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就因为一张真相币传递躲避瘟疫的良方,二零二二年三月七日,法轮功学员闫琳女士被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区分局政保支队绑架,二零二二年七月下旬,被大丰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目前她仍被非法关押在大丰区看守所。 闫琳今年五十五岁左右,退役军人,原盐城市盐都区皮肤病防治所医生。修炼法轮大法后,她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在工作单位,闫琳朴实敬业的作风得到所有认识她的人的一致公认,她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中,闫琳被非法关押地下室、看守所、洗脑班、两次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倪祥珍女士使用真相币传递避疫良方,被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区分局政保支队绑架。三月七日,闫琳也被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区分局绑架。三月七日至三月十五日,在盐城市区一家私营宾馆,闫琳被连续吊拷多天,当时闫琳月经在身,流血很多,身体非常虚弱。参与折磨迫害者是盐都区公安分局人员(包括政保支队)。 闫琳被非法关押一段时间后,被所谓“取保候审”而回家。 二零二二年六月,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找闫琳去作笔录后,她被构陷到大丰区法院。二零二二年七月下旬,闫琳被大丰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现被非法关押在大丰看守所。 以下是闫琳女士被中共邪党迫害的部份事实。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后,闫琳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工作单位非法关押地下室迫害一个多月。 二零零七年秋,闫琳向民众讲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被盐城市盐都区“610”和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区分局国保大队恶警联合绑架。闫琳被非法关押在盐城看守所一年,后被盐都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闫琳回家后,警察经常跟踪、骚扰不断。 二零一一年七月初,盐城市盐都区“610”人员通过强迫她的工作单位、诱骗她丈夫,以谈话为名,将闫琳骗到盐城市万隆宾馆,非法关押,强制洗脑迫害十天。 闫琳因被非法判刑,失去了原有的工作待遇。因为中共对法轮功的造谣诬陷和对闫琳等法轮功学员被关押迫害,给她丈夫带来极大恐惧和压力,原本和睦的家庭受到冲击。她丈夫经常性打骂折磨她,近两年之久。闫琳忍住心中的泪水,用大善大忍的态度善待公婆,丈夫被感化,才对她逐渐好转。 如今,善良的闫琳坚持信仰真、善、忍,再度遭到中共盐城市公检法非法判三年,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大丰区看守所。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 盐城市盐都区政法委 书记:陈育群 盐城市大丰区政法委 书记:钱勇 盐城市大丰区法院 院长:王如平 刑事审判庭庭长:朱剑媚 法官:朱剑梅 13851003814、季顺江 13962092882 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 检察长:王冰 公诉科:0515-83515096 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区分局 局长:王柱军 政保支队队长:徐志良(传真:0515-8356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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