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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山东省龙口市法院李文的犯罪事实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自19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李文身为司法系统的一员,对法轮功学员长年的慈悲劝善置之不理,不相信因果报应,为了眼前利益,宁愿放弃良知。李文在龙口法院任职期间,多次主审、诬判法轮功学员,因她签字生效的冤案,使众多家庭陷入困境,无数人的生活被迫改变,是龙口市法轮功学员姚新人被迫害致死的凶手之一,以下仅是李文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犯罪事实:

1、参与对法轮功学员杨美娟、姜用战、姜淑红、隋玉红、王明亮的诬判

2012年新年前后,因订购“神韵”光盘盒,龙口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国保特务跟踪监控,2012年4月11日清晨,在烟台市、龙口市政法委、610、国保大队的策划指挥下,龙口市多个派出所出动大批警察同时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抄家,当天有十多名学员被从家带走,价值50万元的私人财务被抢劫,随后,杨美娟、姜用战(夫妇)、姜淑红、隋玉红、王明亮被非法批捕。
姜用战家人依法聘请两名律师为他做无罪辩护,2012年 8月15日上午,北京律师到龙口市看守所会见了被非法关押的姜用战,8月16日下午,本地律师依法申请会见后,时任龙口市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的李文不顾自己的身份,亲自到看守所,厉声质问姜用战:“谁给你请的律师?怎么请这么多律师?哪来那么多钱?谁在背后支持你?”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李文作为刑庭庭长,竟提出如此荒唐的问题,究竟是谁在滥用职权执法犯法?究竟是谁在破坏国家法律的实施---剥夺公民的合法权利?
第一次非法开庭,因正义律师介入,龙口法院以李文阑尾炎住院了为由,取消了开庭; 2012年9月25日,龙口法院宣布再次开庭,开庭地点在龙口市张家沟看守所。
为掩盖真相,龙口市公检法司沆瀣一气,先是司法局出面:通知当地律师,不准接法轮功的案子,如果接,也只能按照司法局提供的辩护词做有罪辩护,开庭当天,司法局通知派车统一送律师到庭,结果律师被拉到一个手机信号被屏蔽的大楼里,直到9月25日中午12点“开庭”结束才被放出来。
为阻止律师和家属进入法庭,2012年9月25日清晨不到七点,多名便衣警察乘私家车到张家沟看守所南北两端路口,拉起白色警戒线,禁止车辆通行,严格盘查过往行人。范围内的村庄路口都是便衣,龙口市公安局当天出动了数个警种、几十辆警车、200多名警察及便衣封锁道路。
上午九点,四名北京律师赶到现场进入“警戒线”,几十名警察蜂拥而上,阻拦律师进入。律师径直往里走,被几名警察强行推出,他们不与律师对话,只是蛮横地阻挡、拖延时间。杨美娟的律师高举律师证说:“我是杨美娟的辩护律师,我接到龙口法院的正式通知,我要进去为杨美娟辩护。现场无一人回应,与此不远,杨美娟的儿子姜晓因警察阻挡进入被几人抬扔到警车上拉走,姜晓的大姑当即晕倒在地,杨美娟的律师高声说:你们把我也抓走啊,随即走上警车,却没有一个人敢动手,四名律师随后控告了龙口市公检法的违法行为。
开庭时杨美娟问:我的律师呢?我请的律师为啥没到?李文无耻地说:你的律师迟到了,我们已经等了十几分钟了,龙口市公检法内外勾结,恐吓、欺骗家属,用流氓手段阻止律师到“庭”,把非法庭审上演的无法无天,杨美娟等五人最后被重判九---四年冤狱,李文作为刑庭庭长,罪责难逃!

2、参与对法轮功学员伊向阳的诬判

2014年8月24日上午,伊向阳在龙口市振华商厦附近向众生讲述法轮功真相,被郑广义、赵长武举报,东莱派出所警察将伊向阳绑架。
为拼凑证据,2014年8月27日下午,警察对伊向阳住所进行非法搜查,伊向阳个人修炼所用的法轮功书籍、《给有缘人的一封信》、真相不干胶、翻墙软件等真相资料被抄走。 2014年12也15日,龙口法院诬判伊向阳五年冤狱,审判长李文。

3、参与对法轮功学员李玉君的诬判

法轮功学员李玉君,因工伤导致身体残疾,一家人常年生活在痛苦中。幸遇法轮大法后,李玉君的身体很快恢复了健康,无病一身轻的她,做事麻利、热心助人,亲朋好友从她身上看到了法轮大法的美好并从中受益。
2017年7月的一天下午,龙口市新嘉派出所几名警察伺机闯入李玉君家,绑架了和她一起学法的几名老年学员并进行抄家,打印机、电脑、真相资料等被抄走,很快李玉君被构陷到龙口法院。
10月25日,龙口法院将非法判决书送到烟台看守所,李玉君被冤判三年半。李文参与非法审判。

4、参与对法轮功学员庄淑花的迫害

2019年1月19日,因给一年轻人讲真相被恶告,庄淑花在自家水饺店被东江派出所警察赵明等人绑架,家中的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法轮功书籍、《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九万多元现金(部分是真相币)等私人财物被强行抄走。庄淑花因体检不合格被取保候审回家,当天在场的三位学员被非法拘留5天。
2019年5月9日,龙口国保将庄淑花构陷到龙口市检察院,检察院不顾事实,指派王菲对庄淑花提起公诉, 2019年7月19日,龙口法院欲非法开庭,庄淑花老人被迫离家漂泊。
随后,龙口法院在龙口市多家媒体上发布《悬赏公告》,歪曲事实、掩盖庄淑花因修炼法轮功被通缉的真相,妄图利用金钱利益诱惑龙口百姓对佛法犯罪,这位善良的老人至今居无定所有家不能回,审判长李文难咎其责!

5、参与对法轮功学员袁玉芹、傅秋荣、姚新人的迫害

2019年7月3日,龙口国保通过手机监控,定点绑架了袁玉芹、姚新人、傅秋荣、张妮妮四位法轮功学员。龙港派出所、东莱派出所、新嘉派出所、龙口市国保大队出动警察实施了本次绑架。大量私人财物被强行抄走,8月8日,袁玉芹、姚新人、傅秋荣被非法批捕,张妮妮被取保候审。
2020年4月22日晚上九点多,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龙口市张家沟看守所的姚新人“突发”脑溢血,被送到烟台市北海医院,因病情严重紧急插管后转到龙口市人民医院,姚新人在龙口市人民医院手术后处于深度昏迷,被迫害成植物人。
2020年5月13日,李文通知姚新人家属面谈。李文说:姚新人现在的情况可以办取保候审,让家属接回家,家属坦陈家中经济困难,打工只能糊口,无人能够照顾时,李文训斥家属说:你们有这个责任(照顾他)。家属说:姚新人以前身体好好的,现在怎么变成这样的?是被打的吗?我们要求调看看守所的监控录像,一直没人答复。李文说:你问谁了没给你答复?当听到家属告诉是吕兵(时任龙口市新嘉派出所所长,现龙口政保大队长)说要汇报局领导时,李文匆忙中止了谈话。
2020年6月23日,袁玉芹被龙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罚金1万,傅秋荣被非法判刑三年,罚金1万,姚新人因在重症室抢救,当庭未宣判。审判长:李文。
2021年2月4日(腊月二十三小年)前后,龙口市国保大队、龙口法院未通知家属,擅自决定撤掉姚新人身上的救护仪器,将姚新人送到没有任何救护条件的乡村收老所――龙口市东江敬老院, 2021年2月11日凌晨一点四十分(大年初一),姚新人含冤离世,年仅五十一岁。

6、参与对招远市法轮功学员杜振田的迫害

2021年9月8日,山东省招远市青年法轮功学员杜振田被招远国保警察跟踪绑架,秘密关押在龙口市欣阳宾馆。在异地,用所谓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限制律师会见,阻挡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经过42天高压恐吓,龙口、招远国保特务完成非法取证后,杜振田被转入龙口市张家沟看守所,案件由龙口市检察院和龙口法院受理。
龙口市检察院和龙口法院没有遵照《刑事诉讼法》对检察官、法官的职责要求,审查监督公安在侦查过程中是否有违法行为,完全按照招远610和国保大队的授意,为完成年度破案指标而任由冤案继续。
2021年12月17日下午,龙口法院原计划对杜振田进行非法庭审,因北京律师介入而慌忙宣布延期开庭,2022年2月18日,龙口法院通过视频开庭,诬判杜振田四年冤狱,审判长:李文。

7.参与对其他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孔繁华等法轮功学员,因坚持信仰“真、善、忍”遭龙口法院重判十年,李文参与审判。
每个人做了什么,上天都在给他记着,不要以为“三尺头上有神灵”是笑谈,那是千真万确的真言。
人是神造的,神造人的同时给人规定了做人的标准,如果人已经败坏到没有“善良”的底线了,就到了该淘汰的时候。
今天曝光李文的罪行不是为了报复,是对李文同类人的警醒!法轮大法是佛法!大法学员是修炼人,迫害佛法与修炼人罪业深重!法轮功学员珍惜每一位众生!为此再次告诫参与迫害的人:不要拿佛的慈悲开玩笑,报应如影随形!停止作恶,抓紧赎罪,也许还有最后一线机会。

李文(LI,WEN),女,汉族,1967年6月出生于山东省长岛县。李文在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曾先后任审判员、刑庭庭长、审判长,2023年退休。电话:18653518913 13905450018
个人信息:
丈夫:刘永慧,身份证号110108196602055439,龙口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书记,电话13806450598、0535--8819016、0535--8819128,持有韩国护照。
儿子:刘豪,身份证号370681199307260014,电话13285351907,持有日本护照。


(责任编辑: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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