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七月九日】湖北省应城市前610主任万友明(Wan Youming),男,63岁左右,后来任湖北省应城市卫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团伙疯狂迫害法轮功后,万友明长时间(至少六年)任应城市610主任,由于他卖力迫害法轮功,导致应城市众多法轮功学员遭迫害。 仅按万友明任610办公室主任五年半时间(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零五年一月)的不完全统计,应城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6人,被绑架234人次(含绑架未成),被非法拘留151人次,被非法劳教37人次(含劳教未成),被酷刑折磨53人次,被非法判刑8人,被劫持到精神病院迫害1人,被非法抄家45人次,被非法拘禁(不含拘留)50多人次,被非法扣除工资或退休金35人次,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56人次,被非法开除公职9人,被非法勒索“押金”或“担保金”39人次,被迫流离失所11人,受到非法跟踪、监视居住、限制人身自由、强行照相、强令交大法书籍、强迫写保证不炼功、逼交身份证和房产证、工资降级、子女考上大学不让上大学、子女征兵合格不让当兵、警察不分白天黑夜的敲门、警察唆使家人毒打、频繁打电话骚扰、打毒针等迫害的人次无法统计。 一、频繁绑架 万友明在这五年半时间里,操控国保大队和派出所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达234人次(含绑架未成),平均每年绑架约42.5人次;被绑架三次及三次以上的有41人:万超(7次)、褚四春(4次)、程想苟、艾慧新、陈运华、熊敏华(4次)、陈志国、陈俊兰、熊继伟(5次)、詹利平(7次)、向洪新(7次)、黄红英、陈青枝(8次)、熊小德、张祥发(4次)、杨晓明、徐轩志、田东林(4次)、黄继华、胡素萍(5次)、万继祥(6次)、杨艳红(5次)、周玉喜、艾想斌、汪长平、褚观元、许玉玲(5次)、杜足英、汪珍荣、操俊(5次)、方秋萍(5次)、黄鹰翔、陈江勇(4次)、陈德生(6次)、刘新英、詹炜(4次)、彭菊梅、黎国平、汪会元、陈建国(6次)、宋华平(5次) (注:以上没有标注数字的就是3次。) 以下是万友明下令和操纵的四次大绑架事件: (一)为防止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而进行大绑架 万友明因害怕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影响他的政绩和影响他过安稳年,在中共迫害法轮功最猖獗时,顺着中共的邪劲走,在自焚伪案出笼前两个月大肆绑架和非法拘禁法轮功学员。仅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一年一月的两个月的时间内,绑架进第一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就达十九人以上。 应城市第一看守所(以下简称一看)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一直积极追随中共和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当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成员有:汤竹清(所长)、宋江(指导员)、何么年(副所长)、陈××、高××、程兆贵等。 (二)七位法轮功学员因发放揭露恶首江泽民的资料而被绑架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二日至十七日,在周尚志的操纵下,应城市东马坊镇七位法轮功学员高文霞、黄红英、艾慧新、王平、严三明、张祥发、左荣子,因印制和散发揭露恶首江泽民的资料,被派出所警察相继绑架到双环宾馆、东马坊派出所、新集派出所刑讯逼供后,又被劫持到应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留五个多月至一年多不等,拘留后又都被非法判刑或劳教。其中,严三明、张祥发都被非法判刑三年,高文霞、王平分别被非法判刑四年和七年,其余三人被劫持到沙洋劳教迫害未成(体检不合格)。 直接参与迫害的恶人主要有:应城市政保科警察聂么山(科长)、周涛、何建设,东马坊派出所警察徐国华(指导员)、祝继东、景斌等,新集派出所何忠平、许自斌、肖海波等,七二八盐厂保卫处张建军等。 (三)十六位法轮功学员因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被绑架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上旬和中旬,在周尚志的操纵下,应城市公安局政保科(警察聂么山、周涛、杨应威、詹华学、何建设)、新集派出所(警察何忠平、肖海波、丘贤波、张三平等)、东马坊派出所,对东马坊地区参加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日修炼心得交流会的十六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大抓捕和刑讯逼供。恶人把此事当作大案要案来抓,企图制造事端,邀功请赏。 据不完全统计,因修炼心得交流会之事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向洪新、褚四春、陈明、汪珍荣、刘新英、熊继伟、詹利平、许玉玲、张静玉、陈青枝、熊小德、陈明的父亲、陈运华、杨文明、黎国平、曾菊香(云梦人)等十六人。其中十二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双环宾馆刑讯逼供,褚四春、汪珍荣二位被绑架到东马坊派出所刑讯逼供。张静玉、陈青枝、刘新英、曾菊香、汪珍荣五位法轮功学员被刑讯逼供后,又被绑架到应城拘留所非法关押十至十五天不等;熊继伟、许玉玲、向洪新被刑讯逼供后,又被绑架到应城一看非法关押。熊继伟被冤判四年。 (四)六位法轮功学员因制作和悬挂讲真相的小喇叭遭绑架 二零零二年三月至四月,在周尚志的操纵下,应城市“六一零”伙同应城市公安局政保科、郎君派出所、新集派出所、城中派出所、郎君“六一零”和郎君镇镇政府,对用小喇叭讲真相的六位应城市法轮功学员(宋华平、褚四春、陈建国、詹利平、张军安、李连波) 进行疯狂迫害。其中,五位学员遭绑架和刑讯逼供,一人被逼流离失所。三人被非法判劳教,宋华平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二、劫持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逼迫放弃信仰 万友明操控检察院、法院、司法、教育等机构利用洗脑班迫害法轮功,目的是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法轮功。“洗脑班'名义上说是“学习班”,实际是变相非法关押、酷刑折磨和精神摧残的黑监狱。应城市政法委和“六一零”劳民伤财搞了打靶场洗脑班和短港洗脑班两期犯罪洗脑班。 1、2001年3月中旬应城打靶场洗脑班 应城打靶场洗脑班主要头目是“六一零”头目冯迎春和陈朝阳,“工作人员”有应城市公安局的宋江、滕又山、徐某某、尹跃平、张亚丽、杨斌、聂么山、周涛,还有检察院的闵小波,司法局的丁先进,市政府的李兆美。每天由陈朝阳、应城师范的老师徐波、应城市党校王宏雄向法轮功学员散布歪理邪说,逼法轮功学员看诽谤大法、攻击大法师父的录像。对于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就由国保大队的聂么山等劫持到看守所迫害。 在应城市打靶场洗脑班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二十九人:艾想斌、黎国平、汪会元、张祥发、陈运华、陈俊兰、杨文明、黄纪刚、褚四春、万超、杨焕生、汪刚强、段奇、黄鹰翔、刘洪发、唐必信、黄继华、方秋萍、汪东华、吴平民、杨晓明、吴振桂、沈庆荣、赵想珍、邹金霞、宋华平、操芙蓉、(二人姓名不详) 2、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应城市短港洗脑班 这个洗脑班的“工作人员”有:应城市信访办的李兆美、政法委和“六一零”的冯迎春及应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警察、政法委副书记雷某、“六一零办公室”的杨斌、法轮功学员所在地的派出所警察、法轮功学员单位的人等。短港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迫害的手段是:暴力灌食、打骂、强制看诬陷大法和师父的录像、利用包夹监管和剥夺法轮功学员的人身自由、利用包夹毒打、利用洗脑课灌输歪理邪说、不准法轮功学员学法炼功和讲话、“挂胸牌”歧视、打毒针等。每天上午逼迫法轮功学员看诬蔑大法的录像,下午逼法轮功学员上洗脑课灌输歪理邪说,对绝食的法轮功学员野蛮灌食。 在短港洗脑班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十六人:张静玉、黄红英、黎国平、熊四银、周玉喜、李连波、段奇、熊建军、褚四春、陈德生、胡素萍、黄继华、陈运华、陈新阳、陈华英、田东林 三、将六人迫害致死(詹炜、宋华平、杨艳红、万继祥、刘洪发,陈江红) 1、詹炜:男,一九七零年出生,海军工程学院毕业,生前是湖北省应城市邮电职工。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三日被湖北省应城市第一看守所迫害致死。他在看守所里关押的三个多月时间里三次绝食绝水抗议。最后一次他绝食八天,在他身体已经很虚弱时,警察强行将他按在木板上灌食,致使他的内脏受到损伤。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日晚上八点,看守所突然通知他家人去接他。他被接回家后,已经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拉的尿里带血块,两手指甲瘀紫,两眼深陷,浑身是伤,人瘦的只剩一副骨架。他对家人说胃痛的厉害。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三日,他含冤离开人世。 2、宋华平:男,一九六零年出生,应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职工,单位的技术骨干,家住汪家台二路。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二年七月三十一日被迫害致死,终年四十三岁。宋华平因修炼法轮功,曾先后六次被非法关押。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五日,他因挂小喇叭讲真相,被劫持到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遭周涛等人的刑讯逼供。他绝食抗议,生命垂危时才被释放。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四日,他被国保大队恶警劫持到应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他遭受了野蛮灌食、打毒针等迫害,身体出现全身浮肿、双腿不能并拢、经常晕倒、体弱不能行走的症状。在他生命垂危时,看守所怕承担责任才将他送回家。宋华平在回家一个多月后去世。应城市政法委人员承认宋华平仅仅是因为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而被关押。他死后,公安人员恐吓他家人不得走漏他的死讯,否则就不让他儿子上大学。 3、刘洪发:男,出生于一九五七年,应城市盐矿法轮功学员,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江泽民邪恶流氓集团开始对法轮功镇压后,刘洪发的家人在高压下经常干扰他修炼,二零零一年四月刘洪发被单位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达三个月之久,被强迫写三书。从洗脑班回来后,他的家人压力更大了,对他的干扰也更厉害了,根本不让他学法炼功,不准他跟任何大法学员接触,他上班回家后(上夜班也一样)不让他休息,不准他学法炼功,最后导致他高血压复发。二零零二年十月三日被家人送入医院,二零零二年十月十日含冤去世。 4、万继祥:男,一九六八年生,曾用名周成健,应城市工商局东马坊分局税务员。万继祥在最后一次被非法拘留和判刑之前,曾被非法拘留过六次,六次拘留的时间累积长达十个多月,最后一次被非法拘留和非法劳改及被迫流离失所时间长达三年零四个月,期间的工资单位一分不给;他被东马坊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以“担保金”、“生活费”、“差旅费和车费”、“罚款”等的名义非法勒索二万零八百五十六元,令家庭经济十分拮据的他雪上加霜;他被监狱迫害致鼻癌、生命垂危时,被保外就医回来,应城市政法委、市“六一零”、应城市工商局、东马坊派出所不仅不帮他解决生活危机,还落井下石合谋非法开除他的公职,令他生活无着落。在巨大的肉体病痛和精神压力下,头发花白的他于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四日清晨含冤去世,时年三十七岁。 5、杨艳红:一九七二年出生,家住应城市水产公司职工宿舍院,是应城法轮功学员詹炜(被迫害致死)的未婚妻。一九九六年喜得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和讲真相的权利,屡遭中共邪党迫害:被非法拘留五次;被非法劳教一次(二年);被非法关押时间累计长达一千零四十六天;被以各种名义勒索一万零一百元钱;电话长期被监控。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晚八时四十分在应城市汉宜公路三结路段被“车祸”身亡。杨艳红父母后去现场查看,并询问当地老百姓,但当地老百姓都吞吞吐吐不愿说。后经多方查问当地老百姓,其中有人说:“是公安局交代过的,不让我们说。” 6、陈江红:女,一九六三年生。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她被三次非法劳教。每次劳教,她都被劳教所强制注射一种毒针,致使陈江红浑身长满包疮,流血流脓,浑身钻心的疼痒,真是度日如年的难熬。三次非法劳教使陈江红身体和精神受到极大摧残。在中共邪党长期对法轮功迫害的恐怖中,她这样一个贤妻良母,一个同事中人人都称赞的好人,于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含冤离世,终年四十六岁。 四、非法劳教、判刑 1、超过三十七人次被非法劳教: 陈建国(2次,1次未成)、张军安、艾慧新*、汪珍荣*、万超*、褚四春*、程想苟、左容子*、李小凤*、詹利平*、滕银发、向洪新、杜足英*、黄红英*、张静玉、陈青枝、张辉、吴振桂、杨晓明、吕异想、田东林、胡素萍、陈德生*、操俊(2次)、陈江勇(2次) 杨艳红、陈江红(3次)、韩艳红、戴希勇、熊继伟、詹炜、汪长平 (注:*为法轮功学员在看守所被迫害得身体虚弱,被劳教所拒收,而后又长期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的人。) 2、被非法判刑八人 ◎骆国柱被非法判刑七年,被劫持到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 ◎熊继伟:男,湖北医科大学毕业,被恶警绑架到范家台监狱迫害四年,遭野蛮灌食、酷刑折磨。冤狱期满又遭洗脑迫害。 ◎严三明:男,冤狱三年,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九零四七厂(也称七二八厂)职工,于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三日被绑架至东马坊派出所,不久法庭对他秘密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 ◎张祥发:男,冤狱三年,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九零四七厂(也称七二八厂)退休工人,于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三日被绑架,后被秘密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 ◎高文霞:女,冤狱四年,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六日前后被送往武汉女子监狱迫害。 ◎王平:女,冤狱七年,腿有残疾,以前是湖北化工双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轨道衡职工。二零零二年六月被秘密判刑七年。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六日前后被送往武汉女子监狱迫害。 ◎万继祥:男,冤狱三年,湖北省应城市工商局东马坊分局税务员。被绑架拘留七次近二十一个月;最后被劫持到湖北省琴断口监狱迫害致死。 ◎熊文志: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他到北京上访,回来后被非法拘留三个月,被冤判三年。 五、其它迫害 1、非法开除公职、克扣工资或退休金 被非法开除公职的有九人:向洪新、陈青枝、滕银发、汪长平、万继祥、王平、张静玉、饶旭明、熊继伟 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期间的当月工资被停发或只发一百多元的生活费,双环公司的法轮功学员还被扣发当月奖金及年终奖,企业改制时的转换身份的钱、房改补贴费等都不给。被克扣工资或退休金的有17人:刘新英、伍业军、许继文、詹利平(克扣一年的退休工资)、许玉玲、黄纪刚、黄红英、滕银发、张静玉、陈青枝、熊小德、汪长平、杨焕生、雷艳霞、胡素萍(克扣4个月的退休工资)、陈江勇(克扣一年的工资)、万继祥。 许多法轮功学员不但被非法拘留和劳教期间的月工资被扣留,而且回来上班后的工资被降低。非法拘留的法轮功学员大都被逼交了“生活费”。 2、送精神病院迫害 杜足英,二零零一年七月,被原新集派出所恶警何忠平、刘强绑架到孝感市精神病院囚禁一个月。她被逼迫吃大量的精神病人吃的药物,与疯疯癫癫的精神病人关在一起。 3、非法拘留 被非法拘留的法轮功学员达151人次,平均每年拘留约27.5人次。近五年中被非法拘留达三次及三次以上的法轮功学员有20人:万超(4次)、程想苟(3次)、熊敏华(4次)、黎国平(3次)、熊继伟(4次)、陈青枝(7次)、张静玉(3次)、田东林(3次)、胡素萍(3次)、陈德生(5次)、陈建国(3次)、杨艳红(4次)宋华平(4次)、詹炜(4次)、汪珍荣(3次)、詹利平(3次)、汪长平(4次)、操俊(3次)、许玉玲(4次)、向洪新(6次) 4、迫害法轮功学员,导致法轮功学员流离失所 被迫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有11人:万继祥(八个月)、陈华英(一个月)、艾慧新(半月)、杨晓明、吴振桂(三年)、方秋萍、陈德生(一年)、陈建国(一年半)、陈明、詹利平、万超(多年) 5、酷刑折磨 公安人员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或为了从法轮功学员口中得到所需要的信息,不择手段的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酷刑折磨的手段主要有:长时间用手脚或工具暴打、铁钉钉指甲、酒瓶砍脚踝骨、打火机或烟头烧身体、野蛮灌食、撞钉、长时间不准睡觉等。受到酷刑折磨的法轮功学员达50人次以上。 6、勒索“押金”和“生活费” 被勒索“押金”的法轮功学员有39人:艾想斌(3千元)、黎国平(4千元)、许继文(8千元)、黄红英(3千元)、张静玉(2千元)、崔昌玉(5千元*)、熊小德(5千元)、张祥发(2500元)、周焕珍(3千元)、万继祥(7千元)、吴振桂(5千元)、殷友红(1万元)、艾小平(5千元)、陈江勇(7千元)、黄鹰翔(1万元**)、陈明(3千元)、晏四明(5千元)、陈德生(2千元)、杨晓明(3千元)、陈华英(5千元)、刘新英(5千元)、方秋萍(1万元**)、詹利平(1万元)、汪长平(5千元)、周玉喜(2千元)、汪会元(5千元)、许玉玲(1万元)、向洪新(1万元)、王俊平(5千元*)、周新(3千元*)、熊继伟(1千5百元)、彭菊梅(3千元)、程想苟(5千元*)、陈运凤(5千元)、操俊(5千元**)、陈建国(5千元)、杨艳红(1万零1百元)、张军安(5千元)、徐建宏(3千元) (注:打*的是后来要回来的,打**的是不确定是否要回来了的,其余的至今没有归还。) 几乎所有被非法拘留过的法轮功学员都被勒索过“生活费”,总计勒索生活费32690元。 7、唆使法轮功学员的家人迫害 恶人以法轮功学员家人的前程和利益来威逼家人迫害法轮功学员:不准学法炼功、不准与其他法轮功学员接触、把法轮功学员往死里打、不准讲真相等。如吴振桂的丈夫本是个很爱家,对家庭负责的人。恶人以吴振桂炼法轮功会影响儿子上大学来唆使他丈夫把她往死里打,打得吴振桂浑身黏糊糊的,手、胳膊都是血,她来不及细看自己身上的伤,就随手拿了几件换洗衣服,一走一瘸的出了家门,开始了长达三年的流离失所的生活。 8、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家属 法轮功学员陈建华、魏任香、严三明的儿子征兵合格,但因为他们炼法轮功就不让他们的孩子当兵。如法轮功学员严三明表示,他被非法判刑、劳教及拘留,给家里经济上带来巨大损失:2010年单位改制算断工龄,以他被判刑为由两次少算三万多元。这些年妻子为了照顾儿子不能出去打工,作为主劳力的严三明又多次被非法关押,家中早已花光了省吃俭用的积蓄。初步估算经济损失达二十二万余元,妻子为了照顾儿子不能出去打工及儿子不能正常工作的损失更是无法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