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海阳市法轮功学员于海勇和王雪梅夫妇,二零二一年一月九日被海阳市国保绑架、构陷,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七日被非法开庭,二零二二年三月被海阳法院枉判两年、一年半,并勒索罚金。夫妇二人提出上诉,近日被烟台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 于海勇一九七二年三月二十日出生,他和妻子王雪梅,原是乡镇中学教师。他们是同事和学生公认的好老师,也是教委评出的优秀教师。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于海勇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从内心里做一个好人,做事尽量为他人着想,心胸逐渐开阔明朗,在利益上不再与人斤斤计较。在工作中,他主动要求自己多付出,教学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他的乙肝、耳鸣、头痛等症状,在学炼法轮功不到一月,不知不觉消失了。 王雪梅是一九九八年春天读到《转法轮》的,她认识到这本书不仅能教人做好人,还能祛病健身,于是开始学炼。不久,她的身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身体上,从修炼法轮功至今,她一直很健康,彻底远离了生病的痛苦,为国家和个人节省了不少医疗费。 然而,就是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于海勇从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一二年的十几年间,多次被非法关押洗脑班、看守所。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日,他被非法劳教三年,在山东省第二劳教所被非法关押迫害。他妻子王雪梅在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正月初九),在学校学习时被郭城派出所两个民警强制带到海阳市拘留所,非法关押到三月八日,接着她又被非法劳教(关押在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当时他们的孩子刚满一岁。 从劳教所出来后,由于单位不允许于海勇上班,以及不法人员不断地骚扰,于海勇夫妇为了维持生活,被迫去烟台打工。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于海勇在单位上班时被烟台610高岫等人绑架,被劫持到芝罘区洗脑班(烟台市幸福十六村幸福法庭三楼)。同天,他妻子和儿子也被绑架到烟台北大西街派出所,他家中财物被抢劫一空。当时他孩子七岁,是二年级学生,学习成绩一直是第一名。他们剥夺了孩子受教育的权利,迫使他辍学。当天晚上,他们母子二人被于正高等人劫持到海阳市。王雪梅被非法关押在海阳市看守所一个月。 二零二一年一月九日,海阳市国保警察共绑架八名法轮功学员:梁耀敏、张俊峰、张吉国、王成刚、纪力骁、隋伟丽、于海勇和王雪梅夫妇,随后一月十一日又绑架了二轻幼儿园园长王娟。这些法轮功学员在社会上都是公认的大好人。据悉,海阳市为了这次迫害,成立了所谓的“专案组”,由海阳国保大队教导员丛振波负责。 于海勇与王雪梅夫妇于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七日被非法开庭。两名律师为他们做了无罪辩护,二零二二年三月,海阳法院非法判于海勇两年、勒索罚金六千,王雪梅一年半、罚金五千。夫妇二人提出上诉,被烟台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非法维持冤判。 此前,法轮功学员张吉国、纪立晓在二零二一年七月被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张俊峰在二零二一年九月份被非法庭审,王成刚在二零二一年十月被非法庭审。王娟、隋伟丽已被解除取保候审。此外,梁耀敏被非法判三年半,孙明霞被判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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