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九日】又是一个中秋节,让我想到起了二零一二年的那个秋天,陪同家属去公安部门要求释放被绑架的同修的经过。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我地有近二十名同修被绑架。事情发生后,我在一次梦境中看到一条很宽很大的河却一点水也没有,我醒来脑中出现师父的句诗:“群雄集结洪流中”[1]。我想:梦境中看到河水都干枯了,是不是师父在点化我们没能很好的形成助师正法的整体?本地区出现这么大面积的绑架,同修们或多或少的会产生怕心,不愿意出来了。 当时快过中秋节了,我想到被绑架的年轻的B同修,他上还有老母亲,下还有两个三岁、五岁的幼子,他家有许多地待秋收,他的妻子一个人能应付得过来吗?我决定去他家探望探望。我买了一些月饼和水果,乘坐了半个小时的班车到他家,他母亲在家,妻子没在家。第二次我再去,他家里没人。第三次去我才见到他妻子,B的妻子小林也是修炼人,性格很直。我和她探讨:能不能采用向周边村民征签的办法,证明B同修是个好人,请公安局放人?小林表示很愿意去做,于是我们约定等过几天忙完秋收后。我们去了七、八个同修帮助小林秋收,当我得知没有人陪小林去市公安局时,我说:我跟你去吧。 这期间,我还去了被绑架的A同修家里看望他母亲,建议这位母亲请乡邻为她签字证明她儿子是好人,没有做任何坏事,请公安局放人。老人家同意了。 A同修的母亲与B同修的妻子小林拿到了很多善良乡邻的征签后,并上传到了明慧网上。 小林准备去市公安局,我建议A同修的母亲一起去。几天后,我陪着她俩一起去了市公安局。到了市公安局,小林让我看着孩子,她和A同修的母亲到楼上找相关人员,到楼上一進屋,小林就认出了当天参与绑架的其中一名警察,小林问他把其家人拉到什么地方去了,那警察不承认,小林说肯定是,那警察还是不承认,并说他说的不算。小林问那谁说的算?那警察给小林写了个电话号码。看得出来那警察很慌张,小林的正念正行让他背后的邪灵胆寒。 得到了办案负责人的电话,我们离开了市公安局,给办案负责人打电话,那人说自己在乡下。通话中,我们问出了是哪个派出所参与绑架同修。我们打车二十分钟左右,来到了该派出所大门外,已接近中午,我们决定下午再去办案派出所。 下午,我们到了该派出所,所长不在,值班人员给所长打电话,半小时后所长回来了。他听说是A、B同修的家属来要人,就说他们做了什么什么,得判刑等等。小林和他理论,我也说:“她一个人带两个孩子不容易,现在又是秋收,家里一大堆农活,快放人吧!”那一天,同修们都在帮助不断发正念。 第二天,我们又去了办案派出所,同去的还有另外两位同修。但没有见到所长。 第三天早上七点左右,小林领着孩子在派出所大门口述说丈夫如何被绑架以及法轮功真相,当时正是上班时间,引来不少人倾听、议论。派出所所长觉的没面子,把小林劝回家了。 两天后,同修被放回。在同修们的配合、努力下,这次被绑架的同修大部份陆续被放回。 遗憾的是有三位被绑架的同修没有被放回。我曾参与陪同其中一位同修的家属去要人,后来其家属自己又去了两次。其家属最后那次去,办案人员客气的给家属让座倒茶,并告诉家属证据不足,案子被退回了。那天,我有事没能陪同家属同去,家属打电话来问我接下来怎么办?我说既然他们说证据不足,那就继续找他们要求放人。但家属没有继续去找,同修最后还是被非法判刑了。 通过这件事,我认识到了整体配合是多么的重要。 注: [1]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三》〈助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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