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内蒙古赤峰市善良农妇、法轮功学员范美令七月二十七日被霸州市法院非法开庭,八月十七日被非法判决一年六个月,并勒索罚金5000元。范美令上诉至廊坊市中级法院,于十月二十四日被廊坊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二审合议庭非法剥夺亲友辩护人会见和阅卷的权利。 范美令(范美玲)现年62岁,是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忙农镇三家村一位普通农妇,她因频遭当地中共人员骚扰迫害,于五年前被迫离家漂泊,近年在河北廊坊居住。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日,范美令在廊坊市安次区租住屋被南门外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廊坊市看守所。随后,派出所警察将构陷她的所谓“案子”移交给文安县国保大队。三月十五日,范美令被文安县检察院的陈建峰非法批捕。四月十七日,文安县检察院将案卷转给霸州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杨玉彪。五月十七日,霸州市检察院的杨玉彪把案件提交给霸州市法院,由法官张斌负责审理。 七月二十七日,霸州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范美令非法开庭,法院门内外有大量警车、警察。在庭审过程中,辩护人对公诉人提出的非法证据和所谓法律依据逐一驳斥,有理有据。范美令在自我辩护中表示修炼法轮大法无罪、要求无罪释放。庭审接近午时结束,当庭没有结果。 更多范美令被迫害的详情,请参见明慧网《母亲蒙冤 儿子恳请救助》、《范美令女士遭司法构陷 霸州法院不许辩护人阅卷》等报道。 一个农村老太太的“开庭”,当局却派出大量警力在法院内外所谓的维护秩序。这是公权力的肆意践踏及运用,这是真正的破坏法律实施,这也是对那些口口声声说依法办案,依法治国的中共官员最大的讽刺。 中院二审主审法官陈克祥 0316-2609170 二审合议庭成员 张建华 0316-2678083 冯政要0316-2678231 助理 张钰涵 03162678235 书记员孟祥红 0316-2678092 韩建雷 0316-7866706 (暂时脱岗) 一审合议庭成员邓琳7863652 18533677873 一审合议庭成员刘丹 0316-7866903 18533677598 宋广凯 0316-7866705 (暂时代理刑事副院长职务) 徐卫民 0316-7866737 政治部崔主任 0316-7866709 18533677851 (责任编辑: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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