被洗劫一空。她家中轿车当时也被开走。 当天凌晨三点多,遵化多个村镇的十九名法轮功学员几乎同时遭到警察的入室绑架、非法抄家。后来王瑞玲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马扩被非法关押在遵化市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十九日、二十三日,遵化市法院对十二名法轮功学员王瑞玲、马扩、林秀珍、张勤、盛金玲、高敬如、郭书环、卢翠华、王坤、王建、张玉明、田淑学非法开庭,后对这十二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二~八年,勒索罚款两千到一万元不等,其中王瑞玲被枉判八年,老伴马扩被枉判五年。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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