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吴先金,从二十三岁起就不断遭中共人员绑架、囚禁及无休止的骚扰,他曾三次被非法劳教,一次遭非法判刑,陷冤狱达九年之久,宝贵青春被中共不法人员蹂躏、摧残。 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吴先金和妻子再次遭骚扰。夫妇俩被高州市“610”成员劫持问话、非法抄家。期间广东省司法厅一张姓女人还恐吓吴先金:“零口供也要判三至七年。” 由于正常工作、生活遭严重骚扰、侵害,吴先金于六月二十九日就此事以信访形式向高州市公安局投诉,要求高州市公安机关履行保护居民人身权利、住宅安全、财产权利的法定职责,查处违法行为。但高州市公安局拒绝受理。日前,吴先金已聘请律师介入此案。 吴先金一九七七年五月出生,家住在广东省茂名高州市大井镇白田队,他曾是广东省汕头大学医学院九六级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生,因不断遭迫害,失学、失业,现在家务农。 三次劳教六年 诬判冤刑三年 二零零零年元旦过后,吴先金与父亲吴祖强上北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并被学校无理退学。 二零零零年三月,吴先金再次与父亲去北京为法轮功鸣冤,遭绑架,双双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关押在广东四会监狱;期间吴先金遭狱警长时间剥夺睡眠和多次被电击折磨。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
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九日晚,吴先金在住所被高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何圣等二警绑架、抄家;后被非法判劳教三年,被关押在三水劳教所;期间他曾绝食抗议迫害。吴先金于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六日结束非法劳教。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日,受聘于高州市宇航职业培训学校的吴先金与同修李树伟,出差去安徽省进行招生工作。五月十五日,两人在乘火车到安徽省宣城市途中,火车乘警查身份证,绑架了两人,后两人均被非法劳教两年,关押在安徽省宣城市南湖劳教所。吴先金被拘押在铁路看守所期间绝食反迫害,狱警野蛮的灌食导致他喉咙出血;在南湖劳教所,吴先金遭受严重迫害,瘦得严重变形,体质虚弱,头时常在不由自主的晃动,背稍重的东西走远点都觉得有点力不从心。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三个警察在街上绑架了吴祖强,夺得吴祖强身上的钥匙,当地政法委、“610”办公室、公安局等机构出动十一辆警车,闯到其出租住所非法抄家,抄走电脑、打印机、摩托车、办公台和大法资料,家中物品几乎被洗劫一空;还抢走现金二万六千多元。警察并绑架了他的儿子吴先金。父子俩被劫持到茂名市河西所谓的“法制教育学校”(即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吴先金被转非法拘留,二零一一年二月被劫持到三水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父亲吴祖强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被高州市法院非法判重刑八年。吴祖强出狱不久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突然含冤离世。家人怀疑他在狱中遭药物迫害。 司法厅女人威胁:“要判三至七年” 吴先金只因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年来,不断被中共人员构陷入狱,即使在监狱外的日子,也频频遭当地中共人员骚扰,不得安宁。 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吴先金与妻子又遭中共人员骚扰。当日上午,吴先金先被高州市“610”成员黄姝等人绑架到潘州街道办事处,自称来自广东省司法厅的一男(姓李)一女(姓张)对吴先金问话,他们没有出示自己的证件,也没有告知任何法律依据,要求吴先金写“保证”、“承诺”放弃修炼法轮功。 当天下午,“610”人员(黄姝手下)在没有任何正常法律手续的情况下,用非法手段开门,侵入吴先金的住宅,四处拍照,并将吴先金的妻子罗谏芬绑架到潘州街道办事处。 当天晚上,高州市公安局开出搜查证非法搜查,警察将大法师父法像、大法经书、法轮图形、真相贴画、真相资料等查抄。张姓女人拿着这些非法得来的所谓证据,恐吓吴先金:“凭这些,零口供也要判三至七年。”一高州市政法委的男人也恶狠狠的威胁吴先金:今天这次先放过你,以后还这样,还有第五次。(详情请见明慧网文章《广东省茂名高州市吴先金被骚扰经过》) 骚扰并没有结束。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高州市“610”人员又到吴先金家骚扰,当时吴先金和他妻子不在家,高州市“610”人员就到高州市胜利农场综治办找,又打电话骚扰在湛江工作的吴先金的姐姐。 公安局拒绝履行职责 面对没完没了的骚扰,吴先金和妻子一度有家难回,地里种的两亩荔枝正是成熟收获的季节,也因没人采摘而落在地上;亲戚们害怕受到牵连,不敢来往。 高州市“610”的种种触犯法律的行为,给吴先金及家人造成了很大的精神伤害,严重影响吴先金和家人的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在这种情况下,吴先金向国家有关机关反映,要求上级机关依法进行监督,要求高州市公安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住宅安全、财产权利的法定职责,保护他本人的正常工作、生活不受到骚扰和侵害。然而近日,吴先金收到高州市公安局对所反映情况不受理的答复。 不受理的答复 |
律师介入:立即停止违法渎职行为 日前,吴先金家人已委托北京律师代理吴先金被公权力非法侵害一案的申诉。律师已于七月六日向茂名高州市有关部门寄出了法律意见书。以下是律师法律意见书中的要点简述: ◎对吴先金夫妇的骚扰侵害都是违法渎职行为 无论是由茂名市劳教委对吴先金作出的劳教决定、高州市法院对吴先金作出的刑事判决,还是有关方面自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以来对吴先金、罗谏芬夫妇进行的无端骚扰侵害都是违法渎职行为,有关方面应当立即纠正不法、停止侵权依法处理对吴先金、罗谏芬的种种不公对待。 ◎对吴先金的迫害是因为信仰 对吴先金判刑劳教以及其被释放后长期遭到非法监控侵扰是由于其修炼和信仰法轮功。 ◎有迫害才有讲真相 法轮功学员在一九九九年以前只是学法炼功,并没有向社会散发传播资料、讲真相的现象,而一九九九年之后,由于他们遭受了各种诬蔑和打压迫害(比如央视炮制天安门自焚假新闻以及各大官媒铺天盖地对法轮功妖魔化指斥其为邪教组织等等),并且以劳教、判刑、洗脑班、酷刑等各种手段打压迫害信仰者,甚至时常出现致伤、致残、致死的现象,以及活摘器官这一骇人听闻的事件,对法轮功的迫害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为了申冤与反迫害他们不得不走向社会,告诉不明真相的世人他们遭到了诬蔑以及发生在他们身上的种种遭遇与不公。在这一过程中,镇压与迫害是起因,申冤与抗争则是被迫的回应,他们之所以要到社会上去发资料、讲真相,是因为迫害在先,并且迫害的现象十分普遍极其严重。 ◎司法制造了千万法轮功冤案 过去二十年间,在法轮功蒙冤的一个个案例中,无罪推定、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司法中立等法律原则一概不被适用,与此相反,明知没有证据、没有事实、没有法律依据,大量法轮功学员仍被定期抓捕、被枉法裁判制造冤狱,千千万万的司法冤狱被持续制造。 ◎法轮功案件发展趋势——从重判向轻判、无罪化处理 虽然二十年来由于少数反人类的邪恶犯罪分子把持政法大权在全国范围内制造了大量法轮功学员的冤假错案,但近年来“法轮功”案件从普遍重判向轻判进行无罪化处理是个发展趋势,并且在本案发生之前各地出现诸多法轮功案件审而不判、发回重审、免于追究刑事责责、不起诉、撤销案件、无罪释放的案例,充分彰显了人性良知的日益觉醒。 参与迫害相关单位及人员: 1、广东省高州市公安局局长梁爽,电话:0668-6635399 2、广东省高州市市委书记王土瑞,电话:0668-6688593 3、高州市政法委书记李拔飞,电话:0668-6662858 4、高州市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徐茂辉 5、高州市政法委“610”主任李冬 6、高州市政法委专职专员、综治办、“610”副主任黄建国 7、高州市政法委“610”成员黄姝(女) 8、高州市大井镇派出所所长梁金福13702663430 9、高州市大井镇派出所教导员陈文江0668-6280024 10、高州市大井镇派出所副所长邱科勇13927598018 11、高州市大井镇派出所副所长陈济森13580002696 12、高州市公安局副书记、政委张璇13600393306 13、高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元生13902510771 14、高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凌卫阳0668-6635310
|