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早上八点半,被冤判三年的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张桂香,走出非法关押她的吉林省女子监狱的大门,却被当地警察(应该是春城大街派出所)要求她照相、并到610那里签字,张桂香拒绝。结果,张桂香本人及前来接她的女儿于丹与朋友肖薇薇和庄明侠,被警察非法扣押。 当天晚上,庄明侠的丈夫回家时进不去家,发现门锁被换了,门把手被损坏。可能是警察在家没人的时候非法入室抄家了。据悉,十月十九日,肖薇薇也被绑架和非法抄家,她的家门外有警察蹲坑。 十月二十日上午,庄明侠的儿子和家人去长春市春城大街派出所询问,长春市春城大街派出所警察不承认抄过庄明侠的家。有消息说,庄明侠和肖薇薇被长春市白菊路派出所绑架。 张桂香现年58岁,原一汽经贸公司员工,家住长春市轻铁湖西花园,修炼法轮功后,按照真善忍做个好人,不知不觉间,病全都好了。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在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中,她曾被非法抄家、非法拘留三次、非法劳教两次共三年,并被一汽经贸公司无理解除劳动合同。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晨间,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派出所十余人,非法闯入张桂香家,不出示警察证、不穿制服,拿了一本派出所的规章文件,声称是“搜查证”,却不准查看询问。不法警察在她家非法搜查之后把张桂香绑架走。张桂香被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被朝阳法院偷偷的所谓“开庭”,整个过程不足十分钟。张桂香被朝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关于张桂香遭受迫害的更多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张桂香被非法判刑三年》《长春市张桂香被偷偷开庭月余 法院拒不告知家属》《长春市张桂香被剥夺辩护权 家属持续维权》等。 相关责任单位及信息 绿园区分局春城大街派出所 地址:长春市创业大街188号 邮编:220100 电话:0431-87620110 0431-87635100 所长:崔潇 副所长:朱岩 张鹏飞(张桂香的办案警察)电话:15590550505 警号:107364 警长:杨诺奇 张天照 李云龙 警察:彭冠华 宫英伟 杨百全 马宁 辅警:门毅 (以下信息为明慧网上搜索的,可能有出入): 司马毅凯 15904406437 张天昭 15904419380 唐武 15754360323 陈柄男 18643081873 李晓龙 18686527750 杨耕 15904406223 李盛红 15904406515 张立军 15104490708 仙保甲 15904406336 王俊阳 15754362120 龚占涛 15504307313 陈静全 15904406430 周铁山 15904403255 洪喜湖 13351508126 任传军 15904406509 毕民昌 15904406363 董金奎 15904406433 王利军 15904403226 成宝石 13354304665 王岚 15904406307 赵吉侠 5904401444 李贤熙 159044065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