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二二年八月十日,七十二岁法轮功学员刘素芝和六十九岁张运坤被鞍山市立山区法院非法庭审,只因为张运坤向百姓讲述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而刘素芝在一旁陪伴,就被诬陷为“破坏法律实施罪”。此前,刘素芝因信仰法轮大法总计被中共冤狱迫害十三年,张运坤四年。 张运坤和刘素芝两位老太太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获得身心的健康。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上午,张运坤在立山区太平早市,向过往的人讲清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被不明真相的李树宏恶意举报,曙光派出所警察来到,绑架了张运坤老人,并连带绑架了站在一旁刘素芝老人,她们分别被非法抄家。 立山区法院诬陷好人 曙光派出所警察和立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刘素芝与张运坤两位无辜的老人。二零二二年八月十日上午,立山区法院对刘素芝与张运坤非法庭审。 在非法庭审中,刘素芝与张运坤被诬陷“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而刘素芝与张运坤都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又是老太太,无权无势,有什么能力去那样做?! 至于“×教”之说,截至目前,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说法轮功是×教。唯一的一部认定“邪教组织”的法律文件是“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十四个邪教组织(公安部三十九号文件),没有法轮功。所以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在法律上一直是合法的。 警察从刘素芝与张运坤家里非法抄走的法轮功书籍及物品,在非法庭审中,也被作为犯罪的证据。但实际上,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五十号《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废除了一九九九年发布的文号:新出图[1999]933号《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和文号:新出技 [1999]989号《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所以,法轮功书籍在中国是合法的。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也是合法的。任何以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为借口进行迫害都是非法的,应受到法律的追究。 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刘素芝老人站在张运坤老人一旁,可在非法庭审中,立山区公检法人员却诬陷她向附近的来往群众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尽管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这件事本身是合法的,因为中共宪法规定中国公民享受信仰自由,但是实际上,刘素芝并没有做,也就是没有这样的事实存在。 刘素芝与张运坤修炼法轮功,祛病健身,修心向善,没有危害社会,更无什么组织之说。 两位老太太历经中共冤狱迫害 从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以来,刘素芝与张运坤都经历了流离失所、非法拘留、劳教、判刑、酷刑折磨,与亲人生离不能团聚,在中共酷刑折磨下九死一生。人生从中年步入老年,二十几年的时光,她们没有做错什么,只是因为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而遭受着常人难以承受的苦难。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二日,张运坤被非法抓捕。鞍山市铁东区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非法开庭,仅因一张弘扬中华五千年文化的神韵光盘,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左右,张运坤被冤判四年,参与非法庭审的法官是鞍山市铁东区法官李广志。 刘素芝为了世人能明白法轮大法的真相,不被中共栽赃陷害法轮功的谎言所欺骗,屡遭迫害。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她和一鞍山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半路被劫下,被转到鞍山市铁西永乐派出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刘素芝回家后,又被铁西南华派出所警察骚扰,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一年,刘素芝在外揭露中共诽谤大法谎言,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鞍山市铁东分局的警察绑架,被非法判刑五年。在大北监狱里,刘素芝被关押在三监区,身心遭受非人的摧残。警察拿别针往她胳膊、腿上扎,拿锥子往她后背扎,扎的她满身是血,三层保暖衣都渗透了血,一直持续了半个多月。 酷刑演示:罚坐小板凳 |
警察还逼着她看污蔑师父的录像,逼着她写放弃信仰的所谓“三书”,逼迫长时间坐着一个四寸长、一寸半宽的小板凳上,她的臀部都坐破了。一个姓赵的警察(当时三十多岁)用电棍电刘素芝,电得刘素芝迷糊恶心,刘素芝被警察连续施刑了好几天。监狱的犯人也总是找借口打刘素芝,她走路慢了,都要被掐,她的身上总是带着伤。 二零零七年九月,刘素芝在讲大法真相时,被人报告给警察,被鞍山市铁西法院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刘素芝发送新年台历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并被鞍山市立山区双山派出所警察绑架,被立山区法院枉判两年。刘素芝总计被中共邪党非法判刑过十三年。 如今,刘素芝老人和张运坤老人又遭鞍山市立山区法院非法庭审。 在中共的不讲法律、不讲人性、不讲道德的极权统治下,在过去的二十三年中,又有多少好人在监狱中度过漫漫人生,而仅仅因为他们坚守自己内心的那份善良,坚持用自己的一切呼唤良知。 参与迫害刘素芝和张运坤的相关负责人: 法官:王铁杰 13898000955 检察官:相石 15841203214 检察官助理 :梁佳天 政法委负责人:王建军 13188018801 举报人:李树宏:13644121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