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法轮功学员王玉梅女士,为了百姓明白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在深圳市赠送真相资料,被南山区公安分局警察、南山区检察院、法院构陷,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她被深圳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三年六个月。 王玉梅一九五六年出生,辽宁省鞍山市人。她淳朴厚道,与老伴一起,来到居住在深圳市南山区的儿子家,帮忙带孙子。她的老伴因患癌症,二零二零年离世。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五日,王玉梅为了告诉当地民众法轮大法好,在外赠送法轮功真相资料,遭南头派出所警察绑架,被南山区公安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关押在南山区拘留所。十五天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她回到儿子家。 此后,王玉梅仍坚持向民众讲述法轮大法好和被迫害的真相。二零二一年一月八日下午,她在小区赠送邻里真相U盘,遭遇邪党洗脑毒害的民众的恶告。当天晚上十点左右,王玉梅在家中被南山公安分局国保和南头派出所警察再次绑架,非法关押到南山区看守所。此时,她与上次被非法关押相距仅一个星期。 二零二一年二月,王玉梅被南山区公安分局警察构陷到南山区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日,王玉梅被南山区法院非法庭审。她的家人本来为她聘请了广州市的律师,准备给她做无罪辩护。律师联系主审法官后,主审法官称,要与王玉梅的家属联系,就挂断电话。然而,法官对王玉梅的亲属施压,王玉梅的亲属无奈,被迫解聘了广州市的无罪辩护律师。 二零二一年底,王玉梅被南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二千元。王玉梅认为此判决非法,提出上诉。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深圳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三年六个月,罚金二千元。 南山区检察院和法院,是深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定点检察院和法院之一。二零二一年,南山区法院至少将法轮功学员薛爱梅、唐海海、孙雪新、梁展鸿、车力华、甘介君、童素清、罗植尹、管怡博、黄亚丽、王玉梅、刘梨霞、田碧清、盛丽、郭中伟等十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其中刘梨霞被非法重判十一年,管怡博被非法重判八年。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颠倒了是非善恶,剥夺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和言论自由,各级司法机关明目张胆的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检察院、法院捏造罪证、罪名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给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相关责任人: 南头派出所 所长黄飞, 13823730399 教导员张继州,13823288633 南山区法院 院长马文权, 13392898885 副院长任强,13392815551 纪委书记戴龙宁,18025370111 副院长邱裕华,13902990480 副院长姚鑫,13510930420 政治部主任曹振海,13316888086 审委会专职委员贺冬红,13316888023 审委会专职委员华瑜,13316888026 审委会专职委员王远,13316888025 审委会专职委员韩悦秋,13316888020 3、南山区检察院 检察长李丽华,13823399991 副检察长黄冠明, 13922899208 政治部主任陈迈,13510266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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