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八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香河县法轮功学员李秀琴遭受四年冤狱迫害,在石家庄女子监狱被迫害得罹患重病,二零二二年八月四日将期满出狱回家,与亲人团聚,可望得到家人的体贴和照顾。然而,让她万万想不到的是她丈夫已经离世近两年,她回家后所面临的打击实在令人忧心。 李秀琴的丈夫、法轮功学员李连弟,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与承受下,于二零二零年约十月份含冤离世,监狱不许家属告诉李秀琴这个事实。 李秀琴今年五十九岁,是香河县淑阳镇政府退休职工。修炼法轮功之前,她浑身是病,胃病、神经性头痛、痛经、鼻窦炎、气管炎、血压低、眩晕症,更为严重的是类风湿,全身所有的骨节都疼,去医院根本就无法治愈。李秀琴于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不久全身疾病不翼而飞,二十余年不用打针吃药。 李秀琴女士二零一八年八月五日被绑架,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被香河县法院枉法判刑四年,并勒索罚款两万元;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她被廊坊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在经历整整一年五个月的看守所关押迫害后,二零二零年一月三日,她被劫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 只因坚持真善忍 一家人多次遭邪党迫害 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迫害的二十余年中,李秀琴多次遭到绑架、洗脑、非法抄家。二零零三年春天,淑阳派出所所长刘国东带一个警察,把李秀琴的丈夫李连弟劫持到派出所,被非法拘留了一个月;被公安局国保大队张子来勒索了六百元钱,看守所勒索了五百元钱,一条上等的军用皮带被警察勒索,一个精致的小钥匙链都被警察偷走。李连弟被劫持的当晚,几岁的儿子哇哇大哭,李秀琴彻夜未眠。 二零零五、零六年间,廊坊市及县“610”非法组织怀疑李秀琴修炼法轮大法,遂命令单位对她实施监控,主管领导田义随时掌握她的行踪。二零零六年九月份,单位在李秀琴还未满四十五周岁时下令她提前离岗。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公安国保大队副队长王修海带人闯入李秀琴家非法搜查。因她不配合,他们打电话叫来一王姓副局长,数辆警车呼啸而至,下来数名特警,三名彪形大汉对付李秀琴的野蛮行径令人发指,其中两特警扭住她的胳膊,一特警在后面用力扽住她的头发,扽的她张不开嘴、发不出声,恶警把她从五楼拖到楼下,过程中故意将李秀琴撞倒在楼梯间,倒栽葱俯卧于楼梯上,导致她两肋及胸部多处挫伤,两脚崴伤。 中共酷刑示意图:拖拽 |
警察抄抢的物品有:大法书籍若干本、光盘若干、笔记本和台式电脑各一台、手机两部、音箱、MP3三个、U盘数个、现金几百元等等,价值一万多元。 李秀琴当天被国保大队曹军英等人劫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她被强迫干活,糊稻香村糕点纸袋,每天要糊够一定数量。一星期后,李秀琴被劫持到臭名昭著的廊坊洗脑班。廊坊洗脑班设立在廊坊市拘留所院内二楼,封闭严密。绑架到这里的法轮功学员每天强行洗脑,侮辱、诽谤大法师父,是他们每天的课程。李秀琴被非法拘禁在这里长达两个半月,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控制及洗脑,强行逼供:威胁恐吓、设圈套欺骗、陷害和强迫违心供认或提供敏感信息,如不供述就威胁劳教等等。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下午五点半,李秀琴正在家里准备做饭,感觉有人开门锁,瞬间闯进四名特警,不出示任何证件,上来就给她戴上手铐,国保大队副队长曹军英、教导员池海泉、警察刘建伟跟进,七人在她家随意乱翻。随后,李秀琴被绑架到县特警支队,第二天又被劫持到廊坊洗脑班。在洗脑班,她遭到犹大李月青的羞辱及殴打,致使右臂肌肉严重拉伤,右肋疼痛不止。如前所述,实施精神控制、非法拘禁达一月之久。李秀琴丈夫李连弟同时被劫持到洗脑班,遭受了两个多月的精神控制、非法拘禁。回家后再次被县国保大队劫持,于当晚向家人敲诈勒索三万元,如不交三万元就直接劳教两年。 李秀琴的儿子在上次的恐怖阴影尚未散尽之时,再次遭遇父母双双被绑架的恐怖情形,孩子刚上大学一个多月,只身一人回到家中,想求亲朋救出父母,然而,亲朋的无奈、冷漠、歧视,再加上历数父母的“所谓罪状”,让孩子彻底失望。 二零一三年八月六日下午五点三十分左右,在老鱼市路口,一辆巡警金杯车上载数名警察,其中三人下车,拦住李秀琴的去路进行非法搜查。 又遭绑架 被诬判四年 二零一八年八月五日上午约十点,李秀琴在香河城内批发市场被由杨永利、张国直接参与指挥的香河国保、派出所警察及特警绑架。随后,警察闯到李秀琴家中,搜走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多个储蓄卡及大量现金。并将她的丈夫李连弟绑架走,威胁恐吓多个小时后才放出。 李秀琴被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三河市看守所510多天,被逼迫做奴工,每天五点半起床,跟其他刑事犯一起制作悼念死人用的花圈。做插花,搓花瓣时满屋子灰尘,很呛人;叠元宝、金条,手上沾满黄色粉末,洗也洗不掉,刺激性味道非常浓烈。没活干的时候就坐板,上身笔直、一动不动的,一坐就是几个小时,有的人臀部都坐烂了。 李秀琴一进看守所,就被戴上六七十斤的脚镣,每日二十四小时戴着,有时候还两人同戴一个,一戴就是十五天。有一个东北姑娘,戴着脚镣还被强迫满屋走,直到磨出血才能停。后来又因为一个小事,不合狱警的心意了,又给她戴了十五天。 看守所的饭,早上一碗粥,中午和晚上是白水酱油汤、好的话能有几片菜叶,然后一个馒头或窝头。李秀琴体胖块头大吃不饱,就跟狱警说想再要碗汤,警察就开始破口大骂,李回了一句,然后就招致灾厄:警察让李到床板那去,她不敢去,三个男警象恶狼一样扑上来,直接薅住她的头发,躺着把她拽过去。因为距离比较长且李比较胖,造成她严重脱发,一洗头就掉一把头发。到临送监狱时,仅剩一撮头发,头皮完全暴露。她被铐床上很多天,律师会见时跟狱警提出后才终止。 中共酷刑示意图:揪头发拖拽 |
后来狱警不让其他人跟李说话,孤立她。精神、肉体、方方面面的压力,造成她精神失常,还出现健忘症等。 二零一八年九月四日,香河县检察院非法批捕李秀琴。将构陷李秀琴的案卷移交香河县法院。据悉,李秀琴的家人曾给她聘请了律师,而该律师受到官方很大压力,被逼迫退出代理。家人不得不更换律师。 二零一九年四月,香河县法院非法庭审李秀琴,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对她非法判刑四年,并勒索罚款两万元。李秀琴决定上诉。二审主管法官、廊坊中院刑二庭庭长李淑芬,置事实和法律于不顾,不听取、不采纳律师的正当意见,不开庭审理,一意黑箱作业,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偷偷宣布维持原判,并且未按法定程序将终审判决书送达家属和律师。 二零二零年一月三日,李秀琴被劫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遭受非人折磨,被强制干活,还不能吃饱饭,生活用品也缺乏,不久就被迫害的患上疝气,肚子肿胀得特别大,须要用手托着。 丈夫李连弟在迫害中离世 李连弟是香河县交通局失业职工。他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被绑架到派出所、看守所和洗脑班,上面事实只是他遭受迫害的一部份。李连弟是个老实本分、心地善良、胆小怕事的好人。由于他和妻子屡遭迫害,特别是最后这次,他被国保警察恐吓几个小时,经常是心有余悸、恐惧万分。随后妻子被枉法冤判、被劫持入狱、后又在狱中罹患重病,家中所有的积蓄——储蓄卡及现金全部被抄抢,李秀琴是个男人性格、心直口快、家中大小事情都是她操办,她遭受冤狱等于李连弟失去了主心骨,这一切有形无形的压力,终于压倒了李连弟。 二零二零年九、十月份,李连弟满怀对妻子的惦念、对未成家儿子的牵挂,含冤离世。一方面是监狱不许家属告诉李秀琴这个事实,另一方面,她的儿子眼见母亲身心遭受迫害、还要承受病痛的折磨,实在不忍心再雪上加霜、告诉她父亲去世这个情况。 结语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首恶江泽民出于小人妒嫉,疯狂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残酷的打压;以金钱、地位做诱饵,将公检法司沦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工具,驱使那些为了眼前利益、善恶不分的参与者一步步迈向深渊,甚至一步步迈向了地狱。“三尺头上有神明”,迫害真善忍正信,昨日的“功劳”就是今天的罪证。 香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曹宏艳,自任副检察长以来,主管非法批捕、构陷法轮功学员,致使至少六位学员被枉法冤判,最高刑期多达八年。二零一七年底,曹宏艳遭恶报,其在国外留学的年仅二十几岁的独子周某意外死亡。据明慧网报导,截至二零一八年七月,20784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人员遭厄运,其中,公安系统5512人、“610”系统1614人、政法委系统764人、法院系统338人、检察院118人、司法官员52人,共计9162人,占总数的44%。 善劝还在一意孤行、麻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香河县公检法人员,停止犯罪,善待法轮功修炼者,不要再助纣为虐,使自己和家人遭到上天的惩罚,不要做中共陪葬者,给自己和家人赎回未来。 参与迫害李秀琴的责任人及相关人员: 香河县国保大队: 大队长杨永利,男,1967年 03月16日出生,手机 13503266006,警号078286,香河县刘宋镇庆功台村人,女儿杨雪乔,1992年9月16日出生。 副大队长曹军英,女,1976年 2月 14日出生,手机 13582785548,警号078546,香河县刘宋镇庆功台村人,女儿周山莉,1997年 11月 16日出生;曹军英父亲曹家骥70多岁。 教导员池海泉,男,1976年 11月 27日出生,手机 13831655099,警号078454,香河县淑阳镇后小屯村人,妻子张志荣,45岁。 张国,男,1978年 1月 7日出生,原香河县610副主任;妻子孙雅娟,1980年3月15日出生,女儿张骞颢, 2004年10月17日出生。 国保大队警察刘建伟 香河县检察院检察长 刘振华 副检察长丁福才办电 8321231 宅电 8321088 手机 13483607666 副检察长张金路 18632698826 副检察长曹宏艳 办电 8321545 宅电 8317987 手机 13785659088 曹宏艳的丈夫周志新(香河县法院工作)手机15832652778。 香河县法院院长刘君 13903163558 香河县法院主管刑庭副院长:侯东祥 18533638326, 15103262976 香河县法院副院长:于向辉 15833168608 宅电2320929 香河县法院副院长:李宏伟 13803224231 宅电8582331 香河县法院刑庭庭长周晓明 13785593688 香河县政法委副书记陈宝全:13930619588 宅电 0316-8335518 秘书电话:1383362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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