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成都市新津区六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林久良女士,二零二二年七月四日被成都市大邑县法院非法视频开庭、判刑四年半。 林久良(也叫林素梁),家住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棉花坨小区。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后,在不知不觉中,她一身病都好了,更加善待他人,照顾以前对她百般刁难、瘫痪在床的婆婆。她却因为坚持修炼、讲真相,遭受中共当局的种种迫害,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被大邑县法院一审非法判决劳改三年。 林久良二零二一年七月九日上午向人讲真相,被成都市大邑县公安局沙渠派出所绑架。当日上午大约十一点半左右,她被警察带回家,被非法抄家,警察抢走了大法书及各种私人物品。当时只有林久良上初中的外孙女一人在家,警察非法抄家时,将林久良的外孙女关在另一间屋里,抄完家才放她外孙女出来。 林久良被非法关押在成都市看守所。 二零二二年七月三日下午约四点,林久良的女儿接到成都市大邑县法院电话,告之第二天(七月四日)大约上午九点三十分,在大邑县法院二楼4号庭对她妈妈林久良开庭。 七月四日上午,林久良的女儿由两名亲人陪伴,开车从新津到达大邑县城时,大约是上午九点过一点,当他们三人来到大邑县法院大门前,看见新津区桥津社区(林久良住家所在社区)三男二女出现在法院门口,其中男的有一个叫刘洪;女的有一个叫刘丽。刘丽看见林久良的女儿一行三人后,便上前阻止林久良的三个亲人进入法院大门,说是大邑县法院不准他们进入,说今天是不公开庭审,叫他们走开。在林久良的女儿强烈要求下,大邑县法院一工作人员只把林久良的女儿一人带入庭审厅。 当天的非法庭审是视频开庭,律师做了简要陈述,轮到林久良辩护时,法官说在林久良家抄了一千多份(夸大事实)大法资料。林久良说:那是个人私人物品,与本案无关;法官又说林久良是屡犯,林久良说这些与本案无关。林久良还未表达完,法官就打断了林久良的辩护。 庭审结束时间约是上午十一点。林久良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非法庭审时,在大邑县法院门外等待的林久良的另外两名亲人,被新津桥津社区几名人员监视,上厕所也有人紧跟着,还有一名大个子男的围着法院大门周围连续转了好几个圈,在巡视着什么,看起来心虚警惕的样子。 非法庭审结束后,林久良的女儿一行三人开车回家时,新津桥津社区的二辆车紧跟其后。因天太热,林久良的一位亲人要下车去加油站洗个脸,社区人员也紧跟着,等到了他们的住家新津棉花沱小区门口时,林久良的亲人要下车买菜,社区人员也监视着,直到林久良的亲人提着菜进入小区内,社区跟踪的车子才走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