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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以诗言志:忠的境界 至真至善(2)
文/明心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四日】南宋岳飞“精忠报国”的事迹,千百年来为中华儿女世代传颂、敬仰。对于岳飞抗金破敌、屡建奇功、保卫中原,人们耳熟能详,从戏曲到评书,从小说到影视,不同的时代都有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

“以诗言志”,在中国是由来已久的传统。在《岳武穆集》、《全宋词》中,收录了岳飞留下的部分诗文,通过这些诗、词、奏折、记事等文字,可以看到诗人表达心志,心系苍生的超然胸怀。

接前文

【绍兴三年】(1133年)

《满江红》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
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
臣子恨,何时灭?
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绍兴三年(1133年),岳飞写下了这首震烁千古的《满江红》。忠义之气,扑面而来,荡气回肠,虽然时间已过去千百年,但是跃然纸上的正直、气概,却是无论什么时候,都让人感受到近在眼前的“壮怀激烈”。

“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岳飞修养高深,临事镇定,突然间遇敌,亦不为所动。敌方炮石袭来,左右惊避,而岳飞岿然不动。每当临阵,一马当先,深入敌阵,所向披靡。

岳飞出兵,以德为先,不伤无辜。在《宋史》中记载着,在虔州一战中,当初,皇帝的母亲隆佑太后曾在此受到惊吓,皇帝密令岳飞占领虔州城后屠尽城中民众。岳飞请求诛杀首恶而赦免胁从,高宗不许;岳飞再三恳求,高宗才下令赦免。城中百姓感激岳飞恩德,绘岳飞像供奉起来。

军队的口号是“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士兵夜间宿营,百姓打开屋门愿意让他们进屋休息,没有一个敢擅自进入。士卒有病,岳飞亲自调药;将领们远征,派妻子到他们家中慰问;将士战死,岳飞悲痛流泪,抚育他们的遗孤,或让儿子娶阵亡将士的女儿为妻。

史书中记载,岳飞五次辞谢朝廷加封“少保”官职,志在收复中原失地,凡是朝廷的封赏犒劳,都分给部下军吏,不私拿一丝一毫,“功在第一,飞不言。”

每当征集军粮时,岳飞为百姓的负担而忧虑:“东南地区百姓的财力,消耗困敝到极点了。”荆湖地区平定之后,招募百姓营田,又实行军队屯田,每年节省一半漕粮。

岳飞以忠孝为本。由于北上平定中原,岳飞长年不能在母亲身边尽孝,母亲亡故后,他请求回家为母亲守孝,并说:“以孝移忠,事有本末,若内不克尽事亲之道,外岂复有爱主之忠臣。”孝与忠是一样的道理,家庭的事情与国家的事情也同样,如果一个人没有尽到应有的孝道,难道可以说他能够为国尽忠吗?

将领张俊曾经询问岳飞用兵的方法,岳飞回答说:“仁义、智谋、诚信、勇敢、严格,缺一不可。”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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