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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劳教迫害 成都黎芸又被枉判七年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成都市新都区法轮功学员黎芸女士,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被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桂湖派出所恶警绑架,非法关押一年多;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被成都市新都区法院枉判七年。同时被枉判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张训菊十年,刘国华五年,黄怀洲三年;谢世英和周玉秀情况不详。

黎芸(黎云)女士,五十多岁,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中,黎芸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两次被非法劳教,在洗脑班、劳教所遭受酷刑折磨。

以下是黎芸被中共邪党迫害的部份事实:

一、和平请愿,被非法关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二零零零年五月,黎芸进京和平请愿、说明真相,遭警察绑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七月进京,再次被警察绑架,非法拘留四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黎芸在河北被恶警绑架,身上所带的三千元钱被抢走,在被非法关押的七天里遭恶警残酷迫害,后被劫持到洗脑班关押迫害期间,她以绝食的方式抵制迫害,被绑在死刑犯床上野蛮灌食,同时家里一切贵重物品被洗劫一空。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二、两次在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一年,黎芸被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恶警绑架,第一次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关押在四川省女子劳教所迫害;一年非法劳教期满,又直接被劫入看守所、洗脑班关押迫害了三个月。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二日,黎芸路经新都268厂时,被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在四川绵阳市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劳教,再次被关押到劳教所迫害。

在劳教所,黎芸拒绝转化,多次被毒打、关小号、灌浓盐水、捆绑双盘腿、夏天在太阳下暴晒、冬天晚上被铐在铁床上等残酷折磨。

黎芸述诉:在劳教期间,我在劳教所遭受残酷折磨,那里的恶警从精神和肉体上采用许多卑鄙、恶毒的手段迫害坚定的大法修炼者。比如:恶警强迫我们在寒冷的冬天连续罚站军姿一个多月,致使我双脚被冻伤,肿得穿不进鞋;恶警指使、纵容犯人随意打骂、折磨、侮辱大法弟子;有的被关小间、长时间罚站、罚坐、罚蹲;强迫我们喝水却不准上厕所;灌高浓度的盐水;更为残暴的是,恶警指使犯人和犹大强迫大法弟子盘双腿然后用绳子捆牢,长时间(有的长达20多个小时)不松开,为了不让他人听见被迫害的大法弟子痛苦的惨叫声,就用脏手巾等塞进口中。

'酷刑:两手反绑在背后捆绑双盘腿'
酷刑:两手反绑在背后捆绑双盘腿

三、其它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七日,黎芸被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新繁镇派出所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在成都市新都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三日前夕,黎芸、林宏、喻开信、张荣成、严秀英等三十多位成都市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部份相关信息
成都市新都区政法委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三倒拐1号
邮编:610500
扫黑办电话:028--83018339
防邪办:028-83993610
政法委书记:黄朔
副书记:雷向东(新都区公安局长)13881869666
副书记:张杰(2014年左右任过610主任)
政法委政治处主任:李亮
成都市新都区司法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桂湖东路84号
邮编:610500
电话:028--83973527
局长:潘兴建 13678058425
副局长:朱传生18010509168、李志明、王春花、王恒彬
成都市新都区法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北路289号
邮编:610500
院长:周斌 13981962496
副院长:付华 13198592375、张明锐 18981906700
刑庭庭长:王洁
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北路181号
邮编:610500
检察长:孙泽晖 13908011161
副检察长:叶卿 18981906786、乔萍、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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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部:028--83979032,陈义 13982102761
政治部主任:杨涌 13880837666
专职委员:陈良林 18908221801、曾仲达
第二检察部:028─83977313
负责人:王文露 18010693969
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金都路127号
邮编:610500
局长:雷向东 13881869666
副局长:高珉 028-83960056、13908009519,分管政保(国保)大队
政委:刘晨宇
政治处主任:何志云 1380823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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