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八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浙江报道)据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浙江省消息,温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晓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经被查。林晓峰在任期期间直接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林晓峰出生于一九六五年十二月,历任中共乐清市长、市委书记;温州副市长,衢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金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等职。二零二二年一月任温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二零零九年一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任温州市苍南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二零一四年三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 林晓峰任温州乐清市委书记,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兼)期间,曾发生多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对此林晓峰应负主要责任。 主要的迫害案例有: 1、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乐清市专卖店老板吴莲芬,被乐清市大荆镇大荆派出所非法抄家、绑架,次日被乐清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关入看守所。四个半月的时间,她曾遭国保警察刘晓东的殴打致流鼻血;在看守所遭严管迫害,被逼长期盘坐,导致她不能正常走路。仅四个半月的时间,原本一百三十五斤体重的吴莲芬就瘦得不到一百斤,法庭上在场的亲友看到后都落泪了。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乐清市法院非法宣判法轮功学员吴莲芬三年六个月徒刑。在此需要特别提及的是,据悉,乐清市法院在对吴莲芬作出非法宣判前,曾对一杀人犯判处三年徒刑。 2、周婷婷,吴莲芬的女儿,在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下午也就是母亲被绑架的第二天,被关在乐清虹桥镇派出所,恶人吓唬她不说她妈的事,要拘留她15天。被非法关押十天左右后出来,于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下午被虹桥镇派出所警察再次绑架,关进了虹桥镇的派出所,八小时后就被关进了看守所。被乐清政法委非法拘留一个月,说她跟外国联系上网。这一切都在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进行的。二十九天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取保候审。 一个月后,一个便衣进入吴莲芬的女儿所工作的店铺,以她正在看《转法轮》为由,叫了四、五个便衣进店,拿出了一张空的搜查令,要求搜查店铺。吴莲芬的女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说:“你们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一张空的搜查令,想干什么?”两名便衣强制将她拖离座位,进行搜查。吴莲芬的女儿高声大叫:“救命啊……。”好心的邻居电话叫来她的舅舅。婷婷告诉舅舅:他们的搜查令是空的。在中共高压独裁统治下,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只好任恶警搜查了自己的店铺和家里。 3、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九日,乐清市虹桥镇法轮功学员倪碎娇在家中被乐清公安国保、610强行带走,企图办洗脑班迫害。 4、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早,乐清市虹桥镇家庭主妇黄秋兰,因利用自己的合法权益控告江泽民非法迫害法轮功,被四名乐清公安局人员绑架至乐清公安局,并将其家中的大法书籍全部搜刮走,非法拘留10天。其孙子在宁波大学就读,因表现优秀,校方称将其调至更好的学校读书,后经调档了解,称其奶奶(黄秋兰)信仰法轮大法,因而取消他就读更好学校的资格。 林晓峰是迫害法轮功学员曾爱玲的直接责任人。据明慧网信息,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三日下午,法轮功学员曾爱玲(女,60岁)被瑞安市公安局警察陈昭带着五个人到曾爱玲的店里将她绑架,曾爱玲被带到瑞安市飞云派出所非法审问,第二天,被关押在温州市拘留所,非法拘留12天。
林晓峰与中共保持一致,参与迫害法轮功,最终遭中共“卸磨杀驴”。据明慧网近期报道统计,已经有120多名中共政法委书记遭恶报,政法委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死亡职位”。 《九评共产党》一书中写道:“历史的教训是:谁在什么问题上相信了共产党,就会在什么问题上送掉小命。”目前,明慧网报导出的公检法司、“610”人员遭恶报的就有数万起,遭报应的形式多种多样。有的被查办判刑,有的恶病缠身,有的暴病而亡,有的遭遇车祸等等;有的人不但自己遭报,还累及家人、子女后代。由于中共严密封锁、掩盖,遭恶报的人数远不止这些,积极参与迫害而遭恶报的事例仍然不断传出。 林晓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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